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交通管理工作30余年,历经形形色色事故案例,推出系列警情纪实,但愿警钟长鸣。--题记
生日,是每一个鲜活的生命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纪念日,是值得兴高采烈庆贺的。然而,当亲朋好友济济一堂,众人觥筹交错、开怀畅饮时,你想到了千万不要酒后开车吗?本文记述的就是一桩活生生的事故案例,它启迪人们:任何时候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生日宴,邀约同学相聚 他叫高傅强,虽然出生于北京东北部的远郊平谷,但自小冰雪聪明,学习成绩一贯优秀,18岁成年人那年又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的一所工程学院,成为一名大学生。
由于临上大学前夕时间匆忙,没有来得及与高中毕业的同学们告别,心里一直很纠结。转眼半年多的大学时光过去了,虽然紧张的学习课程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平时又难得回家与同学们相聚,但他始终惦记着自己的生日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正好,1999年“5·1”劳动节学校放假三天,尽管他的生日是4月25日,但为了凑兴他特地安排于4月30日举办生日聚会。一则他自己可赶回老家平谷,二则许多同学都放假休息,能够约到更多的同学参加。生日嘛,人越多越热闹,一定要好好地“嗨皮”一番。
于是,从4月20日起,高傅强就先后打电话通知了远在平谷县家乡的两个同学,让他俩选定集合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做些准备。还通知了正在北京读大学、又是中学时最要好的三名同学,并委托他们再通知其他几个要好的同学。最后敲定,共有15名同学应邀参加。
4月30日下午6时,当太阳的余晖还未收尽,热闹的平谷城区街面上已经华灯初放,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和巨大的红灯笼、随风舞动的中国结将节日的氛围渲染得非常浓郁。按事前的约定,这个时间应该到城区的君来顺火锅城相聚,“君来顺”这名多好,图的就是一个吉利。
然而,按时到达的10名同学一等再等,从北京往回赶的高傅强等5名同学却迟迟未到。虽然先期到达的老同学相见时交谈得十分投机,但时间一长大家难免不着急,于是有性急的同学打电话询问是怎么回事?高傅强回答:“正开车去北京接另外的同学,你们先喝着,一定要等我们回来。”
原来,在北京读书的另外3个同学因下课比较晚,不能及时乘坐公共汽车返回平谷,所以高傅强就找来在平谷县南埝头星火炉具厂开车的刘怀清同学,开着单位的桑塔纳旅行轿车去专程迎接。
当5人凑齐,乘坐车赶往平谷时,一个叫蒋和平的同学执意要开车,可是一进市区他就赶紧把车交给刘怀清。大家都以为他没有驾驶证,但蒋和平心虚地说:“我的驾驶证丢了,还没补上,没本开车怕被交通警察逮着了。”这样,往返开车跑了三个多小时,等他们赶到君来顺火锅城时,已经是晚上十时多了。
因贪杯,酒量难以自控 高傅强五人一赶到君来顺火锅城,气氛顿时浓烈起来,要知道毕业半年多同学们各奔东西,今天重逢机会难得。酒是制造氛围、增进友谊的催化剂,会喝的、不会喝的同学都举起了酒杯,冲着高傅强高声唱起了:“祝你生日快乐……”
这时,高傅强招呼大家说:“今天是我的生日聚会,大家都来祝贺,我十分感谢,希望大家把酒喝够。另外,于光明同学今天也过生日,大家一起祝贺。”话声一落,掌声四起,同学们举起手中的扎啤一饮而进。
不知谁问了一句:“于光明的生日不是今天,为什么这么说?”于光明马上高声喊道:“今天机会难得,图个高兴,就算一起过了。”其实,于光明的生日是4月27日,比高傅强还晚二天,今天也非要凑个热闹。
就在大家频频举杯祝酒的过程中,高傅强最要好的哥们儿蒋和平喝得最多,一连干了六扎啤酒还收不住,好象不喝个够就对不起朋友似的。如果说因为凑兴,多喝点酒,哪怕酩酊大醉也没关系,充其量个人遭点罪。关键是酒后不能开车,不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自始至终没人关心生命安全,没有绷紧法制这根弦,把住喝酒不能开车这一关。于是,一次生日聚会,暗藏着一场灾难,而酒则是引发灾难的罪魁祸首。
驾醉车,酿成特大事故 生日酒会结束时已经是深夜23时20分了,高傅强觉得还不够刺激,便提议去南埝头星火炉具厂刘怀清的宿舍玩麻将。
