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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笔又丢了

时间:2024-04-07    来源:馨文居    作者:同淑君同淑君  阅读:

  我们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经常有人丢失东西:铅笔钢笔、墨水、作业本、橡皮尺子、围巾帽子……

  铅笔、橡皮尺子之类东西丢了,虽然也生气,但毕竟是小东西。再说橡皮和尺子,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凑合一下就能蒙混过关。而钢笔却完全不同,如果丢了,就没有东西写作业;不交作业,老师就会批评,是万万不行的!

  那时候,我最担心的事就是钢笔丢了。上一节课还在用,下一节课钢笔就不见了。将书包、课桌、衣服口袋等能找的地方翻个遍,钢笔还是没有踪影;报告老师,老师在班里动员教育,让同学一起找,可是依然找不到。

  那时,钢笔大概是小学生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最少也得花五毛钱;贵一点的钢笔,得花一块多,在当时,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那个年代,一个学期的学费总共才一块钱,还包括语文、数学、常识三本书费。一盒火柴两分钱,一支铅笔三分钱,用来糊窗户的一大张白纸也才三分钱,一个作业本八分钱……一块钱如果用来买盐,大概能买到六七斤,足够七八口人的大家庭吃大半年。

  那时是农业生产队年代,一个壮劳力下地干活,整整一天可以赚十个工分。如果是妇女老人,也许一天只能赚七八个工分。十个工分,按照生产队年底结算,只能折算一毛钱左右。也就是说,一支稍微贵一点的钢笔,也许要父母在生产队整整劳动五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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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丢了一支钢笔,父母大概得骂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骂我太笨,看不住东西;骂我不用心,把钢笔没有收拾好;骂我缺心眼,都不知道小心防贼;又骂小偷太可恶,怎么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骂小偷的父母,没有把孩子教育好,给孩子养成爱占小便宜、不劳而获的坏习惯……而且我也知道,如果还想继续上学,丢了东西,就是自己的错,只能乖乖地不吭气,多帮父母干活,只要父母没有动手打,就算是轻轻饶过自己了。

  骂了之后,偶尔想起我丢掉的钢笔,母亲还是心疼不已,时不时诉说田间劳作的辛苦,养育我们兄弟姐妹的不容易,父母是如何省吃俭用;赶集的时候,闻到葱香扑鼻、一毛钱一份的踅面,都舍不得吃一碗……

  是啊,丢了钢笔,我也心疼的很,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呀!

  在丢了两次钢笔之后,父母再给我买钢笔,选择了最便宜的一种。便宜的钢笔,样子不好看,当然也不好用,只能凑合着。为了不再弄丢钢笔,母亲甚至给我专门缝制了一个细长的口袋,固定在衣服里面,让我用完钢笔后装进去。这样钢笔就可以随身携带,万无一失。即使班里有小偷,也是无从下手。

  可是,那时钢笔的质量差,墨水经常渗出来,洇染在衣服上,蓝蓝的一片,真是无可奈何!于是心里更痛恨那些总是偷别人东西的人,恨不得叫警察来搜查,揪出小偷,骂他一通,打他一顿,出出气也好。既然叫不来警察,只能在心里咒骂小偷,希望真有做了坏事就会遭“天打五雷轰”之类的报应,让上天将小偷狠狠地惩罚一下,让他不敢再偷东西。

  九十年代来东莞,那时不知有多少外来的挤到东莞打工。满大街都是人,那些小偷、抢劫者、骗子们,也混迹于人群之中。有一次,在菜市场,我亲眼看到了小店主人抓住小偷,把小偷捆起来,用板凳使劲砸。小偷也是蓬头垢面,缩成一团,尽管躲躲闪闪,还是被打的鼻青脸肿,连连求饶。按道理,抓住小偷应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但是这些人却私自殴打小偷,我想大概是他们被偷了多次,心里太愤怒了,非要亲自动手,出一口怨气。

  看到这种情形,我虽然有点可怜被打的小偷,但是也特别理解店主人的愤怒和暴躁,因为他们是受害者!看看那小偷,年纪轻轻,有手有脚,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偷东西,真是活该!

  当然,因为丢钢笔的事情,我也非常感谢一位老师。他就是我的第一位数学老师——白老师。那时,老师应该是将近退休的年龄,身材高大,面容黝黑,须发皆白,同学们干脆叫他白胡子老头。

  白胡子老头生性严肃,上课时更是不苟言笑,同学们都有点怕他。特别是他长着一对大板牙,生气时面相也显得有点凶。

  一个寒冷的冬天,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讲完课,让我们做作业。我突然发现钢笔不见了,应该又被班里捣蛋的同学偷走了。我就举手报告老师,本以为老师又会像往常一样,吹胡子瞪眼,生气骂人,可那一次恰好相反,白老师一反常态,满脸和气,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掏出钢笔,拧开笔帽,递到我手上,让我先用他的钢笔写作业。霎时,我感到老师的关心,老师的体贴,心里暖暖的。原来,白胡子老头并不是我想象中很古板、不近人情的人,对学生竟然有这样的关心和照顾!

  这时,有一位经常捣蛋的男生也大声说:“报告白老师,我的钢笔也丢了!”白老师突然瞪大眼睛,面带怒气,胡子也跟着抖动,不客气地训斥那位男生:“胡说!自己找去!”那位男生被吓的再也不敢吭气。

  看样子,老师的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知道谁说的是真的,谁在捣蛋、谁在撒谎!

  说起丢钢笔,我的先生也是记忆犹新。上初中时,他为了给自己买钢笔、攒学费,放假时和弟弟一起,到附近的山沟里挖中药。一个多月,每天早出晚归,头顶炎炎烈日,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水。为了多挖点药材,每天都是直到天黑才回家,带几个馒头就是中午饭。渴了,就喝点山泉水。临近收假,挖出的远志、柴胡等药材全部晒干了,拿到杨家庄药店,卖了十多块钱(初中时学费贵了,一个学期十一块五)。兄弟俩高高兴兴,买了各自最喜欢的钢笔,剩下的钱用来交学费。结果,开学后还不到一周,心爱的钢笔就不翼而飞!当他发现钢笔被偷的时候,恨的牙痒痒的,还和别人打了一架!直到现在,一提起那个可恶的小偷,还是耿耿于怀,心意难平!

  幸运的是,三年级以后事情有了很大的变化,班里不再丢东西了,大家和平共处,似乎往日的小偷都消失了。从此不再为丢钢笔的事情挨家长的骂了!

  也许因为大家在一个班时间久了,都熟识了,小偷不好意思;也许是小偷偷了东西之后,班里人人痛恨人人喊打的气氛,让小偷胆战心惊,不敢再次下手;也许小偷偷了钢笔,不敢拿出来用,只能偷偷地藏起来,或者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将钢笔“毁尸灭迹”;也许是学校老师的反复教育起了作用,人人都有了是非观和判断能力,懂得了别人的东西不能拿的道理。看来,我们小学班里的同学还都不错,用孔夫子的话说,就是“孺子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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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小学校园里,依然流行一个顺口溜:“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妹妹跳芭蕾,四年级的帅哥没人追……”也许,时代虽然变了,但是孩子们的天性、人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刚上学的时候,也许一些孩子还真不懂别人的东西不能拿道理,随着老师学校的教育,年岁的增加,孩子慢慢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渐渐地步入了人生的正途。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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