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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修礼书状

时间:2025-01-31    来源:www.xinwenju.com    作者:苏洵  阅读:

  右。洵先奉敕编《礼书》,后闻臣僚上言,以为祖宗所行,不能无过差不经1之事,欲尽芟去2,无使存录。洵窃见议者之说,与敕意大异。

  何者?前所授敕,其意曰:纂集故事,而使后世无忘之耳。非曰:制为典礼,而使后世遵而行之也。然则洵等所编者,是史书之类也。遇事而记之,不择善恶,详其曲折,而使后世得知,而善恶自著者,是史之体也。若夫存其善者而去其不善,则是制作之事3,而非职之所及也,而议者以责洵等,不已过乎?

  且又有所不可者:今朝廷之礼,虽为详备,然大抵往往亦有不安之处,非特一二事而已。而欲有所去焉,不识其所去者果何事也?既欲去之,则其势不得不尽去,尽去则礼缺而不备;苟独去其一,而不去其二,则适足以为抵牾龃龉而不可齐一。

  且议者之意,不过欲以掩恶讳过,以全臣子之义,如是而已矣。昔孔子作《春秋》,惟其恻怛4而不忍言者,而后有隐讳。盖桓公薨5、子般卒6,没而不书其实,以为是不可书也;至于“成宋乱7”、“及齐狩8”、“跻僖公9”、“作丘甲10”、“用田赋11”、“丹桓宫楹12”、“刻桓宫桷13”,若此之类,皆书而不讳,其意以为虽不善而尚可书也。今先世之所行,虽小有不善者,犹与《春秋》之所书者甚远,而悉使洵等隐讳而不书,如此将使后世不知其浅深,徒见当时之臣子至于隐讳而不言,以为有所大不可言者,则无乃欲益而反损欤?

  公羊之说“灭纪”、“灭项”14,皆所以“为贤者讳”。然其所谓讳者,非不书也,书而迂曲其文耳。然则其实犹不没也。其实犹不没者,非以彰其过也,以见其过之止于此也。今无故乃取先世之事而没之,后世将不知而大疑之,此大不便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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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固作《汉志》,凡汉之事,悉载而无所择。今欲如之,则先世之小有过差者,不足以害其大明,而可以使后世无疑之之意,且使洵等为得其所职而不至于侵官15者。谨具状,申提举参政侍郎,欲乞备录闻奏。

  1过差不经:过失差错,不合常法。

  2欲尽芟去:芟(shan),去除。

  3制作之事:制作,创作。

  4恻怛:哀痛。

  5 “灭纪”、“灭项”:项国、纪国灭亡。

  6侵官:超越权限而侵犯其它官员的职权。

  苏洵在这一篇文中所说的礼书,是指他在宋仁宗嘉佑六年与姚辟一起修的《太常因革礼》。这篇文章主要我们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论将先前那些议论的人他们的看法是不合史书体例。但合不合体例,皇帝并不关心,只有“敕意”是不许违背的。所以文章借敕意引论,作四步论证:敕意曰“纂集故事”而非“制作典礼”;则《礼书》为史书;“遇事而记”,“不择善恶”“是史之体”;议者之说不合史体,是错误的。而接下来而产说一定要去除一些不好的方面。如此则“过差不经”之事定然不少。摆出论据,作为论辩的前提。“而欲有所去焉,不识其所去者果何事也?”一句反问,导入二难推理:“既欲去之,则其势不得不尽去,尽去则礼缺而不备;苟独去其一,而不去其二,则适足以为抵牾龃龉而不可齐一。”要“有所去”,只有两种可能:或尽去之,使所记之礼残缺不全,失去修书的意义;或有所去有所不去,使其书自相矛盾无法统一。如此二弊,“去”则必蹈其一,犯下历史错误。最后是说明要是不直接指明这些情况并改正的话,那将带来更大的错误。“不过”,“而已”,活脱脱一种轻蔑口气,使人感到“议者之意”的浅薄和无价值。议者所持之论,不外乎“《春秋》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之类,作者便就《春秋》的讳与不讳深入分析。接着,文章转回话题,以《春秋》之讳与不讳者为参照,发出一段议论。这段深刻之论,揭示出“益”与“损”的辩证关系,是一篇中最要害处,无异于对论敌的致命一击。我们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苏洵之所以编写《太常因革礼》的原因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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