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候,读金庸小说,最喜欢的人物自然是郭靖。这是一个完美的大侠,堂堂正正,大义凛然,找不到一点缺点,缺点也许就是“太老实”。金庸写郭靖,是按照孟子所谓“大丈夫”“君子”的模式来写的,长大以后,却越来越不喜欢郭靖,觉得虚假的成分太多,只可仰视而不可亲近,关键是少了几分“人气”。王国维曾阐释过“可爱”与“可信”之间的矛盾,借用到郭大侠身上,则是:完美的人不可爱。
小时候,最不喜欢的便是杨过,他的奇思异想、狂放骄纵,他对伦理规范的轻蔑,以及他的独臂形象,都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所不愿接受的,长大了,却越来越喜欢杨过,喜欢他空空的长袖。我逐渐悟出金庸为什么要让杨过失去一只胳膊,因为只有失去胳膊的杨过才有可能炼成绝代神功,残废反倒使他生气勃勃,光彩照人。金庸写杨过,是按照庄子寓言的写法来写的。
一部《庄子》里,游荡着百十个畸人的身影,说《庄子》是一册“残废人大全”并不夸张。如《人间世》里的“支离疏者”,身体畸形,“颐隐于脐,会撮指天,五管在上,两髀为胁”,算是一个超级驼背了。他正是凭着身体的残缺免除了兵役,终其天年。在险恶的人间世,残缺成了天赋的美德。《养生主》里的右师只有一条腿,公文轩惊曰:“是何人也,恶乎足也?天与?其人与?”右师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好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大宗师》里身体弯曲的子舆,《达生》里的佝偻女人,《德充符》里断足的王骀和申叔嘉,被砍掉脚趾的叔山无趾和跛脚、伛背、无唇的游说者……庄子仅仅是一个审丑大师么?
庄子其实想说的是:神比形重要。躯体残缺的人游离于正统的价值体系之外,虚无恬静,顺应自然,逍遥于天地之间,获得心智的健全。躯体残缺的人深味自身的有限性,敬畏生命,滤净心灵,超然于利禄功名,获得精神的自由。因此,残缺是真正的全、真正的美。
写武侠的高手,一般都把绝世高手的桂冠捧给躯体残缺者。《书剑恩仇录》中的无尖道长,乃是使剑的第一高手,也是独臂的老头;《天涯·明月·刀》中的傅红雪是个患羊癫狂的病人……武功可以看成是人体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而最高的武功往往蕴藏在残缺的躯体里,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金庸、古龙都是庄子的知音,是一粒沙里见天堂的智者。
有一则关于东坡的轶事,说东坡的老友刘贡父晚年得恶疾,须眉堕落,鼻梁断坏。一日两人饮酒,东坡戏之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鼻梁。”刘贡父不以为忤,相对大笑。我既为东坡的幽默喝彩,也为刘贡父的旷达喝彩。他们窥破了“臭皮囊”的本质,直抵灵魂的自足与自适。这种幽默仅有智慧是无法孕育的。在最悲惨的时刻,作拈花一笑,境界之高,令吾辈仰望。我认识一个正在谈恋爱的少年,因为脸上长了颗青春痘,怕有碍观瞻,影响在女友眼里的形象,整天忧心忡忡,在镜子前晃来晃去的。殊不知,“情人眼里出西施”,真正的爱,会把缺点也看作优点的,为镜中之像所囿的人,生命是苍白的。
陈寅恪一九四五年失明,一九六二年膑足,大难降临后,得以窥破黄龙三关。所谓“左丘失明、孙子膑足,日暮西山”之语,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悲观忧愤,实质上是“形”的解体后“神”的升华,即使是西山之日,也有无限余晖!“泪眼已枯心已碎,莫将文字误他生”——无可奈何的背后,是铮铮的铁骨,此生的道路是不会回头的了!陈寅恪的好友吴宓,一九六九年在一场批斗中左腿被扭折,从此只能倚杖艰难地行立,双目又因白内障一度全盲,目盲膑足与陈寅恪相似。但就在惨死前,他仍高呼:“我是吴宓教授!”不亚于陈寅恪之“四海无人对夕阳”。残缺之美,何等悲壮、美丽!相比之下,那些苟全躯体于乱世之人反倒是丑的了!
