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六月,知了藏在树梢,聒噪地叫着“盛夏来了”。
傍晚时分,校园广播里响起一系列抒情歌曲,在众多广为流传的歌曲之中,有几首传唱度不高,却同样分外动听的民谣。
这些民谣都是由一个女生翻唱的,每当轻柔的女声在黄昏薄暮中响起,一条条绿树成荫的道路上都不乏跟着轻哼民谣的人。
据说翻唱歌手叫夜子,曾经是学校丛林乐队的主唱。见过她的人微乎其微,只是听见她的歌声,就知道是她了。
广播里的歌曲结束之后,便轮到我对着话筒开始播报每一天的校园话题。
我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之一,除了播报校园大事件之外,我几乎每天都在负责处理学校小情侣之间的矛盾。
这一天,广播站的小伙伴冯一告诉我,一对情侣不久前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即将面临分手。
男生私信了校园广播站,请播音员帮忙想想办法挽回他的爱情。作为被委托人,我在今天的广播时间里即兴发挥,声情并茂地虚构了一封来自男生的道歉信。
晚风轻拂着树梢,每个行走在校园里的人都听见了来自于这个男生对女朋友的诚恳致歉。
广播时间结束之后,冯一兴奋地告诉我:“刚刚那个男生发来私信,说他女朋友听到这封信后就不和他分手了,让我谢谢你。”
我很欣慰。
离开广播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我一瘸一拐地走在每天都会路过的一排银桦树下,前路有些昏暗。
这段路凹凸不平,好几次我都在这里栽了跟头。所以这一晚我走得比平时更加小心翼翼,却没想到还是逃不掉摔个大马趴的宿命。
我正往前走着,对面驶来的自行车在经过这段路时,重蹈了我平时的覆辙,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自行车翻车了。
骑自行车的人在地上滚了两圈,和他一起翻滚的,还有一地冒着香气的鸡排,这是个送鸡排的外卖小哥。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场小型车祸吓得打了个激灵,一激动一后退,两只脚就不听使唤,被自己给绊倒了。
黑灯瞎火,我和外卖小哥一左一右匍匐在地。虽然周围没有路人,可我还是恨不得可以把脸皮撕下来装进口袋里。
一分钟过去了,我像一摊烂泥一样瘫在地上不肯起来,直到鼻尖蓦然萦绕了一股鸡排的香味。
我抬起头来,就看见外卖小哥对我伸出一只手。他刚刚摔破了手掌,手心正溢出鲜血。意识到伸出的手在流血,他又换了另一只手。
“你也被绊倒了吗?”朦胧的月光里,他的嗓音清澈得宛如一泓泉水,“有没有摔伤哪里?”
我在他的帮助下勉强站直身子,摇了摇头,好在路灯昏暗,他看不见我火烧云似的脸。
见我没有什么反应,他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真的没事吗?要不要我送你去校医室?”
我生怕他发现我奇怪的站姿,慌张地指着地上的鸡排:“我没事,你看你的鸡排都掉了!”
他扶起自行车后,转身去不远处的便利店借扫把来清理地上的鸡排。我偷偷在他的自行车上放了一盒随身携带的创可贴,接着以最快的速度走回了宿舍。
我天生是个跛子,因为不想走在人群里引人注目,所以往往形单影只,总是错开同学们的活动时间出现在户外。
我喜欢行走在夜里,那时路上的行人不多,任我走路的姿态多么奇怪,也不用担心换来别人异样的眼光。
二
那晚之后我多了一个爱好,就是打外卖电话叫鸡排。每一次到楼下送鸡排的,都是上次摔跤的外卖小哥。
不久后的一个晚上,我途经那片坑坑洼洼的水泥地时,远远地看见外卖小哥蹲在高大的银桦树下,专心致志地用准备好的一桶水泥在填补地上的坑洼。
那一刻,世界在我的眼里模糊,唯有他的身影光芒万丈。
第二天,鸡排店刚刚营业,我就迫不及待地拨通了外卖电话。半个小时以后,外卖小哥出现在我的宿舍楼下。
我住在三楼,每次把用来钓外卖的小桶放到一楼,都能看见外卖小哥抬起头来与我对视。
六月,烈日炎炎,他戴着鸡排店的棒球帽,细碎的刘海被汗水浸湿。他的每一个笑容都分外纯粹,像一缕拨开浓雾的光。
外卖小哥把鸡排放进桶里之后,站在原地接了个电话。非常不巧的是,就在这时,绑在桶上的绳子断了。
手里的重量消失的瞬间,我亲眼看见我那个浅蓝色的小桶砸在了外卖小哥的头上。
完蛋了!我心里“咯噔”一下,不会出人命吧?
