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数载,痛者唐慧,以单薄之躯,抵御着这台庞大的国家机器,个中幸酸、悲凉与无奈黯然咽下,仿佛这些年,她压缩了此生的炼狱。一个案件,倘以名命之;案件之外,将是这位母亲与这个国家的战争。
丘吉尔曾说过,“所有战争都是非必要战争。”在“非必要”的语境条件下,战争的确发生了。而这场战争,看似唐慧胜诉,但是,付出的代价之大、承受的伤痛之深,与其说胜诉,不如唤双双俱伤更贴切些。因为,以法治精神为论,唐慧案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
7月15日,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宣判,湖南省高院撤销了永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41.15元,不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中国的法治进程,好似梗塞的小脑,在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泥路上行走,纵使施救,却难以摆脱人治留下的后遗症,这或许正是权力形态意识的通病之一。唐慧案的落定,将劳教存废论再次搬到台前,拥者赞之,批者唾骂。客观上说,劳教作为行政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之一,是对劳教对象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政治性措施。视为法律旁枝,劳教未经司法定夺,便能剥夺劳教对象的人身自由,这明显违背了立法之本的《宪法》。
劳教制度界定的模糊性、程序的不合法性、惩罚的随意性及结果的非法性,盖因维稳需要、政治考量和权力介入,造成如任建宇、彭洪等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公共事件。永州市劳教委的最终败诉,并非法治的胜利,而是基于舆论的持续发酵。自劳教制度产生时,便注定将有数以万计的唐慧们沦为它的奴隶,虽然没有《古拉格群岛》中那样骇人听闻的劳教措施,不同的是,在信息时代,劳教对象的怒吼可以透过互联网被迅速播散和放大。基于此,网络舆情的衍射化、信息衔接的无缝化,正加速着劳教的衰败周期。严复的《天演论》曾说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若以历史演变和法治进程来看,劳教制度能否废除,将由时间来裁决。
据《新京报》报道,“富家桥镇一位党委干部说,我们希望唐慧能赢这个官司”。那么唐慧案胜诉,意味着镇政府胜利?富家桥镇的官员对唐慧的关心,甚至超过了劳教委、公众和媒体。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审败诉,该镇官员曾发来短信:“愿伤心已成昨日黄花早凋零,无限风光在明天,明天一定鲜花处处开。”然而这种关怀,并非出于爱,而是基于维稳的需要。无他,因为唐慧始终是他们的定时炸弹。如报道所指,“单位每年的全部办公经费,都不够日常截访维稳”。富家桥镇的维稳压力早已不堪重负,政府工作难以正常运转,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口号下,他们不过是劳教体制下的一枚枚棋子罢了。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有言,“罪恶是不会作茧自缚的。”纵使有削铁如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难以恫吓劳教狂笑般的涅槃。从申诉无门,到屡屡上访;从上访无助,到暴力极端。每件公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复杂而真实的故事,或凄凉,或卑微;或无奈,或绝望,并由这些故事所引发的截访、维稳、劳教或不公,继而形成深不见底的博弈陷阱。在这里,没有胜利;若有之,不过是披着劳教外衣的糖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