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年前,我大学毕业到新单位报到,房管科给我分了一间单人宿舍。
那是我第一次拥有自己的房间,虽然只有9.8平方米,但它配备了一个卫生间,走廊上甚至还有煤气灶可以做饭。当时留在广州工作的几个朋友中,我是房产配置最高的一个,朋友们常到我这里来聚会。
那个小房间是我的朋友们在广州重要的接待点,最高纪录是六个人在那里过夜,床上睡着三个人,地板上睡着三个人—注意,房间总面积是9.8平方米。当时的好友老王说,睡半小时就要起来休息一次。她还说,幸好我们都瘦。
我的那个房间除了小,另一个特点就是乱。这太正常了。一个刚毕业且没怎么干过家务活儿的二十出头的女孩,又那么喜欢接待朋友,一个9.8平方米的房间怎么够她折腾?很快,老王就又发表了精辟的评论,她说:“人家是‘乱世佳人’,你是‘佳世乱人’。”
现在写起来都是趣事,事实上那几年我过得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心情非常糟糕。我虽然被分配到一个好单位,还奢侈地获得了立足之地,却自觉无法胜任那份工作,时刻担心才不配位,担心铁饭碗从手中滑落。但这份焦虑感也没有催生我的上进心,相反,每天下午下班之后我总是无聊感加深,一整个晚上的时间似乎庞大得令我无从挥霍。我常常踏上一辆公共汽车,坐到北京路或者上下九这种卖衣物的小店最为集中的街区,买回一堆注定很快被淘汰的廉价衣物,然后像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那样,深夜才回到房间。 二
这种局面在恋爱后有所改变,结婚后得以彻底地扭转。一踏入婚姻,时间就不再够用了,但这首先也是因为房子。
我们在拥有的第一套房子里一口气住了16年,那套房子把我深深地钉进这座城市。那里是广州的城乡接合部,去看房子时我完全没想到自己与它会有16年这么长的缘分。我们当时看的是二手房,家具齐全,有着第一任主人住过的痕迹。中介带我们去看的时候,我随手拉开衣柜,发现里面还有房子主人的几件衣服,衣服的风格看起来很亲切。老公里里外外看了几个房间的环境,转头跟我说他感觉不错,我说:“我看行。”
然后就去签合同,大家把身份证拿出来,我惊讶地发现我和这套房子的第一任主人同年同月同日生。这意外的缘分让我坚信这房子买对了。
在那套房子里住的16年确实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16年。在那里我经历了两次工作变动,也就是说,它见证了我三种截然不同的工作状态;在那里,孩子从婴儿长成一名初中生,我从青年步入中年,从一个完全不会做家务的“佳世乱人”变成一个筑巢欲望爆棚的人。
我喜欢操持我的家,也许因为那是“我”的家,是这世界上完全由我把握的126个平方米,有这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我喜欢反复调整每件家具的摆法,反复收拾衣柜、冰箱和厨柜。我喜欢在外出归来后看到家里的样子和我出门时一模一样。做家务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手中有一根无形的缰绳,而这屋子是我的一匹良驹。
我也喜欢我家所在的小区,尽管它是一个破破落落的小区,有着管理不善的物业,在我家邻街的那个房间,早晨很早的时候能听到清洁工在吵架—声音大到能把六楼的我吵醒。
这里有沿街叫卖的小贩,卖绿豆沙、豆腐花、叮叮糖、麦芽糖、老面包、北方馒头—当你看到我这么具体地列举出这些物件,你应该可以看出,我对这里的感情也是如此具体。当然,叫卖声不是由小贩的喉咙发出来的,而是提前录好了放出来的。这其中,最让我神往的就是北方大馒头,那些暄腾的白胖馒头挤挤挨挨的样子,热气混合着发酵后微酸的香气,还能让人想象它撕开时的韧劲……我得说,这种食物跟烤红薯一样,它们闻着和看着,比真正吃到,还要香。
