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作品中的“意境美”,就是通过鲜明的形象和意境及清词丽句的表达,使诗歌作品更臻完美。因此,“诗美”既是“方法”,也是“目的”。美感,是一切艺术创作的永久主题,因为人性便是爱美的。而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景物,都是美丽的。
关于诗歌作品中的“意境美”,有的朋友把这个问题理解得过于狭窄,认为“现代诗歌很大一部分是讲究激情抒发的,早已冲破了意境的美学原则”。其实,以情感抒发为主的现代诗歌,同样有意境。
诗人程维的大部分诗歌作品都是融情于景或托物寓情,诗人撤出一切可以构成画境景片,直接袒露、倾吐心中的情感,即或诗歌作品中写景叙事,要么融景于情,化客观外物为主观情思,使之成为心灵化了的意象,意象的组合或叠加,不是给读者提供一个可感的画面,而是表现诗人情感运动的轨迹;要么诗歌作品所写及的景物,只具有象征意义,象外之义才是诗人所要表达的情感境界。
诗人高尚或优美的情感越真,诗歌作品的情感境界就越美。王国维说:“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有真情实感方有真境界、真意境。这种情感,虽然摈弃了一切映衬之物,读者却可将心屏上接收的诗人情感信息,迅速还原或幻化出一个“象”,这“象”便是诗人“我”的形象,抒情诗的主人公往往是诗人自己,读者从诗歌作品中情感信息转化出来的诗人形象是透明的。就是说,诗人的形象也就是诗人精神世界的显现,表现于诗中的情感意境也就是立体化了的诗人形象。
就通过情感信息直接呈现诗人的自我形象而言,就诗歌作品的情感意境与诗人的精神世界之密切关系而言,就诗品与人品的一致而言,抒情的诗歌作品要比托物寓情的诗歌作品表现得更为主动、明显和直接,情感信息反馈的频率与速度也更为敏捷。
一位诗人表现于一首诗歌作品中的情感意境,往往是他的精神世界在某一瞬间,或者说“灵感”降临时的一种特殊的形态,在读者心目中,则是诗人自我形象一次亮相的特写镜头。
所以说,诗歌作品中的“意境美”,是诗歌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万万不可以忽视。
比如诗人程维的《带一本书旅行》:
带一本书旅行
车出城门。穿行于字里行间
打开车窗:春天
便一页页生动起来
风的手指
使纸张接近透明
让我们阅读
阳光的句子
绿色的语言。书页在我心中
翻动。哗哗作响
流水和风的声音
这首诗写得很优美,这是一种生活的美!“书本”、“车”、“城门”、“春天”、“手指”、“纸张”、“句子”、“语言”、“流水”、“风”等等,相衬相映,色彩明朗,意象丰富,诗歌作品中蕴藏着诗人热爱生活、热爱诗歌的情感,诗人程维的这些情感全在上述意象词汇中蕴含着。
阅读中
我即是春天
省略所有的标点
让词句。语言。诗歌
在我体内作一次
旅行
我即词语:在
春天的体内
用旅行的方式完成
生命与春天有关的诗篇
合上书本
窗外:一部大书正随着我的旅程
渐次展开。崭新、逼人
赋予阅读以生气与诗意美,这正是诗歌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不同的地方。这里用暗示手法:人生犹如一部大书。
诗歌作品有美化现实生活的作用,以使人的精神有所寄托。所以,诗人应在各种环境中,创造各种不同的诗歌“意境美”来。生活即是美,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曾经这样说过。
这首诗歌作品中的情与景结合得比较好,也比较融洽,基本上达到了情景交融的境界,由景而生情,由情而生出生活感叹。
总的来说,赋予情感以明晰、稳定的具象,而给予诗情以率真的、富于流动感的表现,是这首诗歌作品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