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如果饮食男女间的两性关系产生“羡慕嫉妒恨”的微妙情绪,甚至出现大打出手的现象,我们叫“争风吃醋”。那为什么“吃醋”会和两性之间联系在一起呢?这得从一典故说起。
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为笼络人心,决定要为当朝宰辅房玄龄纳妾,房氏之拙荆出于嫉妒,蛮横干涉,屡屡以“一哭二闹三上吊”来要挟皇上。太宗被逼无奈,不得不让房妻在赐毒酒和纳妾之间二者选其一。不料房妻确有几分豪迈,宁死不屈。当场端起那杯毒酒一饮而尽。喝毕,才发现不是毒酒,而是带有丝丝酸甜的浓醋。从此人们便把“羡慕嫉妒恨”和“吃醋”联系起来,一直延续至今。
“柴米油盐酱醋茶”早已是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七件套”。从保健角度来看,吃醋本身对身体大有裨益,吃醋不但可以杀菌解酒、软化血管,而且还有美容等等之功效。但过之则尤不及,吃醋过多也会导致骨质疏松,空腹吃醋更会加大对胃黏膜的损伤,可见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相比近几年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人们对醋的印象多半报以褒扬之声,“醋坛子”依旧稳居“神坛”的地位。然而近几日的一则新闻将“醋坛子”打翻了。据悉,山西省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不知什么原因“醋意大发”,称“市面上的山西陈醋95%为勾兑醋,且大多添加防腐剂”。此言一出,中国醋产业的黑幕便浮出了水面。后来,山西醋业协会以迅雷之势采取了亡羊补牢的措施,口口声称“山西所产山西老陈醋、山西陈醋全部是纯粮酿造,根本不存在醋精勾兑,更没有所谓的95%为醋精勾兑一说。”并强烈谴责王建忠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严重损害了山西省醋产业协会的声誉,严重影响了山西醋产业的健康发展。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建忠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爆出猛料,难道是“吃饱了撑着”?个中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出于打击报复也好,利益分配不均致“内讧”也罢,至少他“勇敢”地站出来了。
自食品安全事件的多米诺骨牌推倒以后,从三鹿奶粉到瘦肉精、从苏丹红到毒血旺,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使老百姓患上了“食品安全恐惧症”,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生怕哪天吃死的都不知道。虽有夸张之嫌,但事实不就是这样的吗?这次“醋坛子”的倒掉会引发什么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暂且不得而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任何食品安全问题都要从源头上下功夫。据统计,中国每年消费约330万吨的食用醋,大约有3000多家生产企业。2000年的时候,我国便出台的配制食醋国家标准规定,配制食醋必须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标准同时强调,企业在生产配制醋时不得使用工业冰醋酸。但据马克思《资本论》的经典论述:“如果有100%的利润,它就敢残酷践踏一切人间法律。”那些所谓的法律法规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纸空文,他们的身体里根本就没流有“道德的血液”。
这次事件的重点其实应该是在真相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不应该急令王建忠辞职。这个同“723温州动车事故”的真相调查一样,“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此番控制舆论、打压当事人的做法,只会让政府公信力越发下降,掉入“塔西陀陷阱”,以致于老百姓更加不信任政府。“狼来了”的故事玩多了,迟早会出大问题的。
不过王建忠的“醋意大发”行为,让我们知道食用醋标准有两个标准,原汁醋和勾兑醋。吃了那么多的醋,却从未认真研究过吃醋会有那么多的学问。从经济学角度上分析,原汁醋的利润当然没有勾兑醋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这无疑为造假者提供了“护身符”,加剧了食品不安全的因素。这次王建忠的”醋意大发“行为必定将对中国醋产业发展进行整体洗牌。所以这次事件不但再次为中国的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同时也为今后中国的食品安全道理提供了一定的改革模式。
我们相信山西老陈醋的老字号招牌不会因王建忠的“醋意大发”而身败名裂,也不会因中国食品安全诸多问题而放慢发展的步伐。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在发生这样的事件后,想要的不过是开诚布公的事实真相罢了。(2011.08.14于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