下楼时,我幻想了成千上万种可能,唯一没有想过的是,外卖小哥会拎着我的小桶,带着礼貌的微笑站在楼下等我。
我顾不上自己歪歪扭扭的走路姿势,加快脚步走到他面前,一个劲儿地低头:“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
他则向我递来那个蓝色小桶,脸上满是宽厚的微笑:“鸡排没有掉出来,回去之后记得把绳子系紧一点。”
有那么一瞬间,我怀疑他是不是练过铁头功,才会被一个桶子砸中了脑袋,还能安然无恙地对着我笑如春风。但事实证明,他没有铁头功。
因为他的话音刚落,便直直地倒在了我的怀里。
作为肇事者,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冒着一身冷汗打电话给班上的一个男同学,让他帮忙把外卖小哥送到了医院。
上天见怜,好在外卖小哥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医生说没什么大碍。当他躺在病床上,缓缓睁开双眼时,我刚削好一个苹果送到自己嘴边。
见他醒了,我欣喜若狂地对他挥了挥苹果:“小张,你醒啦?吃苹果吗?”
他茫然地看了我一会儿,微微蹙起眉头:“你叫我什么?”
我手里的苹果“吧嗒”一声掉在地上,一颗落下的心又猛地悬了起来,他不会是失忆了吧?
我颤颤巍巍地拿出手机,翻开几个小时之前他发给我的短信,送到他眼前:“你看,这是你送外卖之前给我发的短信,短信里你说自己是鸡排小张……”
外卖小哥扶额,苦恼地摇头:“不对,我不叫小张。”
我出了一身冷汗,声线颤抖地问:“你还记得今天发生了什么吗?”
他的目光忽然无比空洞,想了许久之后,才兴奋地张圆了嘴巴:“我知道了,我送外卖的时候被桶砸了一下!”
说着,他手托着下巴说道:“可是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叫什么名字了,我好像……不姓张。”
我头皮发麻,去叫医生之前仍进行最后的挣扎:“你要不要看看自己的手机?”
谢天谢地,把手机彻彻底底翻了一遍之后,外卖小哥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他十分欢喜地告诉我:“我想起来了,我叫宋清风,你呢?”
我缩着脖子,为了试探他是不是在清醒的状态下说出的这个名字,遂回他:“我叫崔徐来……”
他惊喜过后,瞄了瞄挂在我脖子上的校园卡:“你不是叫崔海月吗?”
三
外卖小哥的确是叫宋清风,而我就叫崔海月。
人们在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头部创伤之后,会产生不一样的反常行为。医生说宋清风醒来后之所以没有立刻想起自己的名字,是因为我在第一时间喊了他“小张”。
就是“小张”这个名字误导了他,使脑震荡的他出现短暂失忆。
宋清风恢复记忆之后,我们专门探讨过小张究竟是谁。他告诉我小张才是这家鸡排店的外卖小哥,是他的室友。这几天小张有事,所以他才帮小张送外卖的。
无论如何,我这一颗忽上忽下的心总算是放回了原位。
根据医生的叮嘱,宋清风需要在医院里静养一天,但宋清风对这个建议显然十分抗拒,他不止一次向我提出要回学校。
我问他:“鸡排店那边我已经帮你请过假了,你还有什么别的事要忙吗?”
宋清风郑重其事地点头,原来他是外语系的学生会主席,最近系里正在准备一场假面晚会,故他火急火燎地要赶回去。
不过宋清风拗不过我,乖乖在医院待了一天。其间我忙进忙出,为他送饭、拧毛巾。当他看见我蹒跚的走路姿态时,什么也没说,也没有流露出异样的眼光。
第二天,我和宋清风离开医院,他走在我身边,牵住我的手,在我错愕的目光里微笑:“我还有点头晕,你牵着我我会走得更稳一些。”
其实他说的是反话,前往车站的路上,是他那双温暖有力的手牵引着我,才让我走得不那么吃力。
他的步子放得很慢,我们的手掌之间渗出细汗,他却没有把手放开。偶尔他会侧着头看我一眼,那含笑的目光让我一度产生错觉。
仿佛我与他是一对垂垂老矣的伴侣,才能够用最慢最稳的步伐,从容地穿过人来人往的街头。
可是我们不过才认识一天而已。
下车之后,宋清风的室友小张出现在学校门口,他是来给宋清风送自行车的。
我看着那个带后座的自行车,脑补了一下小张带着宋清风徜徉在校园里的画面后,识时务地对宋清风挥手:“昨天真的很抱歉,我先走啦,你好好休息!”
