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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引(1-162行)

时间:2024-07-16    来源:馨文居    作者:坎特伯雷故事  阅读:

  总引(1-162行)

  当四月带来它那甘美的骤雨,

  让三月里的干旱湿到根子里,

  让浆汁滋润每棵草木的茎脉,

  凭其催生的力量使花开出来;

  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

  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

  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

  已把白羊座一半的路程走过,

  而小鸟小雀唱着各自的曲调——

  整夜里它们都睁着眼睛睡觉——

  (这是大自然拨弄出它们心声);

  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

  游方僧也就渴望去异地他乡,

  去各地知名于世的神龛圣堂。

  无论英格兰各郡的东西南北,

  人们尤其要去的是坎特伯雷,

  去拜谢恩泽万民的殉难圣徒,

  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

  就在这时节,就在其中的一天,

  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

  已经满心虔诚地准备好登程,

  专诚去坎特伯雷那地方朝圣。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来到了这客店,他们形形色色,

  全都是在路上彼此萍水相逢,

  全都是跨着坐骑要前去朝圣,

  而坎特伯雷是他们去的地方。

  旅店的房间和马厩都很宽敞,

  把我们个个安顿得十分舒适。

  不久后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

  我同他们每个人都作了交谈,

  很快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

  大家约定来日上路要起个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会说到。

  但是既然我有很充裕的时间,

  在我进一步细述这故事之前,

  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

  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

  他们是什么人,属于哪个阶层,

  甚至还要说说他们穿的衣裳——

  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

  这位骑士是个勇敢的男子汉,

  从他一开始骑着马闯荡人间,

  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

  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

  在他君主的战事中表现英勇,

  他南征北战处处都留下行踪,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异教之邦,

  他都因为有勇气而备受颂扬。

  攻下亚历山大城时他就在场;

  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

  比各国骑士优先,坐上了首席;

  与身份同他一样的基督徒比,

  他在立陶宛、俄罗斯战功最大;

  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

  并且驰骋在柏尔马利亚作战;

  他与人一起把阿塔利亚攻占,

  也把阿亚斯攻克;在地中海上

  他率领大批高贵的战士出航。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

  又为我们的信仰,三次把敌手

  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这位骑士

  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

  每次赢得最高荣誉的总是他。

  尽管他极其勇敢却世事洞达,

  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他不管遇到什么对象,

  也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温雅。

  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

  他的马虽好,衣着却并不华美。

  穿的是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

  已被他锁子甲弄得满是污迹;

  因为他是远征后刚乘船归来,

  接着便上路来进行这次朝拜。

  他有个儿子随行,这年轻扈从

  正在恋爱,他精神振奋又忠勇,

  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

  依我看,他年纪约在二十上下;

  他的个子同一般的人差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

  他一度随同骑十团远征各地——

  到过佛兰德斯、阿图瓦、皮卡第——

  时间虽很短,然而表现却不坏,

  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

  他绣花的衣裳像是草地一片,

  满是白花和红花,新鲜又娇艳。

  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是五月天充满青春朝气。

  他穿着短衫,那袖子又肥又大。

  他精于骑术,善于驾御他的马;

  他能文能诗,能作曲又能跳舞,

  还能绘画并骑马执矛去比武。

  炽热的爱火在他的心中燃烧,

  使他夜里睡得同夜莺一样少。

  他谦逊有礼,乐于帮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他总为父亲切肉。

  骑士还带有一名跟班,他这趟

  没多带仆从,因为他爱这样闯;

  跟班的外衣和兜帽全是绿色;

  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

  孔雀毛的箭羽,箭镞闪闪熠熠——

  这箭从没因箭羽萎蔫而落地——

  他善于修整武器,因为是乡勇,

  而他手中握着的,是一张硬弓。

  他脸色黝黑,短发盖在头四周。

  论林中狩猎,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着精致的护腕,

  身子的一旁是他的盾牌和剑;

  另一边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

  它制作精良,锋利得就像矛头。

  他胸前闪着白银的圣徒像章,

  一只号角挂在他绿色肩带上——

  是个护林人,我想我猜得不错。

  还有一位女修道院院长嬷嬷,

  她浅浅的笑容谦和而又纯真,

  她的痛骂是说声“圣罗伊作证”;

  大家对她的称呼是玫瑰女士。

  听她唱歌要趁她做礼拜之时,

  她唱的圣歌带鼻音最是动人;

  她讲的法语既流利又很标准——

  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

  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

  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

  没一点食物会从她唇间掉下,

  她手指不会蘸到调味汁里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边,

  决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

  讲究礼节与礼仪是她的爱好。

  她的亡嘴唇她总擦得很干净,

  所以杯沿没一点油腻的唇印,

  尽管已就着杯子喝了好几次;

  进食时她好一派得体的举止。

  可以看出,她性格开朗兴致高,

  既使人舒服,对人又亲切友好;

  她尽力让举动显示高贵气度,

  表明她是懂宫廷礼仪的人物——

  这—切表现使得她颇受尊敬。

  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

  她是满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肠;

  看到一只老鼠夹住在捕机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不禁要流泪,

  她养着几条小狗,她给它们喂

  烤肉,或者喂牛奶和精白面包;

  只要这中间有一只竟然死掉

  或挨了棍子抽打,她准会哭泣——

  她有满腔的柔肠、仁爱的心地。

  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

  鼻子匀称,亮如玻璃的灰眼珠;

  她的嘴很小,长得又红又娇柔;

  说真的,她还有个白皙的额头——

  我看这几乎是一个手掌宽度,

  因为她完全是一个常人高度。

  我还注意到她的斗篷做得好。

  她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

  中间隔着绿色的饰珠一颗颗,

  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

  这个胸针上有个A字的大写,

  下面是句拉丁语:爱战胜一切。

  黄杲欣译

  选自《坎特伯雷故事》,译林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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