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阳的第一句话就粉碎了她的头脑(她相信不少女人也有同感,但只有她“有幸”被选中):“所谓的‘幸福家庭’有多少真正地存在?更糟糕的是,所有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缺乏情爱吗?我相信不是。不幸的家庭中可能存在情爱,是情爱导致了它的不幸。情爱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促进幸福,也能招致不幸!”这句话让雪重新思考她的婚姻生活,那种清汤寡水的幸福可能是廉价的。是的,她的家庭并不缺乏“情爱”,但是缺少激情或某种阳在演讲中一再强调的创造性。
孙周在引用李著时评论说,在阳的演讲之中,大量征用了C.S.路易斯著的《四种爱》(汪咏梅译)一书中的观点,有不少段落甚至直接搬取,但阳“拿来主义”而不作任何说明,这显然非君子所为。李文笔下的知识分子,大多是诗人、作家或艺术家,如B、M、白、刘、王、龙、山、史等等,就经常高谈阔论乃至信口开河,但往往是引用他人著述而又不作注解——这个责任当然得由李文来承担——可以说他是一个惯犯了,如果谨慎地说,他是一个抄袭者而《外遇的精神分析》是一部剽窃之书,这应不算过分吧。沈敏觉得孙周是鸡蛋里面挑骨头,见风就是雨。其实,李文笔下的人物在引经据典时,总会注明出处,譬如“阳”在讲演中,就说过“他”的观点来自C.S.路易斯,虽不够详尽,更没有一一标出,但对于一次讲演来说,也算是有交代了。孙周不是视而不见,就是有意为之。孙周进一步上纲上线,断定李著乃是抄袭之作,这就不负责任了。
阳在演讲中说:“也许,你得适当区分一下情爱跟爱情的不同,情爱基本上是一种欲望,是肉体性的、物质性的;而爱情更多的是精神性的、灵魂深处的,有点像从未喷涌的地下源泉,当然它并不排斥肉体之欢。还是C.S.路易斯说得好,我很想将他的观点跟大家分享——爱情中肉欲的成分或动物性,我称之为性爱,而在‘爱’中发展起来的、人类特有的一种性欲,我称之为爱情。基督教对爱给予肯定,圣约翰说:‘上帝就是爱’。佛教徒却认为爱欲是人类痛苦的根源,叔本华可能受此影响,弗洛伊德则将理比多作为痛苦或快乐的根源。《圣经·哥林多前书》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凡事包容’。但基本上是禁欲的,儒家也有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而爱情当然比性欲更深邃、更丰富、更神秘也更美。当一个人的性欲被满足之后,仍然对其本人充满渴望,这也许就不仅是性爱的渴欲。对女性来说尤其是如此——依然想他,继续想他,而不仅限于或特指他的性器官。这个时候,爱情诞生了。当然,在有性行为之前也可能诞生爱情。在爱情的潮水上涨之前,性欲只是沙滩上的小水洼。当爱情的潮水到来之后,冲垮沙丘,形成岛屿,在新浪潮的推动下,终于淹没(而不是取消)了天性中的性欲。而奥威尔更喜欢将性欲保持在自然状态,不受爱情的污染。在小说《一九八四》中,那位可怕的男主角在与女主角做爱之前,问:‘你喜欢干这事吗?我指的不只是和我,是指这事本身。’直到对方回答说‘我非常喜欢’,他才感到满意。这解释了爱情的重组:没有爱情的性欲追求的是它——这事本身,而爱情追求的是爱的对象。不是情侣说他们想把彼此‘吞下’,就是在极力表达他们的一部分渴望(所表达的有限)。
“弥尔顿进一步表达了这种渴望,他想象天使类的造物拥有光质的身体,能够彻底穿透彼此的身体,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能拥抱。查尔斯·威廉姆斯说‘爱你?我就是你’时,也表达了一些类似的含义。没有爱情,性欲就像其他欲望一样,只关系到我们自己;有了爱情,性欲就关系到爱的对象。性爱就是一个爱恶作剧的神灵,与其说像神,不如说更像小精灵,把我们嘲弄,这是性欲的可怕之处。而爱情同样有其可怕之处,当然伟大的爱情标志是,宁愿与心爱的人分担不幸,也不愿意在其他条件下享受幸福。我宁愿这样也不愿分离,宁愿有她的痛苦,也不愿没有她而幸福。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心碎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