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有个案提出,凡贪官污吏者贪得超过50万(含50万),都要叛死刑。此案提出,赞者也有,反对者也有,总之公民在问: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办法了吗?
在提倡民主和平的今天,贪官污吏依然很猖狂,并没有见到收敛,尤其是在这个极其物质化的现实生活里。官者增多了,国粮减少了。国家去检查,发现是官者贪多了。一个人吃两碗饭,还不够,又叫人藏了两桶,只怕想吃的时候吃不到可以不跟别人抢着吃,知足了,饭已凉,倒掉,毫不可惜,索性又叫人拿了两桶热饭,预备下一顿。
人民没有饭吃怎么办?须杀猪养鸡。一头猪一顿吃的东西,鸡可以吃一个月。贪官者应当立即处死,不能让他们白吃白喝还耀武扬威的。这就像猪吃了主人的喂食之后,还想对主人发火两眼虎视耽耽,倘再不多给一点吃的,就冲破栏围跑去咬你。人大因此格外愤怒,于是就想出了这么个主意来,以增强法律的震慑性。
有人说,即便有一百人贪污,抓到了一个,将他们处死,都没有什么效果,贪官依旧有。我认为说这句话的人到底是教贪官者吓怕了,或者认为法律从来都是一纸空文,不值一提。由此可见,此人一定在中国麻木了很久,连人猪都分不清楚了。
可以这么说,只要法律把这条暴制添进法律册子当中,从此贪官者定会大大减少。死刑对于任何犯人都惧怕,不惧怕的到底是因为得了精神病,不治了。很多人蔑视法律为什么?法律懦弱,法律只是一张纸抵不过金钱的魅力。很多犯人用钱托关系可以使原本叛的死刑变成无罪释放,释放后又继续作恶,循环往复,屡次不爽。所以当今的社会千疮百孔,源于没有对症下药。
现在假设此个案法成立了,正试实施了。忽查得有一官刚贪污超过了一百万,很高兴抓了起来,次日便要叛刑。此官很着急,很想脱身。拼命打电话教人来保释,然而无人响应,因为他犯的是大罪何况又是官呢,警察将他放在比较特别的一个房里,没有任何其他人的打扰,教他好好反思也没有后悔药可吃。次日,执法人员将此官押出刑场,当场毙命。人民们站在围外既拍手又冒冷汗,以后当不能作贪官,一死了便什么也没有了。
法律不是没有效果只是没有真正落实,也不能有任何漏洞教犯者进攻或者借机会逃走。贪官污吏也是从古至今没有断绝的,想要减少的话,不仅死刑法要成立,尤其是在选举代表的时候,更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得民心,此官者才不会吃人。
无奈的是,中国民生贫富差距悬殊,很多人民都在想着怎么赚更多人民的币,却对为官者以及选举制度丝毫不感兴趣,在他们,只要三餐吃饱相安无事,那就可以了。
很多梦想往往在空想或者不敢做的状态下破灭,要想实现只能立即行动,刻不容缓。莫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