宋清风扶着自行车停在我面前,拍了拍后座:“来,我送你回宿舍。”为了让我放心,他又说,“我已经不头晕了,真的。”
这时,小张凑到我前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你就是广播站的月亮吧?你的声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天我女朋友要和我分手,就是听你念了道歉信之后,我女朋友才原谅了我,真是太感谢你了!”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随即低头看着脚尖,耳朵有些发烫。
宋清风不再给小张说话的机会,他很快就骑着自行车带我在学校里绕了一圈。
夏天的风大概是这个季节最为珍贵的,同样珍贵的还有绿意盎然的风景。但我无心看风景,视线只停留在宋清风的背影上。
那天分别前,宋清风问我:“海月,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当然可以!”我义薄云天地拍了拍胸脯,“你尽管说。”
“可以在广播里帮我找一个人吗?丛林乐队的夜子。”
四
传说中的夜子长发飘飘,长相和歌声一样知性。据说她是个校花级别的人物,很多新生都对夜子充满好奇。
宋清风找夜子,是为了让夜子出席外语系的假面晚会。
在筹备假面晚会之前,宋清风做过一份问卷调查,询问同学们最希望学校里哪一个风云人物在假面晚会上担任嘉宾。
很多同学的回答都是丛林乐队的夜子,女生想听她唱现场版民谣,男生则想见识见识她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仙姐姐。
宋清风作为一个称职而用心的学生会主席,自然是希望自己可以完成同学们的心愿的。但宋清风到丛林乐队找过很多次,乐队的成员却说主唱已经换人了,夜子只是偶尔回乐队看一看。
虽然宋清风是这样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的,但我还是有些失落。我想:或许宋清风也和别人一样,想见一见夜子的美貌。
可是人的眼球往往容易被光鲜亮丽的色彩吸引,我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宋清风不一样呢?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常常在广播里提到寻找夜子这件事,但夜子却迟迟没有出现。
之后我见到宋清风,是在学校南区的田径场上。
彼时,我正偷偷摸摸躲在器材室旁,看田径场上的同学们进行体育期末考试。
等待测试的同学们一脸不情愿,殊不知我有多羡慕她们。
从小到大,不用上体育课的我从来没有体会过在塑胶跑道上奔跑的滋味。与别人相比,我就像一只折翼的鸟,永远尝不到飞翔的滋味。
视线模糊时,我看见宋清风刚考完试,他带着意气风发的笑容,目光无意间落到了我身上。
我仓皇地低下头,最怕的就是他在这个时候靠近我,说一番安慰我的人生哲理。庆幸的是,他没有。等我抬起头时,他已经不见了。
入夜,道路两旁的绿化带里虫鸣声窸窸窣窣,我慢悠悠地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一辆自行车停在了我身边。
宋清风依然骑着上次那辆自行车,对我扬起嘴角:“要不要坐我的车去兜风?”
我坐上他的车,他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外形像魔法棒的泡泡玩具递给我:“这是刚才布置礼堂的时候几个女生拿来的,给你玩。”
“宋同学,小学生才玩这个吧?”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随即打开泡泡玩具吹了一下。
宋清风回首,对着我狡黠一笑:“你看,这不就是小学生吗?”
言毕,自行车缓缓前行。一路上我吹着泡泡,我们从学校南区绕到北区,经过了种满香樟树的学生公寓,看见立在外语楼外的石榴树上开满火红的石榴花。
宋清风停下自行车后,为我买来一份菠萝油。我和他站在凉风习习的石拱桥上,他扶着栏杆问我:“好吃吗?”
我想也没想,点着头把菠萝油递向他。他眯着眼睛笑了笑:“我不吃,你觉得好吃就行,下次再买给你吃。”
他的话语暖意融融,我不禁放下戒备问他:“你是在安慰我吧?因为大家都可以在田径场上考试,只有我不可以。你是怕我难过,是吗?”
宋清风垂眸,温润的眼波落在我的眼睛里:“今天晚上坐在我自行车上吹泡泡的,并不是学校里的其他女生,而是你。”
“你看,在这一瞬间,这也是你能做到,但别人做不到的事啊!”
