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星期五.我去家乐福超市购买货物,进门时,门卫站在门口,看见拿包的我并没说什么,进了超市我购买了几样生活日用品,大约九点多点,在收银台结完帐后,准备出门,当时结完帐后,警报并没响,也证明我没多带超市任何东西,但有一个男人走进我,跟我搭讪,因我钱包有几千元钱,我怕是抢钱的,就不太情愿跟他讲话,直到他跟我说,在超市监控里发现我往包里放东西了,怀疑我拿了超市的东西,强行打开的随身带的包,拿出一把我晨炼时的扇子,问我这是什么,我说你没看见吗,这是你们超市没有的扇子,随即我盯了他一眼,便说道:你要不说你们超市的监控,我还以为你的社会青年呢?随便打开别人的包,想抢东西吗?当然我应当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维权。结果那名男人只对我说了声对不起,我就奇怪这家超市给了你这个便衣什么好处,至于昧着良心做这种比偷窃更可耻的事.当天引得其它顾客对超市人员随便搜顾客的包表示不满,他们说:这样做就是不应该,他们这样诬陷好人不对.
后来我在网上看到武汉家乐福72岁老人被冤枉成小偷,老人跪求超市还清白,家乐福在媒体等压力下向七旬老太致歉.造成超市便衣随便查看顾客.抓小偷的原因是因为家乐福那个变态的奖励制度,把员工都逼疯了,是个人能冤枉成小偷就被冤枉.为什么冤枉人的还是中国的员工,中国人能不能对自己人仁慈一点.为了钱什么都不要吗.据网上报道,一位自称在超市做过收银员和赵女士爆料说,超市保安之所以这么热衷于罚款,那是因为罚款可以提成,而且提成比例很高,甚至高达50%,她还说,保安一般抓不到惯偷,抓的都是一时贪便宜的初犯,或者确实忘了结帐的消费者,因为这类人碍于面子,十有八九都会选择罚款私了.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穿着便衣,在超市里抓小偷。他们每月有工作指标,当然收入也不低,少则3000元,多则翻倍。这主要来自对小偷罚款的提成。他们不是警察,而是超市雇佣的员工。在业内,他们被称为“超市便衣”。有人买菜时会称两袋肉,再找没人的地方,把两袋肉混在一起。这种贪小便宜行为如果被他们抓到,起码是1罚20倍,或者直接打110报警。“罚款20倍有什么依据?是否有发票?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授权,才能罚款,你们被授权了?”
对于超市保安有时候会莫名其妙地过来翻看顾客的购物袋;一位不满的顾客会把他的抱怨转述给8至10个人听,而企业如果能当场为顾客解决问题,95%的顾客会成为回头客;如果推延到事后解决,处理得好,将只有70%的回头客,顾客的流失率为30%;若顾客的投诉没有得到正确地处理,将有91%的顾客流失率。当顾客的抱怨得到满意的解决时,他们一般会继续做企业的忠诚顾客,并会向朋友和同事讲述自己的抱怨怎样得到解决。沃尔玛对自己的员工说,有抱怨和不满的顾客是对企业仍有期望的顾客。但是,如果有了抱怨,不去积极化解,最终导致顾客再也不会理睬你,他还会影响更多的人不去这个超市。
物美、华润、家友一些大超市开始允许顾客带包购物,银泰、杭州大厦干脆撤掉了超市的存包柜。因为超市认识到:带不带包与失窃无关。超市与顾客之间的相互信任给双方都带来了便利和好心情。
南京近来连续发生顾客被超市强行盘查的事件。“3·15”消费者权益日又要到了,商家和“上帝”为何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遇到类似的纠纷当事双方应持何种适当的态度?值得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