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先从陕西“肉夹馍”入手,与西方的“三明治”比较一番。
关于肉夹馍。
肉夹馍必须先从名字说起,明明是馍夹肉,为什么叫肉夹馍?
一来,馍夹肉也即“馍”夹着“肉”,这是视觉效果、外在形态,也是操作过程,怎么说也是动词范畴而非名词,所以“馍夹肉”不能够作为这种美食的称谓;
二来,即便把“馍夹肉”理解为“馍夹着的肉”,勉强作为名词来理会,也不合适,原因是这里强调的主体是“馍”而非“肉”。虽然肉夹馍是馍、肉通吃,但归根结底吃的是一种“馍”而非一种“肉”;
三来,既然不能叫“馍夹肉”,为什么不叫“夹肉馍”?这就有的说了,长久以来,在陕西人的食谱中,“馍”是当仁不让的主角,有馍就是饭、吃馍当吃饭已经是根深蒂固的饮食习惯。那么,怎么吃馍?怎么让馍吃起来更香?就成了陕西人切磋琢磨的用力点。聪明智慧的陕西人不但赋予了“馍”本身无数的形态,也创造了“馍”众多的吃法,其中,“夹馍”就是重要的一种。
所谓“夹馍”,就是把“馍”纵向一分为二,中间夹入菜肴。馍有很多种,夹入的菜肴也有很多种,于是,“夹馍”也有了很多种,比如,夹了炒菜的馍、夹了鸡蛋的馍、夹了肉的馍,等等。这样一来“夹馍”就不但是一种加工方式,而且成为了一种食物的统称,也就是说,在陕西小吃中,有一种食物就叫“夹馍”。
有了“夹馍”这个称谓,为了区分其中不同的品种,于是又有了不同的称谓:“菜”夹馍、“蛋”夹馍、“肉”夹馍。
所以,“肉夹馍”的名称是这样来的。
关于“三明治”。
英文sandwich,本来是英国东南部一个不出名的小镇,镇上有一位名叫John Montagu的酷爱玩纸牌的人,整天沉溺于纸牌游戏中,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仆人很难侍候他的饮食,便将一些菜肴、鸡蛋和腊肠夹在两片面包之间,让他边玩牌边吃饭。没想到Montagu见了这种食品大喜,并随口就把它称作“sandwich”,以后饿了就喊:“拿sandwich来!”其他赌徒也争相仿效,玩牌时都吃起sandwich来。不久,sandwich就传遍了英伦三岛,并传到了欧洲大陆,后来又传到了美国,现在几乎成了在面包里夹菜肴的食物的统称。另外如“汉堡”是一个地名,“热狗”则是热的、外形像一种狗的香肠的意思,后来被错拼,成了面包夹香肠的统称。等等,都很有意思,大家现在也都明白是什么意思。
从现有资料看,尚无法考证陕西人什么时候开始创造了“肉夹馍”这种食物,所以也无法和三明治等西方快餐的历史比较。但从农耕文明的历史以及中国饮食的悠久历史分析,“肉夹馍”应该早于这些西方快餐。其实,早呀晚的,这个也无关紧要,都应该算作是古人对人类饮食的一种贡献吧!
至于“肉夹馍”与“三明治”的优劣,其实也无所谓高低,说白了,食物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一个地域的人们喜欢某种食物,一定是与他所在地域的地理环境、粮食物产以及人文特征乃至经济发展程度等相关的,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各自不同的上述因素,才有了不同的有代表性的食物。而进一步讲,一旦创制出某种食物,这个地方的长期食用,也就对人群的肠道菌群的形成、味蕾的体验等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形成了极难改变的饮食习惯。从小就吃,或者从小吃到大,早已经把一种食物的体验渗透到了骨髓和血液中。既然如此,肯定敝帚自珍,都认为自己那一口好,这非常正常、无可厚非。
但是,一种食物创制到发展,不可能老是囿于一处,必然有到异地的交流,而且这种交流应该是互相的。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实践表明,一种食物交流到“外地”一般有几种形式,一是商者到繁华之所开店售卖,二是经营成熟的商者把某种食物推售到异地。如大唐时西域商人到长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洋快餐”进入包括长安在内的地域。记得当“三明治”刚从书本上、电影上落地时,许多人趋之若鹜,原本只是意象中的尤物到了眼前,很是向往着去亲近一次。一位英年早逝的作家,当时就为了满足女儿的愿望,花了差不多普通人一月工资的银两去买了一个。那时候普通人的平均工资在五六十元左右,而那时候西安肉夹馍的价格应该在五毛到一块之间,算一下真吓人,几乎同样大小的两个东西,价格差了百倍。
三明治与肉夹馍,孰优孰劣,其实真用不着比较,不同地方产生的性质相近的两种食物而已。但在一个阶段价格如此悬殊,到底是什么因素造成的呢?是猎奇、好奇?还是一种“仰望”般的文化心理?应该是后者吧。曾经一度,所谓崇洋媚外,渗透到过方方面面。在那样一种文化心理下,吃“三明治”就是高大上,吃“肉夹馍”可能就自惭形秽吧。所以,尽管有人吃了“三明治”,觉得比“肉夹馍”的味道差远了,但还是要硬着头皮说感觉不错,也许是心理上的感觉吧。
随着历史的进程,各地的各种特色食物也交流融合得更加快速而紧密。以“三明治”开端的洋快餐也经历了大热大火到正常乃至衰退的过程,而本地的一些特色食物,比如“肉夹馍”也开始走出去,到外地去、到外国去,据说也闯出了一片天地,这当然是好事。而且,就现在两种东西的价格而言,也基本上处在差不多的水平线上,这应该是一种正常的状况。
其实,就“三明治”“肉夹馍”而言,应该都是不同地方的人出于对生活的热爱、对食物的钻研琢磨而创制的经典性的快餐,能各自传承下来,都彰显了共同的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双重追求。
至于为什么会有远隔重洋千万里,但又能创制出性质大致相近的食物,这可能就是共同的对于食材的认知、对食物性征的认知等。有了基本的认知,不同的地方的人们不约而同、心有灵犀地创造出了这些美味。这大概就是人性中共通的东西,同为人类,习相远性相近。
如果还要列举一些东西方食物的相似相近的品类,还可以举出很多,这些东西同样彰显了上述这些特征。
比如中国面条和意大利通心粉,这两种异曲同工的东西、或者说就是一种东西。
比如中国馅饼和西方的“披萨”,区别好像就在于一个“馅”在里面、一个“馅”在外面。
比如陕西的一种肉制品,“泾渭分明”所在地泾阳的“穰合”(猪肉、鸡蛋加馒头渣制成的菜肴),当地人后来介绍说是“中国最早的午餐肉”。而所谓“午餐肉”,也是借用了西方肉制品的名称,之所以借用他人名称喻指,倒不是“蹭热度”,而是本地产的虽然历史悠久的好东西缺乏知名度,实际上还是缺乏走出去的交流。
这样对东西方的某些食品做一些“比较文学”范畴的探讨,虽然很浅显,但是不是也能够看出一些规律、发现一些问题?
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能发现差距,认识到差距是好事,正可以迎头赶上。正如“肉夹馍”之于“三明治”,完全可以在市场推广方面等驾齐驱。
当世上的好吃的互相交流、融合之时,不独可以更广泛地饱口福,更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发展。如此,则“比较”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