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叔。”这时,王美娟看见郑歌的热泪已经沿着白净的面颊淌下,哭得像个孩子,这多少让她的声音显得有些哽咽,有些感动。不过,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慢慢转过了身。
6
回到彭城的第三天,刘金花就陪着王美娟去医院检查了一遍,结果都挺好。王胜利也很高兴,买了一只老母鸡和两包大枣。郑歌呢,依旧忙他的,送着快递。早上同事们给他开了一通玩笑后,就四散而去,各忙各的。郑歌一个人骑行在大街上,面对着穿梭的车流时,他竟感觉这半个月当中始终有种压抑在心头翻滚,不是说美娟不喜欢他,不亲近他,而是有另外一种,隐隐约约的——比如结婚典礼时她让他保持笑脸,且让他少说话,敬酒时也要少说话。还有昨天,在自己的老家,王美娟厌恶叔叔的家,仿佛那里不是家而像地狱似的恐怖,最后不得已听了她的建议,逃似的回来——这让他感到极不舒服,一种暗地里的苦恼。现在好了,骑在大街上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可以肆意地想象,舒展自己的四肢和心灵,而不必迫使自己去领会,去猜测她们一家的话语。他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能适应彭城,适应那些邻居,也能像美娟那样思考问题,找到一种途径,不再让自己感到焦虑和孤独。也就是说,他现在的感觉,在外面送快递比在家里舒服多了,也自由多了;想唱就唱,想跳就跳,想说什么话就说什么话;也不用非说彭城话,还能看看这些热闹的街景,多好。
与此同时呢,刘金花正帮着王胜利煮老母鸡,两个人在厨房边忙边聊天。
“是的,我看这孩子不错,挺认干的。”
“这倒是实情,不过呢……我倒不希望他成为我这样的人,担心他太老实了。”
刘金花白愣了王胜利一眼说:“老实不好吗?不过你放心,毕竟他年轻,一定会一点点地学会咱们的彭城话和处事方式的。比如节奏感、速度,他就和咱们不一样,他始终不温不火,不急不躁的,仿佛时间不是那么重要似的。这样不行,咱们彭城人的时间就是生命,要好好地把握好好地享受,不然一辈子过的还有什么劲儿!不光要活得精彩,还要有大目标,比如买房子等着升值,送孩子出国留学,开公司当老板,等等等等,是不是胜利?你得让他学会做个精明强干的人才行。”
王胜利呵呵笑起来:“金花同志,照你说的,我哪一条也没沾边呀,真是愧对是一个彭城人了。呵呵呵,可我就这一点儿能耐了,说起来真是惭愧,惭愧呢。”
“讨厌了你。”
“这不是你的高见吗?”
“谁说你了,我说的是年轻人。再说你有条件你不用呀,比如你面前的我吧……”
“真是的,”王胜利猛一抬头,盯住了刘金花,“你这个人能不能正经点儿!美娟在那屋呢。”
“怕啥,她又听不见。”
“她要万一听见了呢……”
“爸,你俩说我什么呢?”这时,王美娟满面春风地来了。
现在她很快活,也有事干了,经常在网上浏览一些卖小孩衣服的网站:婴儿帽、婴儿衣、奶瓶、围嘴、小玩具……她把心思都惦记在了这个要降临的小生命上。
“没说你,是我和你刘姨在闲聊。”
“过来坐下美娟,慢着点儿,慢着点儿。对了,你这样可不行,得把头发好好弄弄,郑歌一会儿就下班了,王胜利,你也发句话嘛。”
“你刘姨说得对,还是要打扮打扮的……要不你先回屋,收拾收拾,郑歌一会儿就下班了。”
如今任何事对于王美娟来说,都不是多重要了,她一门心思光想着那个小生命了。所以对于打扮她更是懒得去弄,因为她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丈夫,有了家,即将要有孩子了,那还费心打扮干什么?她甚至对郑歌也不那么操心了,也不关心他几点回来,几点走的,还有在外面要注意车辆,不要和客户发生矛盾等等,她的心思全聚集在一个点上,那就是孩子。至于俊美的丈夫,他天天早出晚归的,家里就像没这个人似的;对于孩子的一切,他也是一窍不通,跟他说有什么用呢?还有,对这种新生命的期待,她甚至是有点儿排他性,不想让他参与进来,觉得他碍手碍脚,像个木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