认识她,是在一次同乡联谊会上,那时我读大二,高她一届。
因为是同乡,交往自然多一些,也就熟了起来。
好欣赏校刊上常常刊载着她的铅字,好欣赏她帮助同学时流露的真挚,好欣赏她在阅览室里的专注,好欣赏她被评为校“三好”生时的恬淡,好欣赏她的清秀与朴实,洒脱与超然。
于是,十九岁的我,心里便常常荡漾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倩影,沉淀着一个彩虹般的梦。
好想告诉她:认识你,真好。
可是没有,连同交往,亦因那梦而减少。
无数个早晨,为了看她打羽毛球的潇洒,克服了睡懒觉的习惯而起早跑步,故意经过她的身旁,却不敢停下来问声:早晨好。
阅览室里,选一个不被注意的角落,心不在焉地拿本杂志,眼睛却专注地停留在她的背影和秀发上,愣愣地出神,忘记了翻动书页和摘录文句。
校园的小路上,多少次坐在花园里,凝视着她走过,那“咚咚”而去的高跟鞋的脚步声,敲得我心如鹿撞。
黄昏来临,“漫不经心”地在她宿舍楼前漫步,待着她去散步或散步归来,在与她偶而相撞的目光中,脸儿一红,惶惶然匆匆而去,回去后失魂落魄,彻夜不眠。
真的,好想约她在郁郁葱葱的树林里漫步,约她在花园里一席倾谈,约她吃一餐晚饭,看一次电影,告诉她:我爱你。
然而,我没有勇气,为了可怜的“自卑”和“自尊”。
幻想着,在忽然停电的夜晚,她遇到一群流氓的纠缠,我挺身而出为她解围,感受她柔情似水的目光。幻想着,她不慎落水被我救起,领略她真诚的感激。幻想着,她外出突遇暴雨,把一柄花伞撑在她的头顶,享受和她独自相依的温馨。然而,又每每为这对她的诅咒而羞愧,而深深地自责。
终于有一天,她与另一个男孩相依偎着走进了树林的深处,那远去的脚步声,敲碎了一个我心中瑰丽的梦。
后来,我得知那男孩并不比我优秀,但他却付出了无数次勇敢的追求,俘虏了一个少女纯洁的心。
好后悔,在她获得“三好学生”证书时,尽管心中真诚地为她高兴,却没有送去一份美丽的祝贺;在她生病时,虽说心中无限地忧虑,亦未曾去道一声关切的问候;在她清秀的文字变成铅字时,没有送上一束鲜花,只是偷偷地把她的文章裁剪下来,细心地粘贴在一本精致的笔记本上……
逝去了,也许是属于我的那份美丽的恋情。只因我不懂:爱,不仅需要一颗真诚的心,更需要火热地去追求。
噢!那时,我不懂爱情。
爱,不仅需要一颗真诚的心,更需要火热地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