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夫妻。起初他在奋斗林场子弟校教书,她在胜利林场子弟校教书。两个林场相距不到八华里。家安在胜利,他骑自行车通勤。
后来两个林场合并,他们选择买断教龄,拿着两个人的一次性补偿,总共不到三万元,带着儿子,下山了。
到了城里之后,他们开始重新打拼生活和事业。六年之后,儿子上大学了,她也终于稳稳落脚于一所初级中学,做她热爱的语文老师。他这六年怎么说呢?
经历复杂,结果却是出人意料地简单,三万元的后路钱一分也不在了,可他重新创意的人生仍停留在起点。又六年,他们的儿子研究生毕业,她此时已是一位很有名气的教师。她带的班级是家长的首选;她办的课外作文班非常火爆;她用办班的收入购置了一套房子。他呢?此时的他优游于三样事情:看电视、上网、打麻将。
她心里有一点可怜他,可是她没有办法。两个人各有各的房间,吃饭都很少在一处。她工作紧张,早上上班时,他的房门紧闭,还在睡着呢。
一个星期日下午,难得有了空闲,她躺在自己的床上,耳听房门外的他来往于厨房和客厅之间,一会儿就闻到一股子熏鸡的香味。她顺手拿过来一本书,是阿成的小说,一个小饭铺发生的故事。数个吃客都在各自的位子上惊诧地观看一个人,这个人正在吃熏鸡头:他吃鸡头的样子很像拆卸一个微型的精密仪器。鸡的头骨结构复杂,类似人的头颅,其难度可想而知。他小心翼翼,不紧不慢,一块一块,次第分明,有章有法,且丝毫不使其受到损坏。
他的神态十分从容,嘴、腮、腭,动作协调。鸡头骨被一块一块地拆下来,他依次放进嘴里,吃附在骨上之肉,吃得巧巧的,非常精细,感觉他吃得很香、很珍贵、很优美,也很神奇。
他的嘴很薄,咂咂地咀嚼与蠕动起来时,展示出一种油叽叽的母性之美。他嘴里的牙齿很小、很尖、很白,如同碎玉,像天生为了吃鸡头而生。奇妙的是他的喉头,上下滑动起来,俨然琴师揉弦的动作。他的双手,手指纤细又不失为男人的手,吃鸡头的时候,他不停地吮干净沾在他手指上的鸡油。此刻那手指也是一道菜了。很快,一块块被吮吸过的鸡头骨呈奶白色,纤肉不附,整齐有序地摆放在餐桌上,俨然微型群雕。
读到这儿,她的脑子里立刻展现出一片神奇的微型群雕,她的心跟随阿成一起惊呼起来:上帝啊,这是个奇人哪!
随后作家似乎闲闲的一句话让她身体微微一震,那句话是这样的:古往今来,大凡通小技而至于精者,心中必有大志存焉。
她呆呆地想了半日,最后竟然放任思绪衍生了另一个认知,那个奇人的技艺大抵不过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绝世孤独。一个人深深地陷于一种绝技,或许只表明彻底的逃遁,越是炉火纯青,就越是绝望到底。
她看到那个奇人扔下自己的群雕飘然而去,饭铺老板面向众人,得意地帮衬道:
那人还能把这些鸡骨头重新组装起来,成两个完整的鸡头骨!
绝世孤独!心里再次感叹。她合上小说,觉得口有些干渴,起身去了客厅,却定在那不能动弹。
她看见了什么呢?
茶几上有一只白色的大平盘,两只完整的鸡头骨雕塑一般端立在平盘当中。奶白色的骨头纤肉不附,骨缝清晰、密合,纤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