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习惯,喜欢用第三人称来叙述自己发生的事情。我正动笔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生成这样的句子:“他正在涂鸦”,或“他又开始白日做梦了”。这有好处,把自己当成“他”来叙述,你会觉得愉快得多,超脱得多。小豚还不知道我有这毛病,但她会发现,从很严重的神情切换为带点玩世不恭的态度,对我来说是常有的事儿:这是因为我已经熟练地掌握了将自个儿的事情变成“他”的事情来感受思考的本领。小豚见到这情形,常常误解为我这个人有点神经质,这是她判断错误。我很理智,“第三人称”游戏法就是为了避免太感情用事。记得和小豚离婚的那阵子,我已能像局外人那样叙述自己的事情,“小豚与他离婚的时候,他们俩不能说如释重负、欢天喜地,倒也一团和气、互谅互让。”你看,由于用了第三人称叙述,我把常人觉得很倒霉的离婚事件说得有点喜气洋洋,这多好啊。
事实上,很严重的事情,只要用第三人称把故事说一遍,再说一遍,一直重复下去,就有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可能把悲剧叙述为喜剧,将正剧转述为滑稽剧。不信,你将“我对小豚很失望”这个句子变个人称,变为“他对小豚很失望”,那么,这件事情就与你关系不大了。你可以很轻松地评论他对小豚的态度,很中立地看待事件的演变,很冷静地关注主人公的心态。
和小豚离婚的那天,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个事件应该表述为“他和小豚离婚了”。所以,离婚那天我就不怎么难过。我好像去参加一次演出,只管演好我该扮演的角色就好了。
不但我和小豚离婚如此,就是参加小豚的再婚婚礼,我也操持着“第三人称”登场,将一个高难度的前夫角色扮演得有声有色,令所有参加小豚再婚婚宴的宾客笑痛了肚子。
那个火树银花的夜晚,张灯结彩的婚宴大厅的主背景墙的大幅屏幕上正滚动播出小豚和她的新丈夫恩爱无比的照片和录像。小豚和她的新丈夫除了散步江滨公园,飙车繁华市区,还有几个镜头是在玻璃幕墙为背景的现代写字楼里拍摄,他们在办公室或会议室谈话,牵手,眉目传情,同进同出,一副爱人加同志的模样。这拍婚礼片的摄影师绝了,他们两个人的确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偷上情了,大量的画面在我看来都是在暗示男老板和女秘书是如何从雇佣关系变化为婚姻关系的。在小豚婚礼上,也有不少宾客是我和小豚的共同朋友,这些朋友们在与新娘新郎敬过酒后,个别的过来与我嘀嘀咕咕,说小豚怎么疯了,把你这么好的男人抛弃了,匪夷所思。来,干了吧,老朋友,别想不开,这事很正常,你想开些,这下自由又属于你了,你看我,我要跟我老婆离婚她死活不答应。羡慕你呀,轻轻松松就离了一个婚,再说,小豚再嫁也嫁得不错。我们喝我们的,借他们的喜酒,浇咱们的块垒。我说我有什么块垒呀,高兴得很。喝呀,来,再干一杯,再添上酒。我女儿小提过来劝我少喝酒,我对小提说,不不不,爸爸今天真高兴,你看多热闹,让爸爸喝两杯,反正等下打的回家,不碍事。我女儿小提今天也分配到了一个可爱的角色,充任花童,多可爱懂事的孩子啊。再说,有多少孩子有机会作为亲爱的母亲的婚礼花童呢?真是幸运的孩子呀。
事实上,前妻小豚希望我参加她的婚礼并执意让小提当花童的时候,我是破口大骂的,我质问小豚:“你伤害了我,还要丢孩子的脸吗?”
小豚反问:“我再婚,就丢脸了吗?不,我不觉得丢脸,你为什么觉得没有面子呢?结婚是我事情,你是我的前夫,女儿是我的女儿,邀请你们参加,你们不来,我才丢脸。你们来了,我不但不觉得丢脸,而且很高兴,很风光,很有面子。你下次办婚礼的时候,我也会去给你帮忙的。做人别太小气,坦坦荡荡的,别人怎么想怎么看,让他们议论去。要让别人适应你,别老让自己适应别人。我让女儿参加我的婚礼的整个过程,就是要她明白妈妈和另一个男人结婚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她长大以后也会知道妈妈再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我们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所有的经过都让她知道得清清楚楚,这只会对女儿的成长有好处。像你那样躲躲闪闪,女儿就真的认为妈妈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你好好想想,你要真为女儿考虑,就应该请她参加婚礼,让她当花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