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文学的?
对于我来说,或许是在十三岁的夏天,那时的我正在上初二,老刘布置了一张语文卷子,让一节课做完,各科作业本就堆积如山,却还要做这急不来的语文试题,当时正和阿蛋同桌,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越做越恼,眼睛徘徊在一行行的字间,像要把纸擦出火来,卷子没点着,我先火了,水笔一甩,卷子一折,用胳膊肘戳了下阿蛋,他刚抬起头,我便把卷子拍在他眼前,是记叙文那一版,我用食指戳着上面的作者名,恶狠狠地说:“我以后也写文章,到时候让你儿子天天做我文章出的卷子,让你儿子天天哭。”阿蛋说我放屁,说他以后如果开了大公司先让我进去享受一下,第二天再把我给开除。
兴许是那时,我开始有了创作的欲望,进而顺理成章地对写作报以信任,也建构了自己对作家这个称谓的初步认识,那时我认为,文章能够被出成阅读理解的便是文学。我在米黄色的作业本背面写东西,尝试把自己脑海里有限的汉字组合起来,从一个主谓宾的短句扩成一个能蕴含着情绪动态的长句,看到笔尖在纸上翩跹,从一个笔画连接成一个汉字,再从一个汉字连缀出一个词语,再从词语里奔跑出一个完整的句子,从最初落笔时的模糊再到成文后的清晰,像是站立在山顶,由近及远,先看到脚下的顽石,再看到山间的密林,再看到远处升腾盘绕的云海。这种感觉缥缈且实在,迂回且震撼。
那时的我还很天真,察觉不到文学背后的悲悯与沉重,只能看到文学“轻”的一面,看不到文学中的“重”,只觉得写作是一件开心的事,难过时写,我会变得开心,开心时写,我会笑得合不拢嘴。我和阿蛋去厕所尿尿也要背上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拿餐盒打饭时要喊一句“造化钟神秀”,晚上因说话被点名去罚站,穿着小裤衩也要默念一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写学校林荫路旁的花花草草,发现梅花和桃花是不一样的,梅花的花瓣是圆形的,没有花梗,一节枝上只有一个芽苞,桃花的花瓣是水滴样的,前端尖,尾端肥,像我爸爸凸起的啤酒肚,花梗短,一节枝上有两个芽苞。午休刚结束时是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家都在打瞌睡,我可以在空荡的校园里翻跟斗,也可以在操场正中间躺下,看着蓝盈盈的天,就算以头抢地,打上几个滚也没人见得。我在不同的纸上写字,不同的纸要用不同的笔,而不同的笔会带来不同的内容与感触,在白色的稿纸上可以用钢笔,而对于绿色草纸只有用水笔才不会洇墨。
初中的写作,让我懂得了一个常识:这个世界除了人之外,还有其他生命的存在,我与它们不可以沟通,又可以沟通,它们以一种我并未涉足过的方式了解并对抗这个世界,一阵风吹来,我能感受到多种不属于我自身的情绪,这感觉并不浓烈,淡淡的,软软的,似乎是来自生命与生命之间所共同的本质,是对自然界这个名词的最好诠释,是对“别踩我,我怕疼”的共情。
可这种感觉在念高中的时候便消匿了,风只是风,擦过耳朵便散了,云只是云,飘过去便成了别人的天空,草是草,花是花,落叶是落叶,夕阳是夕阳,世界是重复的,万物没有轮回,只是亘古不变地存在于我目之所及处,我们相对于彼此都是不变的存在,也是无聊的存在。古诗词只存在于早读,课本上的配图不是供我联想的,是用来写注释的,祥林嫂是篇冗长的文章,鲁迅是个伟人,可是对仗句和万能模板才是作文里需要的。那时,我只认识人,不认识万物。
直到《红楼梦》降临在我的生命里,那是一个绝妙的夜晚,我读到“万艳同悲”这个词语,它每一个笔画都像是构成宿命的骨头,来自另一个世界,或者来自这个世界的倒影,我看到了我十三岁时娇小的骨架,词语中盛开的悲情将我成长中的每一处情感串联起来,像一簇簇鲜花盛放在了干涸的土地上,密匝匝的花瓣将原本龟裂的土地遮蔽起来,像一排排纱布终于包裹了巨人那血肉模糊的手臂,我的眼前被一片盛放的血红所浸染,可盛放是一瞬间的事,而凋零是长久的,眼前的景象先是盛放,转而谢落,土地被花瓣融化成血液染红,一半惊心动魄,一半枯寂悲凉,我在长明教室里坐了整夜,第二天早上回到宿舍,倒头便睡,醒来已是黄昏,我走在操场上,看着夕阳下摇曳的树林,我似乎又找到曾经的某种情绪了,虽然时断时续,已没有十三岁时的切肤之感,可足以让我将其奉若神明,针对某一刻寥落的通感而奋力书写,妄想把握住神性短暂驻留的瞬间,默默品尝,直到下一次灵感来临。我恐惧于它下一次的突然隐匿,把它的每一次出现都当作最后一面。
对于文学的热爱,或许是来自于十三岁时的诳语,只是不知道这少年时的勇气还能支撑多久。
如今我二十一岁了,姑且将自己视为一个青年写作者,没写出什么东西,对于文学的热爱也只剩下了热爱本身,于成名成家已隐去了虚妄的大志,这么多年过去,文学已不是新鲜的存在,写作和阅读更像是日常生活的注脚,从这个方面来说,文学已经作为一种器官存在于我的身体里,溶解于日常生活,潜伏在生命中的角落,在长久的落寞与碰壁外,不时收获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幸福,为自己带来些许指向与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