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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字历史文化价值钩沉

时间:2022-01-01    来源:馨文居    作者:任金花  阅读:

  二、“夏”字见证着中国历史的发展

  “夏”作为国家名称被人们熟知,主要来自历史教科书。夏启废除了禅让制,取得了与其他部族邦国首领争夺王位的胜利,建立我国历史断代的第一个世袭制的朝代,开启了我国“家天下”的新纪元。目前公认发现的最早文字是商朝甲骨文,关于夏朝的记载也多见于春秋战国及以后的文献典籍中,因此,夏朝的存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质疑。经过近几十年的考古发掘,出土了“二里头的文化牛骨刻辞”[3]“二里头的文化玉器”[4]“新郑望京楼的夏商双城”[5]等历史文化符号正在不断揭开夏朝的神秘面纱。

  (一)“夏”朝是真实存在的。《尚书》有载:“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这段商汤讨伐夏桀的檄文,让人不得不在承认商王朝客观存在的基础上,必然推断出夏王朝是真实存在的。

  可能有学者会指出:上文所引用的《尚书》为东晋文人梅赜所献的孔传古本,该古本在“清华简”释读《傅说之命》的过程中被证实有作伪的嫌疑。但是,恰恰还是在释读“清华简”的过程中证实了孔传《尚书》关于商汤讨伐夏桀记载的真实性。“清华简”《尹至》有言:“汤曰:汝告我夏隐,率若时?尹曰:若时。汤盟质及尹,兹乃柔大萦。汤往征弗附。挚度挚德。不僭。自西剪西邑,戡其有夏。”不仅如此,《尹至》的这段记载还与《吕氏春秋·慎大》关于“汤乃惕惧,忧天下之不宁;欲令伊尹往视旷夏,恐其不信​‍‌‍​‍‌‍‌‍​‍​‍‌‍​‍‌‍​‍​‍‌‍​‍‌​‍​‍​‍‌‍​‍​‍​‍‌‍‌‍‌‍‌‍​‍‌‍​‍​​‍​‍​‍​‍​‍​‍​‍‌‍​‍‌‍​‍‌‍‌‍‌‍​。汤由亲自射伊尹……汤犹发师以信伊尹之盟,故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未接刃而桀走。逐之至大沙,身体离散为天下戮。”的记载是相互印证的。据此,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夏朝的王权不存在,何以灭之呢?

  (二)“夏”朝的真实存在为后世历史发展提供了重要文化支撑。《尚书正义》注:“大国曰夏”,《左传·定公十年》疏:“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华夏一也”,《淮南子·坠形训》载:“西北方曰大夏”等等,都是关于“夏”字与王权有关联的训诂。基于以上对“夏”字注疏和记载的认同,自夏朝以后,在我国历史上从“周人称夏”现象,到晋代十六国时期的赫连勃勃以匈奴为夏后氏苗裔的身份自居建立夏国,到隋末唐初的窦建德假借玄圭之典比附夏禹建立了夏国,再到李元昊在宋之西北建立夏国,以至到今天的宁夏的定名,大致都与“夏”字训诂和“夏”文化有关。这样的解读看似牵强附会,如果从中华文化传承的角度去看待“夏”字和夏朝的文化内涵,其中道理不言而喻。

  三、“夏”字见证着国家文明的发展

  夏朝是“家天下”世袭制国家的开创者,也中华国家文明的肇始者。至于夏朝开创了世袭制国家,在前文已经论述,不再赘述。

  (一)“夏”字中蕴藏着国家文明。“夏”字是被施加刖刑而惨死的人的象形。华强的《甲骨文比较研究》中认为,《说文解字》中的“夏”字是小篆体,是对秦公簋上“夏”字的完美演化修复,这种演化修复掩盖了“夏”字产生的恐怖血腥的事实。秦公簋上“夏”的字形为“

  ”。首先华强认为,“夏”的字形“表示的是一个人”,这与前文观点是一致的。但是这个字形中的人“只有一只手,两条腿一个头颅”,“这个人的左臂已经不知取向。两条腿中的右脚自膝下被砍掉了,左腿自大腿以下也被砍掉了(参见《破译39》刖刑)”。华强先生认为,秦公簋上的“夏”字是被实施了“刖刑”的人的象形,并且这个人是夏帝履癸,也就是夏桀。《辞源》释“桀”字为“古代分裂犯人肢体的酷刑,通磔”。《说文解字》也载有:“桀,磔也。”夏帝履癸之所以被谥号为“桀”主要就是这个缘故。因此可见,刖刑在夏朝已经存在了。而刑罚是国家意志实现的保障条件,是国家规范人类行止的“文明”。正如《论语·八佾篇》中记载的“哀公问社于宰我”时,宰我的理解那样:“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虽然刑罚让人不寒而栗,却是历朝历代的一种治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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