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读到诗人程维的这首以说理为主而且比较长的诗歌作品《左轮手枪》时,我就一直在想,以前的诗歌评论家,把理家和诗人、诗歌和哲学这两者对立起来,反对以理入诗,他们认为,诗歌作品一旦涉及论理,便会损伤诗歌作品的抒情美,而且认为这样的诗歌作品没有情感意境。
对于这个观点,我个人是持反对意见的。
以理入诗同样有抒情美,而且这类直报抒胸臆、以说理为主的现代诗歌,同样有情感意境。对于这个问题,有的朋友之所以会有那样的观点,我认为他们把现代诗歌的情感意境理解得过于狭窄,认为“现代诗歌很大一部分是讲究激情抒发的,早已冲破了意境的美学原则”。
记得诗歌评论家陈良运曾有过一段这样的评论:“诚然,近年来的一些现代诗歌,直抒胸臆、激情奔泻的作品日见其多,现代诗歌较为自由的艺术形式更适合于这种激情的抒发。它的具体表现是:不融情于景或托物寓情,诗人撤出一切可以构成画境景片,直接袒露、倾吐心中的情感,即或诗歌中写景叙事,要么融景于情,化客观外物为主观情思,使之成为心灵化了的意象,意象的组合或叠加不是给读者提供一个可感的画面,而是表现诗人情感运动的轨迹,要么诗歌所写及的景物,只具有象征意义,象外之义才是诗人所要表达的情感境界。”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诗人程维的以说理为主的诗歌作品《左轮手枪》:
左轮手枪,交付右手使唤,其本身就意味着对左轮的背叛
左轮手枪,在其本质意义上,与左手和右手无关
不论左手右手,同样可以举枪杀人
如果双手并用,左右不分,危害更深
这小节诗歌作品都是在说理。但是,说理不是空洞的叫喊,而是实写基础上的虚写,是提炼出来的理趣。只有理趣盎然,才具有启示性。
左轮手枪是一种哲学上的二律背反
假如左手和右手分开,世界、人,并不因此成为两半
一只手属于枪,另一只手属于左轮
一左一右,原本属于同一个人。在同一把枪上
轮子向左边旋转六颗子弹,手枪全靠右手发挥功能
如此完美的结合,如同一个房间里两个不同性别的人
用枪射击的时候,左手和右手没有丝毫纠纷
从这一小节中可以读出,事物总是矛盾的,也总是二律背反的,既有无数的可能,亦有无数的不可能。在人的一生中,这个过程虽然短暂,但我们会面临许多选择。比如在对的错、高尚与卑鄙、纯真与虚伪、荣誉与耻辱、忠诚与背叛、正义与邪恶等这些是非问题上,我们不难选择。当必然面对两种都有害的或者两种都正确的选择,无论选择哪一种都是有害或者有利的,却又都是痛苦的,这时候真的让人无法抉择。
左轮手枪,容易使人想到朝鲜战场上的美国军官
他们斜佩在腰间金灿灿子弹带上的,是左轮
和西部片中牛仔使用的,没有明显区分
前者代表罪恶,后者已是一种美学象征
左轮手枪,除它的功能以外,杀人或是自卫
在暴徒手中或是警察手中,正像一件事物的正反两面
左轮手枪,线型优雅,充满美感
能够引起人的各种欲念
想象用它做一次强盗,想象用它做一次警官
紧张刺激,完全是一种左轮式体验
由此产生诗歌、小说、电影,乃至诗人、明星与观众
一致崇拜左轮,而在口语或习惯中干脆省掉枪的部分
在这两小节诗歌作品里,前一小节是实写,是写左轮手枪使人想到“朝鲜战场上的美国军官”和“西部片中的西部牛仔”,一个代表罪恶,一个代表美学。后一小节是虚写,是在论说,着重在提炼一个哲理,正如上文所说的:在对与错、正义与邪恶这些是非问题上,我们怎样去选择?!
把左轮与手枪,划为主语和谓语两种成分
前者在人脑中呈枪把状优美弧形,由此想到握枪的
手。以及这只手的人,是充当执法者的公正化身
或是作为杀手的冷面煞星。正义与邪恶,有情或无情
这些与刑警组织与黑社会的职业相互关联
后者则紧随一串暴力事件:
枪击钢琴师、银行劫案、刺杀政要、恐怖袭击点、枪战
警察与匪徒,二者都会丧生左轮
暴力:起于左轮,又平息于左轮
左轮手枪形式独特,造型迷人
与其他手枪相比,外表似绅士,一点也不粗暴、凶狠
更多是一种温文尔雅的体现,这本该是文明世界装饰品
和古代文人的佩剑、方巾、折扇是兄弟
具有女人的项链、戒指、耳环的特性,无关野蛮
其魅力一半是男性一半是女性
它却同时兼有天使与魔鬼的特征。当它出现在
最冷酷最凶残的人手中,便是一件极其艺术的杀人珍品
左轮手枪,外形美妙、和平,它的制造者就是背叛它的人
但愿左轮本身能够对手枪进行背叛
从这首诗歌作品的最后一小节里不难看出,这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左轮手枪的制造者其实就是背叛它的人,这个道理也就是哲理。而且诗人程维寄希望于“但愿左轮本身能够对手枪进行背叛”,这是对和平的渴望,对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渴望,希望左轮手枪仅仅只是装饰用的艺术品。
纵观这首诗歌作品的整体,总的说来,不是赋予情感以明晰、稳定的具象,而是给予诗情以说理的率真以及富于流动感的表现,这是这首诗歌作品情感境界的主要特征。正所谓“诗人高尚或优美的情感越真,诗的情感境界就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