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刘金花使劲儿擦了擦眼皮,朗声说道,“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应该高兴才对,这是喜事嘛……哎呦呦,我的妈呀,我那边还烧着水呢,快快快,你赶紧看看去王胜利。”
是的,结婚就如刘金花说的,也不是多困难的事,一个星期后,两个年轻人就登记结婚了。婚后过了半个月,郑歌想带王美娟回老家看看叔叔去。王美娟思思量量的,王胜利和刘金花就劝她,说是应该去,应该去看看。王美娟这才不情愿答应下来。
彭城离着山东塔县有五百多公里,高铁两个半小时就到,王美娟却觉得行程讨厌而又漫长,可一到了塔县,到了虹村,她的精神头又恢复了——她生性泼辣,贪玩,发现地处丘陵地带的虹村和彭城有很大的区别,这里的秋日像琥珀一般明朗,且视野开阔,站在山坡瞭望前方具有不同寻常的魅力。从前她在电影里看过这样的场景,原以为那是电影效果,可现在却身在了其中。
她走啊走啊,多年来第一次感到有节奏地舒展四肢是多么的惬意,这乡下的生活感觉,她只有在书本中找到,如今却欢欣无比地出现在眼前了。她拉着郑歌躺在泛黄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湛蓝色的苍穹,飘浮着斑驳的白云,是那么纯净,那么清透,看上去如丝绸般柔软,看得她不住地赞叹,心旷神怡。在不远处,如梯田般的缓坡上,村民们挥动着闪闪发亮的锄头翻着地,有时也手搭着凉棚,朝她好奇地张望,她也调皮地挥动手臂,来回应他们。
下午她要去看村民们刨地瓜,郑歌不离左右——来时,刘金花曾反复交代过他,一定让美娟注意身子,一定看好她。可美娟却觉得分外有趣,对刨出来的地瓜也是大呼小叫,并用手机给村民和地瓜拍了好多照片。起先他们很拘谨,对她毕恭毕敬,有的妇女还不好意思拍照,挡着脸,反而引得美娟咯咯咯地笑。实际她们也好奇,也问了她很多彭城的问题,以及怎么认识的郑歌,又是怎么谈起的恋爱。她觉得这一切,就像在梦境中一样——想想早上还在车水马龙的彭城市,中午就置身于这世外桃源的虹村了,这一切是多么妙不可言。还有,她也给正在山坡放羊的侏儒叔叔拍了好多照片,简直美极了,帅极了呢。
郑歌的叔叔则忧心忡忡地问郑歌:“这个城里女孩啥都好,就是太闹腾了,她真相中你了?”
“是的,是的叔叔,我们很好。”
“我就是问问,没什么,就是怕你被骗了,你在外面可得长个心眼儿呀。”
郑歌憨实地笑了笑,点点头。
一下午的欢愉算是结束了,等吃了晚饭,夜色很快就涂满了整个山村,四周一下安静了,失去了生机,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王美娟没想到,她不知道,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那彭城呢,却是最热闹的时候——大家说说笑笑,有的去逛街、去跳舞,和朋友们玩到深夜;有的在家看电视,上网,然后再心满意足地坠入到筋疲力尽的梦乡,大脑兴奋不已。
可这里呢,她就像一股流水,突然被暗礁撞醒了,觉得这里空空荡荡,孤独寂静,似乎连空气也稀薄了些,那些刺激她生活的浪花,在这里迅速消失了,色泽全无了。她慢慢回想着:这是哪儿呢?自己怎么到了这里?要不是郑歌挨着她的胳膊入睡,她真觉得自己是置身于原野了。
是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慢悠悠的,和这里的人一样,迈的步子也是慢悠悠的,可不知怎么,她却觉得这里的夜晚是那么悲凉,没有一点儿的夜生活,四周除了墨色浓郁,光线昏暗,万物消失,别无其他了。这让她觉得浑身发冷,怅然若失。还有,这里的厕所卫生让她恶心,饭菜也让她恶心,还好侏儒叔叔长相不丑,没那么矮,可他浑身怪味,实在是让她反胃。她觉得自己受不了这些,得尽快离开这里才行,对,就明天吧,明天一早就走。
郑歌的叔叔很理解王美娟,临走塞给了郑歌三千块钱,说是他卖羊挣的。
“甭担心我,孩子,我身体硬朗着呢。只要你们……你俩在彭城好好过就是,我一个人花不了什么钱。”
“叔叔……”
“那个,我给二奎打电话了,让他送你们去高铁站。快去吧,别让人家老等着。”
“那我们走了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