在卑琐的当代文坛,史铁生是境界最高者之一,他如老僧入定,却又热眼观世,名利场的龙争虎斗离他很远很远。黄庭坚曾写诗赠一剃头师傅,最精彩的一联是:“养性霜刀在,阅人清镜中。”这一联可赠予史铁生,他用文字所剃除的,乃是人间的恶行与谎言。
我想,史铁生那接近澄明之境的文字,一定与他残疾的身体有关。他的身体跟正常人不一样,他的身体对世界的感受也跟正常人不一样。罗兰·巴特把人的身体看作特殊的符号和修辞学,他认为“自我”的存在由躯体来保证。如果说“自我”概念的形成包括了一系列语言秩序内部的复杂定位,那么躯体将成为“自我”涵义中最为明确的部分。这一部分残缺了,人的体验也就陌生了。
于是,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遇到了“惑”——惑即距离,空间的开拓,时间的迁延,肉身的奔走,心灵的寻觅,写作因此遥遥无期,《命若琴弦》中,瞎眼艺人的把琴弦指认为光明。弹断了一千根琴弦,就找到了医好眼睛的药方,这种说法把目的手段化了。小说的结尾和开头是一模一样的,在陈凯歌的电镜《边走边唱》中,画面更为动人: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身体的残缺是无法改变的,但对残缺的态度却可以改变。正如史铁生所说:“残疾无非是一种局限。我想走不能走,那么健全的人呢,他们想飞但不能飞——这是一个比喻,就是说健全人也有局限,这些局限也送给他们困苦和磨难。”相对于史铁生而言,当代作家群中不乏潘安、西施类的美男女,更不乏精力过人、行如风、坐如钟的超健康者,但健美的形体却成了他们存在之累——他们整天想着如何给躯干穿上万贯皮裘,如何让肠胃享受龙虾鱼翅,如何使面容在电视里出尽风头,如何把名字挤上报纸的头版头条。他们一天比一天丑陋。我相信,绝大多数当代作家都不能问心无愧地面对史铁生——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丝羞愧之心的话。
正如光明的定义只有在黑夜中活了一辈子的海伦才能给出,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们所熟悉的光明黯然失色;美的定义也只有在史铁生的文字里找到,这里没有烟火色、没有暴戾心、没有铜臭味、没有血腥气的文字,如冬日的阳光春日的雨。写作之于史铁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光荣,也不仅仅是一种信仰,而与残缺一样,是一种命运。
老子说:“大成若缺”。所有的武侠小说都是这四个字的注释。
谁是白痴
读《山海经》,也许是巧合,随便一翻便是那则“夸父逐日”的故事。整则记载只有三十五个字: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华夏族不像古希腊人和玛雅人,对太阳有绝对的崇拜,但“夸父逐日”隐隐约约地显示了华夏先民与太阳之间神秘的联系。在那灼人的阳光之下,夸父古铜色的脸庞上汗珠闪闪。我想像不出夸父巨人的身躯是什么模样——能将河、渭之水饮尽,气魄之大,恐龙与之相比,大概只是蝼蚁吧。但我想象得出夸父的心灵:单纯、热烈、固执。在古代是一颗英雄的心,在今天则会被看作白痴的心。
谁是白痴呢?我想,夸父临死时候的弃杖之举,表明他依旧深爱此生。一片邓林,与他无涉,为的只是给后人遮荫。在他接受失败的时刻,成功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安慰他。雅斯贝尔斯说过:“在原始的想像里,悲剧和悲剧解脱是绾系在一起的。悲剧蕴含着一个潜在的哲学,因为它们给本来毫无意义的毁灭赋予了意味。”夸父的毁灭是对作为目的的理想的否定和对作为过程的理想的肯定,“日”已然是一个被悬置的空洞的概念,而生命的本质结晶在动词“追”的上面。
夸父以纯粹的白痴的举动,揭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奥秘。
平原上,行走着一主一仆,一马一骡。瘦骑士和瘦马在阳光的斜照中十分惹眼。
远外矗立着几十架推转石磨的高大风车,堂·吉诃德兴奋地说:“运道的安排太好了。你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我要把他们一一杀死。”
桑丘说:“您看清楚了,那是风车,上面胳膊似的东西是风车的翅膀。”
这时,风刮动了风车的翅翼,堂·吉诃德的战斗激情高涨。他用盾牌遮住前胸,托稳长枪,踢着驽辛难得,奔向第一架风车。他还大喊大叫为自己壮胆:“不要跑!我要跟你们一决高下!你们面对的只是个单枪匹马的无畏骑士!”
