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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

时间:2024-03-24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刘亮  阅读:

  刘金花不光看王美娟有了惊人变化,实际她自己,也感觉到了异常——虽和王胜利在一个院住着,可一到晚上,她就得独自一人待在空荡荡的家里。老伴车祸去世,女儿大前年又出了国,两三年才能见一回。因此,她总是沉陷在一种焦躁不安的孤寂之中,她情感的心灵像是已经枯竭了——尤其是王胜利的表现,她没有信心了。这种情感的枯竭最后就化成了懒散和随波逐流,有了那种过到哪儿是哪儿的想法,就是想和王胜利亲近亲近的心也觉得有也行,没有也行。可现在,她突然发现了王美娟的变化——这个平时风风火火、咋咋呼呼,又有点儿胖的女孩子却因为这个男孩儿的从天而降改变了自己。那么我呢,王胜利是不是也会因为我的改变而改变呢?

  “真是奇迹,奇迹呢”,王胜利傍晚回到家,骑着他的三轮车,浑身上下散发着热气,总是这样惊叹道。他现在发现每件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饭菜已经做好,衣服也已洗好,家里也整洁了。

  “真是大大的奇迹呢!”他走进卧室,一边搓着手说。

  “谢谢您,王叔,您回来了。”年轻人微笑着用生硬的彭城话问候了他。他说的话很慢,有些别扭。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的话怎么这样了?”王胜利笑呵呵地问道。他看看女儿,又瞅了两眼刘金花。女儿嘻嘻笑着,刘金花则板着脸,噘着嘴,眼睛半睁着,仿佛赌气在耍小性子。

  实际这两天王美娟在一点儿一点儿教郑歌说彭城话,也让他读报纸;她和刘金花说话,并鼓励他,让他不要担心方言和结巴,大声说就行。当他说错的时候,她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并把刘金花引笑了——不过她是绷着脸笑的,有点儿严肃的矜持态度。

  “小子,你好了我就放心了,咱们吃饭吧。”

  在这种情况下,刘金花总是会陷入一种错觉之中,仿佛自己已和王胜利是一家人了,大家团聚在一起,乐呵呵地吃晚饭。不过在这种错觉中,她时常有一种嫉妒和愠怒掺杂在其中——王胜利并没表现出想和自己亲近的意思,尤其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激烈。难道他是木头人吗,看不出来我那火辣辣的眼神吗?还是他……那方面不行了,已经没有了勇气和激情?于是,她觉得夜晚的房间又变得空荡荡的,生活是那么孤寂,她不禁长吁短叹,想着种种的可能性……可自己为什么就相中他了呢?他要什么没什么,穷得丁当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老实吗?还是他没有那个坏嗜好——和自己的丈夫比起来,他不醉酒,不馋酒。可丈夫李建国是不行的,一想到李建国的醉酒她就有些不寒而栗:他不光耍酒疯,还时常会打她,这是刘金花对醉酒最大的恐怖,简直就是噩梦,难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吗?或许还有别的,比如老实、勤快,不喝酒等等,最后她也只能想到这些了,就带着种种的无奈睡去。

  3

  已经是第四天了,郑歌只要一独处时就会想到,自己是怎么了?就像幻梦一样闯进了这一家人当中。彭城是五颜六色的,而他貌似只认识这一家人,只熟悉这一个院子。想想这个熙熙攘攘的大城市,因为自己的向往,就离开了家乡,离开把他抚养大的侏儒叔叔,可以说,自己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就这么认识了他们,降临到了这个家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可是对于家乡,对于父母——父亲病逝后母亲改嫁到了房县,再也没见过她,自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后来爷爷奶奶去世,自己就跟着侏儒叔叔过。想想现在,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自己和叔叔依然是孤苦伶仃的——尽管现在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可也像生活在幻梦之中,朦胧之中。自己不久就要离开这里了,还不是和叔叔一样,又要面对孤苦的生活了?还好,自己年轻,就好好奋斗吧,为了自己,也为了叔叔……要不,再过一天就走吧,毕竟待在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

  傍晚吃完饭,王美娟提出来要带他出去转转,正好也能活动活动身子。郑歌答应了。

  出了院子有条百十米的胡同,这里每天傍晚都会聚集一些小孩玩耍,实际对于王胜利家里的事,大家都知道了。这些小孩就像看外星人似的围着郑歌叽叽喳喳,一下就把他弄得晕头转向了。他有些惊讶,就像在这闷热的空气中被弄得眼花缭乱,他时而转过身回答这个,时而转过身去看那个,小孩们都对他的方言和结巴模仿,最后再嘻嘻哈哈,旁边的老人也小声嘀咕着,让郑歌觉得自己像个怪物似的。泼辣的美娟则不同,她昂首挺胸,边回击着小孩,边拉着他出了胡同,可在郑歌的心里却感到了羞辱和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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