刹那间,我想起一句话:众生皆苦,唯有你是草莓味的。
五
几天后,广播站接到了来自丛林乐队的投诉。据说有人趁没人的时候,连续几天在乐队排练室里乱涂乱画。
我在广播时间对乱涂鸦的人进行了批评和劝告,夜间回宿舍的路上正好路过乐队排练室。
只见排练室里还亮着灯,却没有乐器的声音响起。
电光石火之间,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推开门后,一股喷漆的味道扑鼻而来,看来凶手正在作案!
紧接着,我绕过一堆乐器往里走了一些,涂鸦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在排练室里涂鸦的是宋清风。他察觉到排练室里多了一个人,惊喜地转头一看。待看清是我后,他眼中的惊喜褪去了些许。
我知道他失望的是什么,因为来的并不是夜子。
“海月,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宋清风擦了擦鼻尖的汗珠,问我。
我斜着眼睛看他:“你不知道自己被投诉了吗?大晚上跑到人家的排练室里乱涂乱画,乐队里的人还以为是谁对她们不满,所以才用涂鸦的方式来骚扰她们。”
宋清风被噎了一下:“我的本意不是想要骚扰乐队……”
原来这是宋清风用来引出夜子的方法,据说夜子是美术生,所以宋清风想以涂鸦的方式来吸引夜子的注意。
他说如果夜子看懂了墙上的画,说不定会想见一见涂鸦的人。
我暗自感叹宋清风的用心良苦,这种“以画会友”的方式还真是委婉。
宋清风洗过手后走到我身边,指着墙上的画:“你看,我没有乱涂乱画,我是在构造一个场景。”
教室外蝉鸣阵阵,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墙上还未定型的画。收回目光时,看见他的鼻尖沾着一点绿色。
夏季总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人在从窗外钻进来的凉风中忘记一切烦恼。而我忘记的不止烦恼,我甚至忘了我自己。
我什么也没说,抬起手来,指尖落在他的鼻尖,轻轻擦拭。
他讶异的目光伴随着屋外陡然响起的闷雷声,很快,暴雨来临了。
我和宋清风离开排练室时,滂沱大雨不期而至。我从书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开之后递给了宋清风。
宋清风接过伞后,一把揽住我的肩,我与他从容地在大雨中漫步。那是认识他以来,我离他最近的一次。
“哗哗”的雨声里,我问他:“要是夜子一直不肯出现,你要怎么办呢?”
宋清风扶着我的肩,好让我走得稳一些。他回答我:“在假面晚会开始之前,我会尽力去找。如果她始终不愿意出现,那就只有想别的办法了。”
我低下头,看着雨滴在地上荡起一层层涟漪,突然十分内疚,我帮不上宋清风的忙。
我非但帮不了他,甚至还在心里卑微地祈求,那个别人眼里的“神仙姐姐夜子”永远不要出现在宋清风的生命里。
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绚烂夺目的人出现,宋清风会不会愿意在我这个生来就带有缺陷的人身边多多驻足呢?
那晚,宋清风浑身湿透,我知道他根本没用伞遮住自己,而是都遮在了我的头顶。
在他回宿舍之前,我蓦地抱了抱湿漉漉的他。
他的双手无处安放了一会儿,最终在我背上轻轻地拍了拍:“回去吧,衣服都湿了。”
六
我一向相信缘分,也相信自己喜欢宋清风。
假面晚会很快就要举行,夜子却迟迟没有出现,宋清风依然坚持到乐队排练室里画画。
或许是发现墙上的色彩渐渐拼凑成了一幅画,乐队里的成员再也没有投诉过涂鸦的人。
我还是会在广播里提到寻找夜子,但夜子仍旧没有出现,我对宋清风的内疚也越来越深。
确定假面晚会的嘉宾名单迫在眉睫,宋清风却还有工夫到排练室里画画。于是我跟他到排练室,显得比他还要急切。
“一定要让夜子担任假面晚会的嘉宾吗?你可以试试找别人啊!”
宋清风的画就要完成了,他一边填充色彩,一边轻声说:“海月,我只是不想让同学们失望。”
说到这里,他停下来面向我,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严肃:“这所大学与我们每个人心目中幻想的多多少少有些不一样,新生入学时间最短,还不适应大学生活,所以难免对大学有很多抱怨。”
“我既然担任了学生会主席,就应该让失望的同学感受到惊喜。哪怕希望微薄,我也要尽力满足大家的愿望。我希望同学们以后回想起大学,能说得出一次让自己难忘的经历。”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宋清风,他说这番话时的坚毅神情在不知不觉间已深深烙在我的心上。
不想让别人失望的是他,而我只是不想看到他的希望彻底落空,去等一个注定不会出现的人,最后搞砸了假面晚会。
于是我不遗余力地建议他:“但是夜子不肯来啊,你随便在丛林乐队里找一个女歌手去冒充夜子,应该也没人会发现吧?”
