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学博士顿丘李于,余兄孙女婿也。年四十八,长庆三年正月五日卒,其月二十六日,穿其妻墓而合葬之,在某县某地。子三人,皆幼。
初于以进士为鄂岳从事,遇方士柳泌,从受药法,服之,往往下血,比四年,病益急,乃死。其法:以铅满一鼎,按中为空1,实以水银,盖封四际,烧为丹砂云。
余不知服食说自何世起,杀人不可计,而世慕尚之益至,此其惑也;在文书所记及耳闻相传者不说,今直取目见亲与之游而以药败者六七公,以为世诫:
工部尚书归登、殿中御史李虚中、刑部尚书李逊、逊弟刑部侍郎建、襄阳节度使工部尚书孟简、东川节度御史大夫卢坦、金吾将军李古道:此其人皆有名位,世所共识。工部既食水银得病,自说:若有烧铁杖自颠贯其下者2,摧而为火3,射窍节以出4。狂痛号呼乞绝,其茵席5常得水银,发且止6,唾血十数年以毙。殿中疽发其背死。刑部且死,谓余曰:“我为药误”。其季建7一旦无病死。襄阳黜为吉州司马,余自袁州还京师,襄阳乘舸,邀我于萧洲8,屏人曰:“我得秘药,不可独不死,今遗子一器,可用枣肉为丸服之。”别一年而病,其家人至,讯之,曰:“前所服药误,方且下之,下则平矣9。”病二岁竟卒。卢大夫死时,溺出血肉,痛不可忍,乞死乃死。金吾以柳泌得罪10,食泌药,五十死海上。此可以为诫者也。蕲11不死,乃速得死,谓之智,可不可也?
五谷三牲,盐酰果蔬,人所常御。人相厚勉,必曰:“强食12。”今惑者皆曰:“五谷令人夭,不能无食,常务减节。”盐酰以济百味,豚、鱼、鸡三者,古以养老,反曰:“是皆杀人,不可食。”一筵之馔,禁忌十常不食二三。不信常道,而务鬼怪,临死乃悔。后之好者,又曰:“彼死者皆不得其道也,我则不然。”始病,曰:“药动故病,病去药行,乃不死矣。”及且死,又悔。呜呼!可哀也已,可哀也已!
1按中为空:把铅当中加以挤压,形成一个空处。
2若有烧铁杖自颠贯其下者:颠,头顶。贯,穿。
3摧而为火:烧铁杖折断发热如火烧灼。
4射窍节以出:窍节,人体的孔窍关节。
5茵席:有里子的被褥和卧席。
6发且止:发而又止,即忽发忽止。
7季建:人名。
8萧洲:很少人来往的萧条的岛屿。
9方且下之,下则平矣:下之,泄出来。
10以柳泌得罪:唐宪宗服用柳泌的药后,中毒而死。
11蕲:同“祈”,祈求。
12强食:劝人多吃饭。
这一篇墓志铭带有劝诫的意思,因为这是为那些服食丹药而致死的人所劝告的,所以在写的时候,自然就有所轻重偏向了,墓志铭写了五个层次,可分三大块,第一大块主要是对李于的简要介绍,而二、三两大块则是着力所写,也是深刻用意所在。李于死于服丹药,在那时是不足为怪的,而韩愈却不这样认为,可怕的不在于李于为丹药所误,而在于当时这种风气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由此及彼,作一番议论。第二部分就用了七个事例来说明,方士惑众,丹药误人严重,应引为世诫。实际上这段文字远远超出“世诫”的范围,还有更深远的意义,韩愈当时也确不怕得罪好多有权势的人,敢于直言批判,所以有人说,这篇墓志铭简直是一篇论据充足的批判“药石”的论文,也是一篇反迷信长生服金丹的檄文。再次,在列举事例后写道:“蕲不死,乃速得死,谓之智,可不可也?”前两句是简短的结论,是有力的批判,尖锐的讽刺;后两句反问,让人们得出这是一种极为愚昧无知的回答,具有警世作用。第大块是作深一层的议论,揭示有为而作的目的。韩愈用对话表达针锋相对的言论,并用结果都后悔的事实来揭示孰对孰错,最后连用两个“可哀也已”作结,这种生动具体的议论方式,进一步地揭露了服丹药求长生的不正确的态度,同时也表达了作者沉痛的感情。本文在艺术上除不为陈规所囿,因题设施外,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即用描绘色彩的方式来枚举列证,如写归登和卢大夫的死,着重描写死时的痛苦形状,发病时如烧红了铁杖从头一直统下来一般,狂痛号呼,令人发指。对孟简则着重写他得秘药后的愚昧可笑行动,真乃有声有色。所以这才能更好地起到劝诫的作用,这是我们在阅读时应该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