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旁有庙曰黄陵,自前古以祠尧之二女1——舜二妃者。庭有石碑,断裂分散在地,其文剥缺。考《图记》2,言“汉荆州牧刘表景升之立”,题曰“《湘夫人碑》”。今验其文,乃晋太康九年;又其额曰“虞帝二妃之碑”,非景升立者。
秦博士对始皇帝云:“湘君者,尧之二女,舜妃者也”。刘向郑玄亦皆以二妃为湘君,而《离骚·九歌》既有《湘君》,又有《湘夫人》。王逸之解,以为湘君者,自其水神3;而谓湘夫人乃二妃也,从舜南征三苗不及4,道死沅湘之间。《山海经》曰:“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郭璞疑二女者帝舜之后,不当降小水为其夫人5,因以二女为天帝之女。以余考之,璞与王逸俱失也。尧之长女娥皇为舜正妃,故曰“君”;其二女女英自宜降曰“夫人”也。故《九歌》辞谓娥皇为“君”,谓女英“帝子”,各以其盛者推言之也。《礼》有“小君君母6”,明其正自得称君也。《书》曰“舜陟方乃死7”,传谓“舜升道南方以死8”;或又曰:“舜死葬苍梧,二妃从之不及,溺死沅湘之间”。余谓《竹书纪年》帝王之没皆曰“陟”,“陟”,升也,谓升天也。《书》曰“殷礼陟配天9”,言以道终,其德协天也。《书》纪舜之没云“陟”者,与《竹书》《周书》同文也。其下言“方乃死”者,所以释“陟”为“死”也。地之势东南下,如言舜南巡而死,宜言“下方”,不得言“陟方”也。以此谓舜死葬苍梧、于时二妃从之不及而溺者,皆不可信。
二妃既曰以谋语舜10,脱舜之厄,成舜之圣;尧死而舜有天下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湖江者,莫敢不进礼庙下。
元和十四年春,余以言事得罪,黜为潮州刺史。其地于汉为南海之揭阳11,厉毒所聚,惧不得脱死,过庙而祷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国子祭酒。使以私钱十万抵岳州,愿易庙之圯桷腐瓦于刺史王堪12。长庆元年,刺史张愉自京师往,与余故善,谓曰:“丐我一碑石,载二妃庙事,且令后世知有子名。”余曰:“诺。”既至州,报曰:“碑谨具。”遂篆其事俾刻之。
1以祠尧之二女:祭祀尧帝的两个女儿。
2《图记》:古书。
3自其水神:是因为湘水之神的缘故。
4不及:没赶上。
5不当降小水为其夫人:不应当将水神降为“夫人”的称呼。
6小君君母:
7舜陟方乃死:陟,升。
8舜升道南方以死:升道,上升到。
9殷礼陟配天:陟,上升。
10二妃既曰以谋语舜:两位妃子既然为舜出谋划策。
11揭阳:地名。
12愿易庙之圯桷腐瓦于刺史王堪:愿意对刺史说翻修庙中断裂的小柱和腐朽的瓦片。
黄陵庙,在岳阳湘阴县。韩愈这篇碑文就是为这个庙宇而写的,现在我们来看看正文,我们可以将全文分成四个大块:第一大块,是验证原黄陵庙碑的碑名和立碑之人。韩愈在这里通过对断裂剥缺的原碑的细致考察,验证了此碑是“晋太康九年所立”,从而纠正了《图记》“汉荆州牧刘表景升之立”的讹误。因刘表是东汉末年之人,与“晋太康九年”的时间不合。作者又从原碑的碑额上发现有“虞帝二妃之碑”的文字,故又订正了此碑的碑名。非为“湘夫人碑”,而是“虞帝二妃之碑”。虞帝即古帝虞舜。第二大块,是辩证“二妃”为湘君。这一大块又可以分成两个小点意思。第一小点批驳了王逸和郭璞认为湘君是水神,湘夫人才是舜之二妃的观点。第二小点,韩愈从训诂的角度来批驳王逸认为二妃“从舜南征三苗不及、道死沅湘之间”的说法。第三大块,是说明二妃“宜常为神,食民之祭”的缘由。舜之所以能接替尧之帝位,是和二妃对他的帮助分不开的。至于有何帮助,作者未曾详说。《列女传》里较详细地记载了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说舜的父亲和兄弟曾屡次想谋害舜;尧也曾叫他“入于大麓”,让“烈风雷雨,虎狼虫蛇”来考验舜之勇气。舜经历了种种困厄,但都因为得到二妃的帮助,才幸免于难。最后终于成为天子。所以作者说二妃理应称神,享受人民的奉祀。第四大块,是说明作者修庙立碑的原委。元和十四年韩愈上表谏诤宪宗供奉佛骨,因而触怒宪宗被贬潮州(在今广东潮安县)。在途经岳州(在今湖南岳阳市)时,韩愈担心去潮州将为南方的瘴气所害,故曾去岳州黄陵庙向二妃之神祷告,祈求神佑。穆宗长庆元年韩愈又获位于朝,拜国子祭酒。为了报答二妃的灵德,以私钱十万寄给岳州刺史王堪,重修黄陵庙宇。庙成之后,又向张愉讨得一碑石,于是写了这篇碑记。我们在阅读本文时需要理清这样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