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太容易抢占先机,因为天性有点与世无争,反映到学习和追求上就是不够上进,或者说没有进取心。”
1985年大学毕业后被留在北大当了老师,不是因为成绩优秀,而是因为当时北大公共英语迅速发展,严重缺老师,结果把我这个中英文水平都残缺不全的人留了下来。尽管当时我的教学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却很喜欢北大宁静的生活,准备把一辈子托付给北大,在北大分给我的一间八平米的地下室里自得其乐,天天在见不到一丝阳光的房间里读着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整个楼房的下水管刚好从我房间旁边通过,二十四小时的哗哗水声传进耳朵,我把它听成美丽的瀑布而不去想像里面的内容。后来北大可怜我,把我从地下室拯救出来,搬到了北大十六楼同样八平方米的宿舍里。每天早上打开窗户就能见到阳光,我感激得涕泪横流,决定把一辈子献给北大。
我是一个对周围事情的发展很不敏感的人。到今天为止,我对国内国际的政治形势和变化依然反应迟钝,认为这是大人物的事情,和我这样的草民没有太多关系。我对周围的人在做些什么反应也很迟钝,认为这是人家的私事,我没有知道的权利。在这种迟钝中,我周围的世界和人物都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中国已经向世界开放,出国的热潮在中国悄然兴起。我周围的朋友们都是奔走在风口浪尖上的人物,迅速嗅到了从遥远的国度飘过来的鱼腥味,偷偷地顺着味道飘来的方向前进(当时大家联系出国都不会让单位知道,甚至不愿意让朋友知道)。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周围的朋友们都失踪了,最后接到他们从海外发来的明信片,才知道他们已经登上了北美大陆。
我依然没有生出太多的羡慕。我能从农村到北大就已经登天了,出国留学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奢侈得不敢想的事情,还是顺手拿本《三国演义》读一读更加轻松。但不幸的是,我这时候已经结了婚,我不和别人比,我老婆会把我和别人比。她能嫁给我就够为难她的了,几乎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如果我太落后,这脸面往哪里搁呀?突然有一天我听到一声大吼:如果你不走出国门,就永远别进家门!我一哆嗦后立刻明白我的命运将从此改变。后来我发现,一个女人结婚以后最大的能力是自己不再进步,却能把一个男人弄得很进步或很失败。
老婆的一声吼远远超过了马克思主义的力量。从1988开始我被迫为了出国而努力。每次我挑灯夜战TOEFL和GRE的时候,她就高兴地为我煮汤倒水;每次看到我夜读三国,她就杏眼圆睁,把我一脚从床上踹下。我化压力为动力,终于考过了TOEFL,又战胜了GRE,尽管分数不算很高,但毕竟可以联系美国大学了。于是开始选专业。但我的学习虽然是涉猎甚广,却对任何专业都没有真正的爱好和研究。病急乱投医,我几乎把美国所有的大学都联系了个遍。美国教授个个鹰眼犀利,一下就看出来我是个滥竽充数的草包,连在太平洋一个小小岛屿上的夏威夷大学都对我不屑一顾。挣扎了三年,倾家荡产以后,我出国读书的梦想终于彻底破灭。
出国不成,活下去变成了我的第一选择,于是每天晚上出去授课谋取生活费用。三年多联系出国的经历,使我对出国考试有了很深的了解。而此时的中国已经进入了九十年代,大家已经开始明目张胆地为出国而拼命。北京的TOEFL、GRE班遍地开花。北大里面的班轮不到我去教,老资格的人把职位全占了,于是我就只能到外面去教,结果就影响了北大的生源,就得罪了北大,就被不明不白地给了一个行政记过处分。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出国没弄成,教书没挣到钱,反而连北大都待不下去了。我尽管不好胜,但也要脸,不像今天已经练就了死皮赖脸的本领,被处分了还怎么在学生面前露面啊?只能一狠心从北大辞了职。
于是就一心一意地搞英语培训。先是为别人教书,后来就发现自己干能挣更多的钱,就承包了一个民办学校的外语培训中心,先是搞TOEFL培训,后来又发现开GRE班比开TOEFL班更受欢迎,于是就开始搞GRE班。招来了几十个学生才发现没有任何老师能够教GRE的词汇,只能自己日夜备课,拼命翻各种英语大辞典,每天备课达十个小时,但上课时依然捉襟见肘,常常被学生难倒,弄得张口结舌。为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只能收起懒惰的性情,开始拼命背英语词汇,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贴满了英语单词,最后居然弄破两本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男子汉不发奋则已,一发奋几万单词尽入麾下。结果我老婆从此对我敬畏恩爱,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后来呢?后来就有了新东方学校,就有了《GRE词汇精选》这本书。最早写这本书时,中国还没有普及电脑,我就用一张卡片写一个单词和解释,在写完几千张卡片以后,再按照字母顺序整理出来送到出版社,结果出版社不收卡片,我只能又把几千张卡片抱回家,我老婆就在家里把一张张卡片上的内容抄在稿子上,每天都到深夜不辍。书终于出版了,由于用了红色封面被学生戏称为“红宝书”。后来为了不断跟上时代,又几经改版。由于有了电脑,修改过程也变得容易,不再需要任何人伏案抄写。但对我来说,这本书的惟一的意见,就是直到永远都留在我感动中的——我老婆在灯光下帮我抄写手稿时的美丽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