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记得,大一那年的法语课上,老师让我们用法语描述自己的愿望。
我站起来大言不惭:“泡尽天下美男子。”
全班同学哄笑。
我一向爱插科打诨,可不瞒你说,那时候的我心高气傲,是真觉得凡夫俗子配不上我。怎么着也得来个低配版吴彦祖好吧?
哪知在大三的时候遇见了老陈。
细节无须赘述,我把点滴都写在了书里。一本不够,两本来凑。
相遇的地点是再俗气不过的KTV。
那晚的我是再稚嫩不过的素颜加蓬头垢面。
他被室友拉来唱歌,却冷不丁遇见了我。后来,后来他喜欢上了那晚貌不惊人且丝毫不注重个人形象的我。
我们的性格差异极大。
我活泼独立,好强尖锐,大抵和家庭环境分不开。我从小到大都愿意当人群里最受人瞩目的那一个,试图成为姑姑的骄傲。
他却是一个心境平和的好观众,乐于鼓掌,很爱当一个旁观者。他人喜怒哀乐到极致,他却总是微微笑着。
为此,我们有过争执,也有过分歧,大大小小的不愉快都有过。
如今回想起来,挺幼稚,也挺真实。
那时候他的朋友问我:你怎么会看上他?
就连他自己也问我:你看上我哪一点?
我说不出来。
也许是一群人深夜回校,他默默绕到了我身后,刻意放慢脚步,为我垫后;
也许是KTV里玩桌游时我猛一睁眼,猝不及防撞进他的眼神里,他蓦地弯起嘴角;
也许是他总微微笑着不说话,却极为耐心地望着每一个人,温柔倾听。
后来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那时候多是年少欢喜,一场风花雪月能让我欢呼雀跃,一束玫瑰、一盒巧克力就是我对爱情全部的认知。直到我姑姑生病,两年后去世。
那两年里,他是我刀枪不入的盾牌,他是我最后的支柱。
他和我一起在医院守着姑姑,为她彻夜不眠,为她量尿按摩,为我分担所有,却从不说累。
夜里姑姑要是咳嗽,他永远在第一时间跳起来,一边对我说:你睡你的,别起来”,一边去按住姑姑的伤口,耐心地帮她咳出声。
后来他上班了,每个周五跨越两座城市,第一时间赶来医院过周末。他要照顾姑姑,要安抚时常躲起来大哭的我,他的存在是我唯一的安慰。
可姑姑最后还是离开了我。
在她临走前,她最惦记的人有三个——我,奶奶和老陈。
她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甚至对他产生了极大的依赖。
她叫着他的名字,笑着摸他的脸。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
我想我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另一半了。他没有英俊无比的外表,没有令人眼红的家世,甚至没有光芒万丈出色的能力,也没有多大的雄心壮志。
可他愿意把他的一切都给我。
他对“唯一”二字有着极强的执着。每年情人节的礼物一定是roseonly,私下看好的求婚戒指是DarryRing。他说要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男士一生仅能定制给一个人的,他一定会全部搜集给我。
他包容我的张扬,却总在我得意忘形的时候提醒我:即使不表现出来,你也已经很优秀了,用不着这样。
他耐心当我的观众,纵容我的坏脾气。分隔一整年,他总在电脑那一头,每晚听我弹琴唱歌,笑着为我鼓掌。
他比我更清楚地记得我的喜好,我们的每一个纪念日,和每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
他不够帅,不够惊天动地,不像我在小说里常常写到的那些男主角,拥有多么惊人的能力和出众的外表。
事实上我们都一样。
我们只是两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踏过大学时光,在彼此的路上努力摸索。
我有我的坏脾气,闪光点, 他有他的平常心,乐观派。
他不是什么白马王子,只是我的布衣骑士,陪我走过暗不见天日的丛林,并无铠甲批身,却甘愿为我披荆斩棘。
旧年即将过去,这一年我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也即将嫁给今后对我而言最重要的那个人。
三年又两个月,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喜欢你,是我一辈子都会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