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一个仙风道骨的流浪汉,让我想起了离家出走的日子。那时候我和父母闹矛盾,他们说我总是呆在家里好吃懒做与玩游戏,一点也不像一个20岁朝气蓬勃的青年人,跟一个病秧子儿没多大区别。
别人说我也就算了,想不到父母对我也有这么大的成见。终于有一日,我鼓起勇气去流浪了三天,在这三天中,我花光了所有的钱。以前父母总是惯着我,现在我才知道没人疼,没人爱,才是最可怕的事。
人如果总是为懒惰找借口,呆在舒适区,不去上班找工作,荒废的只能是自己的人生。父母讨厌也就算了,自己也会越来越嫌弃自己。
人活着本该有所追求,我们并不排斥流浪汉,他们追求的可能是精神富足,而我们身上还有牵挂与责任,就不应该放任自己,去做些不合时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