大家正往外走着,刘怀清追上蒋和平说:“把车钥匙给我,我来开车。”蒋梗着脖子说:“你以为我喝多啦,告诉你,我开车根本没事儿。”此时的蒋和平已经被酒精泡麻醉了,明知道自己喝多了,也要在同学们面前逞能,硬撑着。
而作为司机的刘怀清心里更清楚,蒋和平酒后驾车很危险,但他碍于面子,不好意思阻拦。同时,还抱有一种侥幸心里,半夜时分路上人稀车少,距离也不远,十多分钟就到了,估计问题不大。
至于其它的同学们,则完全沉醉于生日聚会的喜庆中,根本顾不上危险的存在。于是,他们在一起共同犯下了两个致命的错误:一是蒋和平酒后驾车违反了交通法规,不仅无一人制止,而且还轻易地将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一个“醉鬼”;二是九个人一齐挤进了那辆桑塔纳小轿车,严重超员,让常人难以想象。
夜深人静,蒋和平违规驾车上路,由于酒精发作难以控制车速,导致严重超速行驶;加上严重超载,车辆飘忽不定。当由北向南行驶到平谷区平三路南埝头村北路口时,遇前方有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向左跑偏驶入逆行,其右轮、右前门猛烈撞在东侧的路树上,致其本人及前排乘车人高傅强、胡某、于光明当场***亡;后排乘车人刘怀清受重伤;其余几人受轻伤;桑塔纳小轿车报废。
这是一起由生日聚会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单方责任,并不复杂,案卷显示:蒋和平饮酒后强行驾车,超速行驶、严重超员是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高傅强等人明知蒋和平酒后驾车不制止仍然乘坐,是发生这起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蒋和平负主要责任,高傅强等人负次要责任。
严守法,保障安全出行 此次教训十分惨痛,充分说明部分青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了以实例教育广大青少年,半个月后,我走访了事故的幸存者和***亡者家长。说实在的,虽然我从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多年,但在整个走访过程中,内心一直在流血。因为无法面对那一幕幕令人心碎、催人泪下的场景,对于绝大多数家长来说,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将意味着失去了家庭的完整和幸福!
十八岁,如花的年龄,有的刚刚迈入社会,有的还在学府深造,却意外的夭折了!作为当事人,作为家长,该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啊!
几乎所有失去爱子的家长说:“含辛茹苦把孩子抚养大,没想到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且结局是这么惨!这么突然!”
几乎所有事故的幸存者说:“就像经历了一场噩梦,它将永远在我们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消失的阴影。”
然而,痛定思痛!喝酒不能开车,这个道理人人皆知,相信那晚参加生日聚会的同学们一定知晓。毕竟懂法与守法,一字之差,往往在关键的时候能够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当我走访在此次事故中唯一没有受伤的杨荣青同学时,我问:“你知道蒋和平那晚喝了多少啤酒?”
杨说:“大概喝了七、八扎吧。”
又问:“你们明知道蒋和平喝了那么多酒,为什么不制止他开车,而且还要坐他的车?”
又答:“有人说了,他不听。再说当时我们确实没有想到这是违法行为,更没有想到会出事。”
“如果再有这样的场合,司机酒后开车,你还坐吗?”
“绝对不会坐,而且一定要阻止司机开车,人命关天啦!”
是的,只有亲历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只有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亲人,才倍感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交通法规,表面看是冷冰冰的文字,其实那是血淋淋的教训,每一个字都是用无数鲜活的生命换来的。
但愿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普天高奏:平安无事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