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看来,远古中国是一个极端信神之世。[1]1951神居于“上天”之域,是整个宇宙秩序的主导者,而集灵性与智慧于一身的人间巫觋则是上天组织和控制人间秩序的代理者,巫觋通过升登法术交通于神人、天地之间。
二、天神与祖先:殷人信仰体系中的“天”
在商代社会结构中,殷人的生活无不与神权崇拜发生关系。有观点认为,殷代人便笃信天命已在。关于这一点郭沫若很早就说:“殷时代是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的,起初称为‘帝’,后来称为‘上帝’,大约在殷周之际又称为‘天’……由不辞看来可知殷人的至上神是有意志的一种人格神。”[9]334-335说明殷代神权的核心是作为至上神的帝,殷先王作为帝的附庸可以侍从帝的左右并转达下世请求。
关于殷代 “天”的信仰,陈梦家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殷人的上帝,是掌管自然天象的主宰,有一个以日月风雨为其臣工使者的帝廷。先公先王可上宾于天,上帝对于时王可以降祸福,示诺否,但上帝与王并无血缘关系。人王通过先公先王或其他诸神而向上帝求雨祈年,或祷告战役的胜利。”[10]562换言之,上帝虽然是令风令雨的主宰,但一般人不能直接向它祈求,时王可以通过先公先王来影响上帝,得以降福于人间。如此一来,似乎作为天神的“帝”依然主宰宇宙秩序,时王充当了巫觋的角色。
陈来认为殷人的神灵观念主要有天神、地示、人鬼三类。[11]118并且也指出:“‘帝’是殷人信仰的最高神,具有最高权威,管理者自然与下国。上帝最重要的权力是管辖天时而影响年成。这说明殷人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11]118显然在殷人观念中的至上神是一种“天神”,但这个至上神可以向人家帝王一样发号施令,而且有“帝廷”。可见天神已逐渐由模糊走向具体,甚至趋于人格化。
《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12]1310这里的“神”兼指天神与人鬼。甲骨卜辞中“有关自然神祇和祖先祭祀的最多。”[13]636其中涉及关于帝、上帝信仰的比如 “帝令雨足年——帝弗令雨足年”“羽癸帝其令风”“贞,帝于东方曰析,风曰协,祈年”等。[13]572由此可见,殷人所信仰的帝是自然天时、人间福祸的主宰,可能就是《周礼·大宗伯》中“垂天之象也”的“昊天”。[13]574而且作为神的这个“帝”可以像人王一样有臣工僚属为之服务。如:“王又岁于帝五臣正,佳平亾雨”“秋于帝五臣工,才且乙宗卜”等。[13]572显然,这里的“帝”已经相当人格化了。
殷人在将天神人格化的同时,将祖先神灵化。卜辞有:“贞,大甲宾于帝”“贞,下乙宾于帝”“贞,指千若于帝所”等。[14]346 “宾于帝”指先公先王的灵魂可以上天到帝廷。基于此,传统上以为帝为殷人的至上神。但也有学者对这一认识提出挑战。伊藤道治就认为“天”在殷人的宗教信仰中并不等于最高神,殷的上帝只“是一个极具族群独占性的守护神,而不是普遍的裁判者。”[15]77-79
覆实而论,殷代对“天”的信仰不论是视为具有普遍性的最高主宰,还是仅为众神之一。可以确定的是,天地、神人之间的密切互动。天神的人格化与祖先的神灵化几乎同时发生。实际上殷人神权崇拜的重点在祖先,这一点可以从卜辞和殷墟考古发掘的情形见之。《左传》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16]1395自然之力幽远,人世间之理近切,两不相关,如何由天道而知人道。从某种角度看,殷代天帝或神权崇拜已经有些微重人事思想朦胧的影子。
由上述可见,殷代对“天命”和“天人”关系的建构中存在神权人格化和祖先神灵化的特点。在殷人的神灵世界里祖先神占据主要地位,帝虽然是宇宙的主宰者,但可以为祖先之神所引导,从而具有向人间有益方向发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