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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吃酒席

时间:2024-11-02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王小妮  阅读:

  六十年代的人很少进饭馆,孩子进饭馆更是不常见的。我和母亲去过一次,是在长春市的长江路,吃的是馄饨。母亲有事先走了,我喝完馄饨出了饭馆就找不到家了。

  “文革”后期去饭馆的次数增加,因为细粮供应不足,主要是去买大米饭。拎着白铝饭锅,饭馆的案台上摆放着有格子的白搪瓷盘子,里面有几样炒菜,买大米饭必须配带两毛钱菜。我还记得天气刚冷的季节,端着半锅白白的热大米饭,两只手上多么温暖。

  到了十九岁那年,我才第一次吃上了宴席。

  我不知道,那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父母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开始,我没觉得什么特殊,跟平时差不多。

  是个星期天,比平时上学上班起得还要早,起来以后等车。后来全家上了一辆吉普车。我母亲把那辆单位里的车叫大屁股吉普。车后面放着用塑料布和紫色毡子包捆好的行李,还有一只白茬儿的薄木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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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天起,它们就是我一个人全部的用具,将要和我一起下乡插队了。车开动以后,行李箱子不停地在车屁股一带左右摇晃。

  我是没经过敲锣打鼓、红旗前宣誓就下乡的。送我的是家里的其他四口人,父母弟妹。

  出城前,又上来一个人,母亲让我叫他张叔叔,我觉得父母对这位张叔叔特殊地热情。车很快就出了城。车窗外面的田里还没长出庄稼。我和弟妹,都没坐吉普车出过城。一路上,他们两个很兴奋。我当时很清楚,今天家里发生的这件大事是为了我。我和弟妹们一起看风景。父母一直和张叔叔说话。

  我知道,当天下午,就是这辆大屁股吉普将把他们都带回城里,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之间,它只是抛下我一个人。我不愿意往几个小时以后想。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离开城市,我是在一步一步走向未知之地。

  父母和张叔叔坐在前排,他们让张叔叔同行送我到乡下的目的我知道,他们将帮我插到一个条件好一点,可能有人关照的地方。所以父母一路上都和张叔叔东南西北地谈,没和我们说过什么。

  “文革”以前,在我们家里,就是大人上班,我们上学。长大之后,我经常听母亲说一句话:我们堂堂正正,万事不求人,不搞那一套。但是,一九七四年春天的那一次,我看见他们在为我而改变。我从他们那儿知道,我要去的那个公社是张叔叔的老家,离城不远,他的几个亲戚都管点事儿。

  将近中午,说快到县城了,大人们说中午要在县城里吃一顿饭。我听见母亲低声问张叔叔,他们是不是能喝酒,要什么酒合适?我母亲回头说:“一起吃饭的还有几位客人,你们都要安静点。”我觉得那天她和父亲都有点紧张。

  弟弟很高兴,好像他对我说:“饭馆里做的肉和咱家做的不一样!”他心里没有事儿,他中学毕业插队还要等到第二年。我妹妹也很高兴。这一天对刚上中学的她,就等于一次郊游。

  我很惊奇,连父母也不认识他们将要宴请的客人。车一进县城。张叔叔就把头伸出窗外,向路边望。父亲还不断问是不是那几个人。张叔叔摇头,他的头又尖又长。他说他妹夫很胖,肚子都圆了,管下乡青年的公社干部,屁大个官儿,成天吃席。

  那个县城,几年以后我熟悉得很。全县最主要的十字路口,四个方向是四个重要的建筑。百货商店有二层楼,副食品商店印象里没楼,国营旅社也是二楼。东北角儿的,是国营的饭店。车就停在饭店门口。几个穿蓝色吊兜制服的人,正站在那儿抽烟。张叔叔说,那就是他们。

  大人们见面一番握手。我站在他们后面,看见我父母和不认识的人寒暄,表现出了不自然的热情。我母亲拿出烟,给每个人递烟。那个时候,她还不吸烟。

  我记得,当时我很反感那种场面,觉得非常庸俗。大人们之间客套了一阵,父母叫我的名字。我被推向前两步,父亲的手热热地抓着我,说:“就是这孩子。”

  陌生的人,很平常地点点头。然后全体人上楼。这么多人一起上那小楼,楼梯咕咚咕咚一阵响。围着一个油乎乎的大圆餐桌坐下来,我看见母亲和张叔叔商量着点菜。我感觉母亲很不擅于点菜,她似乎完全不知道该点些什么,净看张叔叔,又小声问服务员。她的意图是不怕花钱,要尽量让客人吃好。那天我第一次感到做一个大人很不容易。平时下了班就在家里看看书的父母,应酬那天的场面很努力,但是连我都看出了他们的紧张和不自如。

  酒席上,大人们都在喝酒,连不喝酒的父母也喝了。喝过了酒,他们也没有张嘴说他们最想说的话,比如把孩子托付给你们之类。很多的时候,是客人们之间谈得很热闹,父母只是听着。我几次看见我母亲在擦汗。在我插队前后的那几年,她身体一直不好,肩周炎,心情烦躁。但是她那天好像很健康,一点病也没有。

  那顿酒席吃了很久很久。我真不知道,吃饭还能吃那么久,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父亲一贯看不起喝大酒的人,可那天他对喝酒一点意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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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弟说得对,我们吃的是酒席,不是家里的菜,鱼和肉都给做出了花样儿。盘子端上来,一层压着一层。我只能记住一道菜,是整个猪肘。我们离开饭馆的时候,还大半剩在桌上。

  我看见我母亲动作很小心地从裤子侧面的口袋里往外拿钱,是一迭钱。在客人们越喝声儿越大的时候,她算了帐。那一大迭钱让我吃了一惊。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们一起吃酒席的,有公社主管知青的干部,有大队民兵营长,还有公社的其他几个干部。吃好了饭,人很快都散了。那么多的面孔,我当时一个也没记住。

  大屁股吉普继续向东开,几分钟就出了县城。跟我们走的,还是张叔叔。他喝多了,话有些颠倒。我要去插队的生产队还有五十多里路。这一段路上,我父母都不大讲话,只听那张叔叔一个人说。他说的大意是,人不能太死性了,不能像我父母这样。一贯清高的人太少了,不遇到事儿还行,真遇到了,就要混和点。我头脑麻木地看着他尖尖的头在我前面晃。

  我能记住的下一个场面是我站在一个很高的土墙豁口那儿,父母弟妹都不看我,一起朝着大屁股吉普走,我的心里乱七八糟的,眼睛里都是眼泪。

  一九九七年二月,我和母亲回忆这件事儿。我问她能不能记住那天请客花了多少钱?她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不仅想不起钱数,吃酒席的任何细节,她都忘记了。那天给她只留下一个印象,她说她看见我站在土墙那儿可怜巴巴的,她小声对我父亲说:“快走,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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