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印象里最早有慈善这个概念是在读小学的时候,那时老师号召同学们踊跃捐钱捐物给希望工程。当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现在回想起来,心里却哇凉哇凉的。
一提到慈善,相信很多国人都会对一些国家完善的慈善模式所拍手叫好。无论是善款的来龙去脉,还是审计的公开透明度等一整套完整的机制,还有公众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公益心都是国内很多人不能企及的。按理说,慈善是人类史一个上伟大的壮举,为什么如今一些国人只要提及慈善便会感到别扭?对中国慈善事业的不信任,从每一次的慈善活动中所出现的善款被挪用事件便可窥一斑。
从汶川大地震到希望工程,从舟曲泥石流到红十字会;都存在善款不知所踪的情况。这些机构没有对每一笔善款进行审计,没有对每一笔善的走向进行公示。民众根本就不知道善款真正能用在老百姓的身上到底还剩多少,以致于部分爱心人士不会选择通过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的捐款方式,而是跋山涉水直接来到灾区为老百姓提供帮助。这些包括富豪、明星、企业家或普通老百姓等爱心方阵,他们对中国的慈善事业早已失去信心。如同提到国足一样,让人深感无可救药。一个连善款都敢挪用的机构,连最原始的爱心都能挪用,你还敢信任谁?
其实慈善一词最早源于《魏书·崔光传》,其中有云:“光宽和慈善,不忤於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这是对慈善含义的第一次阐释。慈善在某种意义上是佛家慈悲普渡心理驱动下的善举。行善越多,功德无量,人的灵魂便会得以洗礼。譬如,某人偶中百万彩票大奖,都要捐款一部分,一来行善可以积德,二来可以回馈社会。虽有唯心之言,但无唯物之虚;是一种不求任何回报的大无畏精神观。南宋的《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说到人性的本然,这和慈善又有何关系?任何人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善的载体。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受到的影响因素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性格。与心理学大师荣格的“性格决定命运。”的论断遥相呼应。大部分人心里都有一颗善心,少部分人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在性格上善性被慢慢吞噬。然而这部分人一旦掌握了公共资源,便会运用其心中的恶,什么礼仪廉耻在他们身上都用不上。贪污腐败、杀人越货,凌驾于人类的法律之上,哪怕是濒死之时,也未必能感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佛家圣言。所以只要能够获取利益,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他们也在所不惜。
既然这些人是不可改变的,同其他腐败链条一样,慈善事业的腐败根源,唯有从源头上抓起,堵住漏洞方能解决问题。否则就算你抓了一个又一个贪官,也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景象。我们回到慈善问题,最近几年,中国的慈善事业慢慢开始走向正规。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168个,许多NGO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然而最近发生的一起“郭美美事件”再次将中国慈善事业推向了风口浪尖。最终红十字会多次予以公开澄清,警方也介入调查,但民众的质疑声不断。
在韩寒的博文《没有希望工程》中说到了2002年的“希望工程丑闻”。3月21日中宣部向各地新闻主管机构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各媒体炒作报道希望工程丑闻。按计划本来将在21日出版的广州《南方周末》,则由于刊登有揭露希望工程弊案的报道,被当局喝令停机换稿,已印刷好的三十多万份被封存报废。《南方周末》被禁止销售的报纸,现已流传到海外。文章揭露了负责希望工程资金管理的青基会涉嫌违法,挪用希望工程款逾一亿元,用于投资股票、房产及各类风险企业,并招致巨大亏损,其中不少投资项目以“回报少、效益低”告终。真是不报不知道,一报吓一跳,继承了中国自古报喜不报忧的“优良”传统。
据《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相关规定,各级红十字会都需要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和相关部门监督。但是具体在执行中,由于信息不公开,没有通过审计,加之透明度的零透明,很难让人们信服。所以公众要求“三公”的呐喊声越发洪亮。所谓的“三公”便是公开接收到的捐款额和收益、公开善款具体流向及数额、公开其日常运营费用。但是许多同红十字会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或基金会一样,他们没有所谓的“三公”,情况,恐怕连这样的想法都没有罢了。
一笔善款从捐助到最后使用情况的每一环节,如何才能让民众放心捐款,达到捐款人同慈善机构的良性互动,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业已不是问题。如果公权不透明,这种质疑就一直会存在。这次“郭美美事件”的本质乃是对全社会公权力监督和制约的问题,如若不把挥霍无度的权力关进笼子里,那各种“前腐后继”,、”善款不翼而飞“的事件便会轮番上演。
被卷入信任危机旋涡中心的中国红十字会7日已向社会承诺做到“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中国红十字会强调,将加快推进工作机制的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保证红十字会工作的公开透明,用实际行动维护红十字会的声誉和形象。据悉,7月8日民政部网站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纲要》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同时,坦承“中国目前慈善法规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慈善组织自身能力与承担的社会责任仍不相适应”。
诚如《纲要》所说的那样,重拾中国慈善的良心,让慈悲的善举能真正根植于每个人的心灵深处。中国的慈善事业要有一个质的飞跃就必须回归到慈善的本义上。纵然慈善行为可以衍生出很多实用价值,但其本质是一种信仰,一种性本善的原始本能,一种心灵慰籍的催化剂,一种完全超越了实用价值体系的超自然行为。如若背离慈善的本质,那么同其他腐败链条一样,慈善成了吃善,国人的善款被活生生地吞噬掉,善心被活生生地消化掉。
中国慈善事业的突破口到底在哪?“郭美美事件”能否成为中国慈善事业改革的转折点?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