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十多年前来美留学,一个主观愿望就是把英语说好,越好越好,天真地以为只要英语过关表达绝不是问题。为此我竭尽全力,听力室的“牢底”险些被我坐穿,因为国内学的英语这边没人懂,只有把听力提高才能改进发音,否则净闹笑话。那天女老师带我们留学生看电影《侏罗纪公园》,恐龙这个词Dinosaurs我觉得眼生,就按读音规则,第二音节重读,“歹拿扫斯”。话音未落女老师笑得前仰后合,什么“歹拿扫斯”,是“呆呢扫斯”!她一笑别人也笑,把我臊得……还有一次刚出公寓门遇到查理教授,他招呼我,你住在这儿?我觉得听懂了,连忙把地址告诉他,请他来玩。公寓是Apartment,我突然想起另一个词Suite(套房),发音是“似卫特”,如果说“似卫特”也能懂,结果我把Suite与Suit(西装)搞混,后者发音是“素特”,我说我住在“素特”里。查理教授满脸狐疑,你确定住“素特”里?确定确定,我的“素特”欢迎您。
时间长了英语能力自然有所改善,听课考试做论文没太大问题,感觉越来越自如。我跟荷兰来的马克住一屋,他爸是海牙法庭的法官,他讲英语口音很重,但词汇量大,连马路用语都知道,给我不少启发。荷兰人善饮,一到周末我们就去酒吧喝酒,跟周围人插科打诨,原来美国人也讲黄段子,口味重得无法形容。不过我也帮过马克,那天他在买二手车,马上要付款,我正好路过说等一下。打开化油器一看,很多黑色积碳,马上判断是某气缸的油环磨损,严重烧机油。我耐心解释,服得他手舞足蹈,说走,咱喝酒去!
后来马克买了辆1979年出厂的沃尔沃,他还是喜欢欧洲车。我们四处兜风,到湖边裸泳,去阿巴拉契亚山里会私酒贩子,跟农场主的女儿学骑马,这小丫头恶搞我,她给马克的马有鞍子,我的没有,说这样更舒服。我哪懂,看她一掐就出水儿的样子毫不怀疑。结果不一会儿屁股就被磨破,汗水一浸痛得我哟,泡洋妞儿千万不能以貌取人!
不久马克交了女友,我也有门,英语交流突破校园局限,进入生动的生活,表达也随之丰富起来,甚至俗文俚语和所谓脏话都春风扑面,再矜持的女人也难免本色呈现。我被人家带起节奏,扑朔迷离得有些不真实,像看翻译片,看到一半自己进去演,台词不熟疲于应对。比如周末烤肉,知道BBQ是烤肉,真烤起来一大堆细节,工具,香料,火候,特别是那些五花八门的香料,中国的草药西方的香料,香料是西方人的命,为此不惜发动“香料战争”,从马六甲打到澳门,如不亲身感受是很难察觉的。还有对力量的推崇无处不在,我们把钥匙锁在屋里,邻居路过说小事一桩,转身一把将大门撞开,锁也坏了。诗人木心说,“你锁了,人家就懂了”。这边是“你锁了,一撞就开了”。俄亥俄河谷的嘉年华上有砸汽车比赛,两条汉子抡大锤,比谁先把眼前的车砸扁。还有随性而为的习惯,开心就是硬道理,做什么可能都不奇怪,让我豁然领悟天地人伦的份量,凸感自己是异类,表达反倒更不好拿捏了。
按说随英语能力的进步,表达应该更轻松才对。我起初认为完全可能将表达的充分性从汉语平移到英语上,更换的只是语言,实际并非如此。英语说不好时交流的是基本需求,听课啊,购物啊,别人之所以会听,因为人的基本需求是相似的。一旦交流日渐充分,表达肯定会向情感和价值观深入,交流也就成为文化的碰撞,并卷入社会历史的认知,复杂性随之加大,大到男欢女爱也无法平衡。比如对家庭的看法,中国传统的父母子女关系对我来说很自然,我经常给母亲打电话,不时收到家中的邮包,还以此作为人间温情,好心与对方分享。意外的是,日子一久竟凭空生出诧异的质问:我跟你交往还是跟你父母?你是你,还是你父母驻俄亥俄办事处主任?问得我哑口无言。
二
有这样一种印象,美国人说事情往往比较简练,三句话结束。同件事我可能会从春秋五霸到战国七雄,最后才到点上。开始以为是词汇量不够大,有这个问题,但不全是。对当年我们这批留学生而言,来美前已有人生阅历,比如我自己,参加过成昆铁路的建设,驻马店特大水灾抢险,第一届高考,经济改革,及思想解放运动。我的存在是社会经历和家庭影响的物化,当我三十岁那年像野草一样漂泊至此,不可能把前三十年完全归零,很自然会在交往中展示已有的知识积累和生命价值,并以独立的眼光审视美国社会。遗憾的是,这里的人对你前三十年没兴趣,特别是就业以后,我在主流职场打拼三十年,无论英文多努力,你的表达风格,包括逻辑、举例和幽默,如果与职场的期待不合,就很难一帆风顺。有人说美国职场的中国人干不过印度人,问题就在文化差异上。换句话说,你的英文表达即便足够充分,但因文化差异也难以尽情尽兴,很多观念情感无法兑换,对方不会真感兴趣,你知道他在应付你,他也知道你讲的并不重要。你虽然需要表达,但对方并不需要倾听。