宋清风对着我无奈地笑笑,拍拍我的脑袋:“好啦,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会搞砸这场晚会,但我还是想再等一等。”
“如果今晚过后夜子还没有出现,那我就另想办法。”
我不安地把两只手握在一起,耷拉着脑袋点了点头,宋清风则继续在墙上涂涂画画。
之后,我把冯一拖到了乐队排练室里,请她江湖救急。我认识的人里面,冯一的长相是最接近神仙姐姐的。
她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加之容姿清丽,颇有几分仙气,露齿大笑时又极具感染力,宛如邻家女孩般亲切。
在得知我要她假冒夜子之后,她难以置信地瞪我:“搞什么?要是被人识破了多尴尬啊?”
我像个搞传销的一样,对着她滔滔不绝:“你放心吧,学校里有几个见过夜子的?不会有人知道你不是她的。再说到时候都蒙着面,大家只能欣赏到你婀娜曼妙的身姿!”
冯一还是频频摆手:“那声音呢?我怎么唱得出夜子的歌声?”
我一脸老成地告诉她:“不就是唱一首民谣吗?我们广播站的播音员掌握了多种变声技巧,你去练几天就足以蒙混过关了!再说了,有几个人是真心想听歌的?”
见冯一依然犹豫不决,我只能使出撒手锏:“外语系男生不多,可个个都是精品……”
听见这话,冯一咬咬牙:“成,为了你我豁出去了!不过海月,宋清风和你的关系一定不同寻常吧?否则你怎么会为了他忙里忙外?”
该如何形容我们的关系呢?我找不出贴切的词语来概括。
只是宋清风,从你第一次牵着我的手与我并肩行走,我就喜欢上了你。
七
搞定冯一之后,我兴奋地去了一趟外语系的礼堂,见到宋清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他:“我找到夜子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宋清风豁然开朗,不过他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激动,注意力反而落在我松散的鞋带上。
他蹲下身子替我系好鞋带,站起身后揉了揉我的头发:“多谢啦,我现在可以见一见夜子吗?”
很快,我就把冯一叫到了礼堂,和她一起过来的还有丛林乐队的吉他手和鼓手。
冯一才刚出现,礼堂里的同学便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每个人的目光都被穿长裙的冯一牢牢吸引。
经过一番简单的介绍之后,冯一应宋清风的请求,在礼堂里进行了一次彩排。
我坐在后排位置,看着冯一自如地站在舞台上,把我教给她的一些技巧和要领完美地发挥了出来。
在她温柔的歌声里,我恍惚泪目。如果我不是个走路一瘸一拐的跛子,或许我也能像她一样自信地站上这个舞台。
可是每个人都害怕面对自己的短板,更怕自己的弱点在他人眼前暴露无余,接受缺陷并不难,可怕的是要承受所有的目光。
宋清风不知何时坐在了我身边,他把上次下雨天我借给他的伞叠得整整齐齐,交还到我手里。
“海月,这次真的要谢谢你帮我找到了夜子。”他说。
我两颊滚烫,心虚地错开目光:“不客气,祝你一切顺利。”
宋清风目视正前方的舞台,待冯一一曲唱罢,他倏尔侧过头看着我:“海月,我有话要对你说。”
闻言,我下意识地神经紧绷,只可惜宋清风还没交代下文,一名工作人员就走到了他的身边。
宋清风起身和那人到一旁说话,我听见了他们交谈的内容。
那个工作人员皱着眉对宋清风说:“你有没有觉得夜子的声音和平时广播里的不一样?”
宋清风脱口而出:“可能这就是现场版和录音版本的不同之处吧。”
那人还是疑惑:“但差别也不小啊!你说这会不会并不是真正的夜子?”
