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不写应景之作,就是参加征文也是在平时的手稿中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因为文章匆匆忙忙写成,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自己不易把准其好坏,更不便于删减增补,或彻底弃之不用。 有了灵感才写,写自己熟悉的,这应该是写作的两个原则。坚持第一个原则,文章才有真情实感,才能避免无病呻吟。坚持第二个原则,文章才可能写好,才不会瞎编乱造,才有分量。第二原则只是写好文章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要写好文章,其因素众多。 我认为文章要感动别人,首先得感动自己。虽然感动自己的东西,不一定感动别人,但连自己都不感动的东西,肯定不会感动别人。 我始终认为想写才写;写不出来,绝不要硬写。因为有时不写或许比写还要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