关于“为何用中文表达”的问题我与著名学者董鼎山先生有过交流。他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曾参加抗日地下组织,做过《申报》记者,二十七岁赴美读研,又在美国做过《时代周刊》专栏主笔,纽约市立大学教授,并和他的瑞典裔夫人生活了一辈子。外人看来,他已完全美国化,英文能力远在绝大多数本土美国人之上。就这样一位杰出的美籍华裔学者,依然积极参与祖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解放运动,用中文撰写了三十余册书籍,向中国介绍美国社会,影响了一大批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国知识精英。2015年董先生以九十二岁高龄仙逝于纽约。
在与他近三十年交往中,董先生坚持说中文,我太太上海人,他俩碰面还非要讲上海话,董先生的老派上海话语速较慢,节奏感更强。我们每次去看他,除了给董夫人蓓琪带一个黑森林蛋糕,我太太必给董先生做几道本帮菜带去,烤麸、龙井虾仁、百叶结烧肉,都是他的最爱。有几次与董先生微醺,兴致上来他要我唱京剧“劝千岁”,还指明马派,说其他门派唱的那句“那刘备本是中山靖王的后”,被马派省去“中山”二字,更加顺口。回忆当年在上海参加抵抗运动,他和弟弟董乐山躲在楼梯下的隔间里,从木板缝隙看到宪兵的皮靴踏过楼板,发出咣咣的响声。谢晋元团守卫苏州河四行仓库,夜间可以看到对射的子弹流星雨般呼啸往返。我问他为何不把这些生动画面用英文写给美国读者?董先生莞尔一笑说,“伊嘞勿感兴趣,莫啥意思”。耐人寻味的是,每次看望董先生,董夫人蓓琪总是先和我们寒暄片刻便随即离开,她离开时的几句话意味深长:董,现在是中文时间,你尽兴说中文吃中餐吧,behappy(开心哟)。
面对董先生的睿智和董夫人的善解人意,我无法想象因为来此读书生活就得把以往的侠肝义胆热血情怀都不算数,这不可能,在表达问题上我和董先生是相通的。我有个石溪大学同学,那时经常一起查资料做功课,还跑到杰佛逊港看钢管舞。几年前在曼哈顿与之巧遇,我像当年一样用中文招呼他,你跑哪去了哥们儿?有趣的是,他用英文回答我,对不起先生,我不会说中文,然后转身离去。我尊重他的选择,漂泊生涯最无奈的就是见怪不怪,人性比想象的要离奇得多。野草他乡诸事难料,想怎样表达是个人私事,大家保持着真正的“社交距离”,谁也不必非要对历史文化负责。然而,或许是前世的的宿命,当有些人情愿洗心革面淡化自身文化背景时,我们却老马知途,选择了一路走来的继承与恪守,而且这样的华人是绝大多数,他们未必都当作家,但不妨共享同样的文化情感。
三
可以说,中文表达的冲动正源于英文表达的不充分。对我而言,当英文表达难以尽兴,缺乏共鸣时,中文表达便脱口而出。表达是刚需,是硬道理,此处不表达自有表达处。人文情感是经历的积累,是一条连续曲线,包括过去和现在,祖国和他乡,像晚霞一样丰富绚烂,像河水一样潺潺流淌,根本无需额外的动机。
记得三十年前开始写诗时,最初我是把在俄亥俄写的英文诗译成中文。当时纽约的“海外华文作家笔会”经常举办中文诗歌朗诵会,该组织由董鼎山、夏志清、唐德刚、郑愁予等人发起,董先生任会长,他们都是英文能力超强的学者,却在中文表达方面倾注了深厚情感,我也从这里开始与董先生及其他名士们的多年交往。承蒙他们的感召,当年纽约中文文坛可说是云蒸霞蔚,我的中文写作应运而生,无比幸运。我们沉浸在创作的快乐里,也分享着朗诵的欢悦。“纽约诗会”那时影响很大,有人甚至乘飞机从外州赶来参加,地点就选在当年胡适和杜威教授共同创办的“华美协进社”,曼哈顿东六十五街,也是梅兰芳、老舍光临过的那间小礼堂。董鼎山、夏志清、唐德刚、王鼎钧、郑愁予、赵淑侠、王渝等各界名流都来参与,那是中国文化在纽约的一桩盛事,也是诗歌经典被网络“绝杀”前的回光返照,我们承蒙天顾,难得共享了一段珍贵的“唐宋遗风”。
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从诗歌到散文再到小说,中文写作完全成为我的生活方式。在几乎所有属于我的时间里,悄悄把自己变成故事中的角色,乘着想象的翅膀自由翱翔,把从小到大的种种感受沉浸在情感里,再撒尿和泥一样重组,一个光屁股小男孩在残阳如诉的绚烂中纯然地玩耍。别用漂泊的恭卑黯淡我生命的意义,莫以逼仄的文化氛围刺伤我的自尊,让一切孤零零的感觉滚开,把所有赞美和轻蔑置之度外。我像一个徘徊的幽灵,因有话要说,才为满足情感而极尽表达。你可以认为这是对外部世界的某种逃避,一种内敛自省的苦渡,清风明月的独白,是无边无际的安静与放手,或为保持内心平衡,不被平庸的居家生活逼得去偷情,而给自己创造的宗教。我是一部蒸汽机车,所有煤炭都已填进炉膛,就这一锅了,一槽烂,能烧多久烧多久,能跑多远跑多远,把所有滚烫的世俗抛开,天地悠悠长风板荡,让我的多情与丰富在内心开花结果,然后绽放。
回想当年留学海外的初衷,其实就希望出来转转,“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没料到会走这么远,这么久,以至到英语都不足以抚慰灵魂的地步。多年来我对中文表达的一贯追求,就像异乡逆旅的回眸,是想抵消野草漂泊的孤独寂寞,还是为倾听远在天边的山河呼唤呢?
我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