宋清风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她就是夜子。”
听到这里,本该如释重负的我竟意外地纠结,转身悄悄离开了礼堂,再也没有勇气等待宋清风的后话。
其实冯一的音色与夜子的不是非常相似,但凡认真听过夜子歌声的人,都能发现冯一的破绽。然而面对别人的质疑,宋清风的几句回应显然都是在为台上的冯一打掩护。
我的悲哀居然盖过了蒙混过关的窃喜。
或许宋清风和其他人一样,在意的并不是夜子的歌声,而是蒙面之后,能够抓住别人眼球的一副姣好皮囊。
美好的东西值得向往,谁都想要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没人会希望自己天生就是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
所以宋清风认定冯一就是夜子并没有错,但我为什么要难过呢?
那天,我独自回到排练室,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回荡着我寂寥的歌声,能看见我唱红了眼眶的,只有墙上那幅画。
我终于明白自己悲伤的理由,因为如果我不是个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几天后出现在假面晚会上的人,会是我。
八
我曾短时间担任过丛林乐队的主唱,传说中的夜子是我。
从前的我,尝试过不去在意别人的目光,专注于我喜爱的音乐,可是在经历了几次校外演出后,我动摇了。
因为每一场演出之后,我都能听见台下观众的议论声:“夜子的歌唱得不错,但是太可惜了,她居然是个残疾人。”
当然,也不乏另一种声音。他们说:“夜子好棒,行动不方便还能把歌唱得这么好。”
无论是惋惜还是敬佩,没有一种声音脱离了“残疾”这个话题。我离开乐队,就是不想让“残疾”占据我生活的全部。
有些内在的恐惧是难以言喻的,就像我抗拒别人同情的目光,其实是害怕直面深藏在我骨子里的自卑。
但我明白,像我这样的人无法怨天尤人,我只能花漫长的时间去接受命运的不公平,用尽全力缩短和别人的差距。
乐队成员理解我的苦衷,纷纷为我保密,没有透露我就是夜子,是以宋清风去乐队问了很多次,却都不知道其实我就是夜子。
假面晚会前夕,我回到乐队排练室里,宋清风的画早已落下最后一笔。在一片深深浅浅的绿色丛林里,一个披着海藻般的长发女生抱着一把吉他在唱歌。
真正吸引我的是画底的一排小字。
我走到墙边,视线定格在画下那一排工整的楷体字上:希望海月每天过得开心。
下一刻,我的眼眶陡然炙热,这是宋清风写下的字,可他不是想用这幅画来说服夜子吗?
瞬息之间,我恍然大悟,原来宋清风都知道了。
有的人轻而易举被别人欺骗,并非因为他们天生迟钝,而是这世上多的是心思细腻的有心人。
那晚,我在这幅画前站了许久,渐渐释然了很多。
我最终还是站上了假面晚会的舞台,在冯一登台之前,我换上了她的礼服,从后台走上舞台的途中,我好几次踩到礼服的裙摆。
聚光灯照在舞台中央的那一刹那,我紧张得踉跄了一下。虽然戴着面具,却还是有些怯场。
宋清风为我搬来一把椅子。在那首短短几分钟的民谣里,他一直站在后台准备处,默默注视着我。纵然他的陪伴悄无声息,却让我感到有枝可依。
当我轻轻唱起那首许久未唱的歌,台下的观众都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跟着我轻轻哼唱。
犹如漫天星辰及至我的眼前,我在斑斓的光辉里拾起了一个遥远的梦。
假面晚会结束后,我在后台等待宋清风。
他带着一贯和煦的笑容走到我身边:“很奇怪我是什么时候知道你是夜子的吧。”
“那天晚上,我到排练室里拿回落在教室里的书,看见你在教冯一唱歌。听到你的歌声时,我就知道你就是夜子。
“我也知道你在介意什么,所以如果你不想出现在假面晚会上,我可以放弃我的执着,为同学们重新准备一个节目。
“那天我之所以告诉别人冯一就是夜子,是因为我不想让你难堪。不过我不能欺骗同学们,所以其实今天的嘉宾名单上并没有夜子,大家也都没想到夜子会出现。
“海月,我想让你知道的是,在我心里你就像向阳而生的花,而不是只能躲在角落里的苔藓。”
他的话至此,我的泪水在面具下浸湿了脸庞。我抬眸看着宋清风澄澈的双眼,决定敞开心扉:“宋清风,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
他摇了摇头,继而给了我一个坚实的拥抱:“让我先说,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很喜欢你?”
“从第一次遇见你,你留下创可贴之后匆匆离开,远远看着你的背影时,我就喜欢上你了。”
世上万千有心人,与我执手穿梭风和日丽,踏遍泥泞崎岖的,只有你。
六月将逝,我在盛夏里抓住了一缕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