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阵阵,落叶纷纷,冷雨淋淋。一场风雨驱走了夏天的最后一缕余温,秋来了。
我喜欢秋。因为她既结束了夏的炎热,又延缓着冬的到来。我爱秋的更深一层原因,还是她令人更深切地感受岁月,常常引人生发一种带着微微怅惘的沉思,唤起一种对大自然的衷情。秋天一到,一年日月就所剩无几了。特别是到了我这样头上丛林已有不少枯枝的年龄,怎能不回首过去的一载,认真想想即来的一年呢?
塞上的秋,又总是来去匆匆,不抓紧点,她就倏忽而过。再想见她,又得一年。呵!塞上秋,塞上秋,塞上秋啊……扳指数数,我已历过了多少度!起初,我并没有认识到她粗放的美和深蕴的气质。反之,那时还有点讨厌她。青年时代我更惦念的是北京西山火一般的红叶,是颐和园后山榜林中发着清香的松子和松针,是北海岸边变成黄绿色的依依柳丝,是长安街人行道上被秋风吹得滚动的金色杨叶,是令人一想到就咽口水的冰莹鲜红的糖葫芦。北京的秋,有古老艳丽的美,而这一切又总是与远别的家人混为一体。所以,每到九月底,回京探亲的急切心情就使我难以入睡了,而当十月底离家回塞上时,火车一过呼和浩特,进入了夜晚,自然又是硬座,冷得人发抖,不得不穿上棉衣,心想秋天已经过去了。就这样,一连好几年,直到结了婚探亲假没有了,才不能一年一度去享受北京之秋的乐趣,体验那切肤之美的沁润。
度过童年的故乡鲁西南微山湖畔的秋天,比北京的秋天要温暖得多了。留在我记忆中的秋天,要首推刨红薯。那是战火连绵、大地饥馑的年代。就像我家那样的“富户”,也时常饱一顿饥一顿,有时几天揭不开锅。而红薯成熟的时节,就是各家各户的节日,最贫穷的人家,只要有几分地的红薯,刨出来,满满地煮一锅,全家老少吃一大顿,这对于长期饥饿状态的人来说,真是最大的奢望了。我们一些小伙伴,连拿带偷,每人用破烂肮耻的衣襟兜几块躲到离开大人的地头,挖个地窝,争争吵吵地把红薯摆好,再小跑着去拾一堆豆秸、高粱秆,点着烧起来。不一会,人人一头灰,烟呛得个个泪汪汪。再一会,从地窝中发出诱人的甜甜的香味,“熟了!”一声喊七手八脚,扒出来,先拣烤得好的吃,再吃烤成半焦的,最后吃半生不熟的。一会,每人打着饱嗝抹着黑嘴头,满意极了。至于故乡的风光,那金茸茸的芦苇、那一片片变着颜色的棉花地,那村头显得更加墨绿的老槐树,都因饥饿而失去了美的力量,在脑海中留下的印痕,也就淡了。
青年时我曾在南方度过一个秋天。那是世界闻名的上海,每天穿行于大厦森林之中,挤在电车里和街上的人堆里,几乎看不见大自然的绿色,连天空也快忘记了。至于虹口公园鲁迅先生墓前的灌木的叶子何时受霜变得紫红,我也没注意,以后,我才知道,在南方注意季节的更替,首先不是从树木上,而是从服装上。不久前,我又在深秋时光到了四川,城乡处处依然苍翠欲滴,哪儿有北方之秋那种浓重的色彩?只有街头一担担金灿灿的蜜橘,告诉人们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金秋来了。原来南方之秋,并不像北方这般鲜明。
如今,我面对着悄然走来的塞上秋,耳中听着秋雨在窗外发出的沙沙声,觉得像是站在一幅巨大的立体画的前面。忆中的红叶,是画的上方粗笔道的几抹;忆中的故乡之秋,是远处模糊的一串光点;占据这幅画中心地位的,是苍苍茫茫的山峦,荒凉弯曲的山路,萧条破旧的山村,黄稀屎般的泥泞,穿着破黑棉衣的人们,不仅有老人、男人,在破黑棉衣的包裹里还有少女、少妇……这幅画的一角,就像电视屏幕的右上角打出一串醒目的数字:“1960、1961、1962”。
这不是想象,而是一幅真实的人生画卷。
我是1960年9月中旬到宁夏的,按照塞上的季节,已是初秋了。刚到不久就染上了痢疾,正巧有个先我两年毕业的同学要去六盘山区采访,我就要求跟他去了。发着烧,捂着阵阵作痛的肚子,汽车到了黄河渡口。车一停我跳了下来,跑到一避人处解手,当提起裤子跑回岸边时,载着汽车的汽划子已经离开河岸好几尺,差一步我就跳不上去。到了六盘山,我们一头扎到山南麓一个叫红旗的回民聚居的公社里。虽然我幼时在农村呆过,大学期间又下过乡,对农村并不陌生。但大西北如此贫瘠的山村,却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有多少农民家里,炕上只有半张烧焦的芦席!