他一枪刺出,正好刺中风车的翅膀,那翅膀在风车中转得更猛,立刻把枪杆撅断了,一股巨大的劲道把他连人带马扫了出去,翻腾踢滚,狼狈不堪。
我倾向于把堂·吉诃德冲向风车的举动当作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人类意识到,想像的世界比现实的世界更加真实。而白痴,以骑士的身份战斗,战场却被魔法师装进了宝葫芦。这次战斗的重要性不亚于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校园里的塞万提斯像前,我苦苦冥想:这位真正的战斗者为什么要精心描述这一幕?为什么要选择风车作为堂·吉诃德的敌人?塞翁在饱受海盗折磨的时刻,大概就已经发现了近代世界所包孕的荒谬性:他为国王而战与堂吉·诃德为并不存在的“原则”而战,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真理是钢丝,是让人踩的,你不踩它,它高高地横亘在那里,朝你冷笑。
堂·吉诃德是第一个受不了冷笑的人。他便成了白痴。悬崖上的钢丝绷紧了。而风车不动声色地转着,带着半截堂·吉诃德的长枪。
谁去拔下那半截长枪?
于是,阴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下了《白痴》。
当卑鄙的加尼亚挥拳朝妹妹死命打去的时候,梅什金公爵站在他和他妹妹中间,浑身颤抖着。
“你是要永远挡住我的路吧!”加尼亚咆哮着把妹妹的手甩开,接着就用那只腾出来的手,极其疯狂地狠狠一抡,打了公爵一个耳光。
喊声四起。公爵面色苍白。他用奇怪的责备目光瞪了加尼亚一眼;他的嘴唇哆嗦着。竭力想说点什么;他奇怪地,完全不合时宜地微笑了一下,把嘴唇都扭歪了。
“来吧,我随你打……反正我不能让她……挨打……”末了他轻声说道;但是他忽然忍不住了。就撇开加尼亚,双手捂面,向屋角走去,面对墙壁断断续续地说:“啊,您会为这种举动羞愧得无地自容的!”
这一瞬间,女主人公菲利波夫娜意识到:“我的确曾在哪儿看见过他的脸!”
是的,这是一张曾在十字架上呻吟的脸。这张脸受到凶猛的殴打,显得浮肿,带着可怕的、血污的伤痕。这是上帝的儿子的脸。
这幕百字场景,意义足以涵盖庞大的《战争与和平》。梅什金以他的温顺,拔下了堂·吉诃德留下的半截长枪——而这正是拿破仑梦寐以求却无法实现的事情。梅什金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新的生活呢?用凌辱、恐惧、喜悦、吉利、绝望、美、未来、丑、奴役、自由这些“没有重量的东西”?
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路堵死了:世上的一切都在开始,没有什么东西在结束。夸父是悲剧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喜剧的主人公,而梅什金则是正剧的主人公。白痴成为正剧的主人公,正剧便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所有人都被关进绝望的地下室。
白痴什么也没有给我们带来。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他们指认为白痴。普罗米修斯盗来的火,被用来焚书;安徒生童话里的夜莺,在皇帝的烤箱里;大观园倾覆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一页一页地读佛经,“如是我闻”四个字模糊成了“你是白痴”。
谁是白痴呢?最聪明的人还是最愚蠢的人?在布尔加科夫的杰作《大师和玛格丽特》中,大师被囚禁在疯人院里——谁离真理最近,谁就是白痴,太阳灼伤纤弱的眸子。就好像斑马线一样,亮着红灯硬要走,必然丧生车轮下。二十世纪是一个对待白痴比任何时代都要残酷的世纪,我不仅仅指希特勒的焚尸炉,也指斑马线和红绿灯——要是夸父走来,堂·吉诃德走来,梅什金走来,他们怎么办呢?
田野里有一粒麦子,它不发芽。这才是真正的麦子,真正的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