这里甚至还卖竹器:大竹匾,小竹篮,可以伸到背后自己给自己挠痒的工具,可以捶膝盖的东西,还有巨长的便于从油锅里捞炸好的食物的竹筷子。
最让我留恋的是楼下那一长溜的各种商店。对我来说,它们不是小店,而是我探索世界的路径。在那里,我完成了从青涩无知到老于世故的蜕变。
在这一长溜商店中,我了解了婴幼儿早教、儿童的各类才艺、儿童营养学、草根美食、城乡接合部风格的美容美发、郊区时尚、家庭经济学,我甚至和很多店主结下了非常赤诚的友谊。我单方面说,非常赤诚,以至于其中有一些店转让了,关门了,当我看到他们不声不响地失联,心里会有一种无法发出的谴责。 三
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即将搬离那个小区,过去的16年时光,丰富、深刻得犹如一场梦,仿佛只有在梦中,才能如此极致,如此掏心掏肺。
然后就到了我人生的另一个阶段,那是2021年的秋天,我发展出一个新的爱好:徒步广州。那一年的秋天被我反复地思念。
最初我只不过是想多了解这座城市,同时我想徒步可以锻炼身体,便找了几个朋友,大家都有此意。我们干脆约定每周徒步两天,朋友中的邱老师是研究广州历史的专家,他负责带队、设计路线、讲解,而我们则需要付费。
付费使这件事变得更有意义,因为它考验着我们的态度。限制和要求,使这件事变得严肃,它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锚点,令我稳定。
那个秋天,在老城区,全广州最宽广的树荫弥散在我们的头顶,池塘里水光潋滟,树的身姿,俯仰皆好。
在中山大学的北门,有人在晒陈皮。这个干爽的季节是晒陈皮的好天气。三瓣三瓣剥开的陈皮摊在地上,仿若一朵一朵的花。
在邮电大厦附近,一个衣装很整洁的男人在晒太阳,背靠着画着十三行商船的电箱。他说自己是收破烂的,工作不忙,脚下是他刚整理好的纸箱。
在六榕路附近的吊碑井,我们探头探脑,看着井沿上写的介绍词:“引来白鹤和蝙蝠,飞入井中石碑栖息。”
在真光中学旧址,看到红砖围墙里面长得很高的海红豆,树叶伸展出墙外,而阳光又在树叶后面,仿佛正好应和着真光中学的校训:尔乃世之光。看着那树叶间的阳光,只有伍尔夫的句子能传达我的心情:“太美了,一双眼睛根本装不下,我本能地想找人接住我流溢而出的喜悦。”
这些徒步活动同时也让我深入地摸到广州这座城市的肌理。
比 如 前 文 提 到 的 北 京路—对的,就是我刚工作时,每个空虚的晚上都去逛的那条北京路—实际上它可逛的地方,远不止那些卖衣服的店铺。在它的周边有很多耐人寻味的路名,意味着这里曾经距离珠江北岸不远。比如水母湾,比如木排头—木排头在泰康路以北,从上游放落的木排顺流漂到下游,然后泊放在这里。民国初年,木排头是下苦力者的聚居地。而隔壁就是太平沙,是旧时相对富裕之人居住的地方,有家百年老字号茶楼叫“新陶芳”。所以旧时民谣说,无钱木排头,有钱新陶芳。
我喜欢大德路附近的巷子名:竹篙街、白薇街、麻行街、白米巷、海味街……显然这一带曾经是繁荣的,经贸发达。如果说大德路附近的巷子名多数与民生相关,洪桥街的得名则因曾距离贡院比较近。洪桥,以前叫黉桥,“黉”就是学宫的意思。
我学会了讲粤语,尤其喜欢那些有趣的俗谚,比如“曹操都有知心友,关公亦有对头人”,这是说,做人没必要非黑即白,遇事不要太绝对。粤地文化似乎很讲究这种“中间状态”,很清楚“反转”的可能性,很注意不把话说死—“三更贫,五更富”,这可能是广州人对财富独特的态度,进而影响了其人生态度。
不知不觉,我在广州待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在故乡待的时间—有20多年了。尽管我在这里依然是个异乡人,但我们在哪里不是异乡人呢?
当夏天到来的时候,花香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浮动,我感到这里有我对生活所期待的一切。我对当下完全满足,这中年才产生的满足感,可能也是广州赋予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