最严重的是家家没有吃的。当地人形容人们的脸色,用了一个非常确切的说法:“黄皮刮瘦”。是的,男女老幼皆无例外,各个都黄皮刮瘦。正像我的故乡家家种红薯一样,这里也是队队种土豆。大概因为它来自外国,本地人叫洋芋。按说,土豆的营养远胜过红薯,而且也比红薯好消化,当时正是有人把“土豆烧牛肉”与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可是,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情景却是,饥肠辘辘的农民,面对着地里成熟了的土豆却无法吃进口中!都怪这该死的秋雨!淅淅沥沥,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这句我是故意采用近来流行的一首歌曲的词儿,这首歌令人感受到雨的甜蜜和惆怅,很有味。)那时的六盘山下,连阴雨竟像乱箭一样射着人们的心!那里,一下雨地里的泥像胶一股黏,把鞋都能粘掉。牲口乏瘦快死光了。人们没有一点力气了。那土豆见了雨,像纸见了水,眼看着很快烂掉。我们和农民一起,拖着同样沉重的双腿,跚蹒走进泥泞的地里,挖出一背篼土豆,吃力地背了回来,倒在脏乱而潮湿的、发黑发霉的屋子里,几背篼就堆不下了。而就这些已经背回家来的,也因潮湿而烂掉大半,更何况淋在地里的那些呢?好不容易盼来的收成,眼巴巴看着烂光,这心情的苦凄,是可以想象的。面对那种情景,我这个自幼爱说爱笑又正当不知愁的年纪的人,也悲泪横流了!
晚上,我们同队干部们挤在小屋里,在浓墨般的夜色中,看着烟袋中的火点一明一灭,听着外边烦人的滴滴答答的雨声,鼻中闻着发潮的羊皮和烂土豆的霉味,小声说着邻省邻县更加严重的情况,心中像灌满了铅……
就是这样的秋天,在大西北一处因一座名山而颇为出名的地方,我一连度过三度!……至于以后怎么变化……如今那里成了什么模样……恐怕要写一部长篇小说才能讲清。而我这篇短文只是想说,在我母亲的土地上,不仅有过秋瑾烈土被杀害时那样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秋天,而且在人民翻身之后也还曾有过六盘山那样饥馑的秋天。而对于我,一个基本上是生长在“福窝”里的人来说,亲历一下苦雨的浇淋,却是一种难得的长见识、净化灵魂的功课。如今想来,一个人一生中经一经那样的哀秋苦雨,也可以说是一种幸事。
由于当副刊编辑的缘故,这些年每到秋天都能看到一些多愁善感的青年习作者寄来的写“落叶”的诗。我青年时代也常在秋天感叹一番,诉情诗行。在中国文学的宝库里,思秋悲秋怜秋之作多矣!我最喜欢的是《西厢记》中莺莺送别张生的那段唱词:“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每读到这里,觉得字又少,意又切,情又浓,实在是千古绝唱。但这么写一写,吟一吟,毕竟太轻松了。
秋天,其实是沉重的。人们之所以把秋与金相连,当然由于它是收获的季节。但我觉得,秋天的珍贵,还在于它是送夏迎冬的转折之时。别人我不太知道,反正我自己每到入秋,就分外多思多感。
一天早晨,在朦胧变幻的秋光里,我独自徜徉在郊区林中。柳树、沙枣还都枝叶葳蕤,林间洋溢着植物的香气。渐渐,晨曦里我发现,柳棵棵披着青丝,而杨却已开始落叶。杨本来就比柳娇些。我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近一株略粗的杨树前。它原来光洁的泛着粉白色的躯干,已经出现了片片疤痕,像是我脸上渐深的皱纹。它的枝头上已有几根枯枝,像是我的白发。啊!我不像这棵杨树吗?是的,我与它一样,无法抗御自然规律的左右,渐渐老了。我也与它一样却并不埋怨,也不介意,依然守在自己的方位上,发挥着自己的一分力。我也同它一样,想要痛痛快快地让自己的枯枝残叶落去,以便给待发的嫩枝新叶让出地盘。我也同它一样啊,在这秋光已浓的时节,心中并不惧怕马上就来的严冬,而是双目已越过大雪纷飞、滴水成冰的季节,眺向融融春光……
就这样,迎接多情的秋天吧!就这样,热爱浓重的秋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