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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三窟,我也有三窟。
打完蜡,我直起腰来,拍拍手,偏着头端详地板。清亮润泽,有股冷幽幽的味道,一个隐秘之窟的地板,大概就应该是这样。说说我的三窟吧。第一窟是位于市中心的我的设计所。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名头响亮的建筑公司做了三年建筑设计,大到建筑物的整体设计,小到室内装潢,都得心应手;确定自己确实有干这行的天分后,就出来开了家建筑设计所。五六年打熬下来,证明当初的决定是对的,自己当自己的老板那份自由不说,自己的创意不用再被无辜修改,这一点最是快意;女设计师最怵的跑工地那一类的活儿,我也不讨厌,相反,看着图纸上的虚构之物变成触手可及的实在,心里很是踏实。离办公楼相隔一条街的一套小单元房,我的宿舍,是第二窟。当初想过在设计所楼上租个房间,又怕长久下来就会以所为家,不能区分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这滋味,是女人都不喜欢,可熬夜赶图纸又是家常便饭,宿舍还是就近为宜,权衡之后,就租下了那房子。自己用心收拾,加上些装饰,暂寄之所便有了柔软的品相,劳累之后,暖暖地洗个热水澡,缩进洁净清香的被窝,倒头大睡,窗外刮风或下雨,与我何干?
这里,我刚买下的一处二手房,是第三窟。从产权之类的角度上来看,是唯一真正属于我的一窟,目前,我却想把它隐藏起来,父母那里也没告诉,朋友同事更不必说,对他,绝对是保密的。所以,寻常住家该有的通讯娱乐设施:电话宽带有线电视之类的,也都懒得重新去开通。物业管理处的很是不解,那人说,那我们怎么联系你呢?我本想给他们我常用的那个手机号码,想想也不妥,万一在小区某个什么活动或场所中,业主电话可以相互看到的话,那我岂不是曝光了?为此,我新买了一张SIM卡,把一部弃置已久的老款手机充足了电,放在办公室抽屉里。至于我的名字,那倒不怕他看到,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站街上一叫,保准有三四个人抬头。最后的交房关头和房东有了些小摩擦,幸好没闹大,还算顺利地完成了交接仪式——说仪式也不为过,他们一家在这里住了十年了,对这房子有了感情。他们十岁的儿子是流着泪离开的,我跟他保证说一定好好待这房子,他才开了笑脸,他说:“阿姨,千万别把墙上的那只小兔子擦掉好吗?”这也是我跟房东的一个小摩擦,我请他们重新粉刷一下墙壁,我想我的要求并不为过,可他们却一直拖着不做。要么就是这个小男孩在捣乱的缘故吧?等我自己叫了师傅来粉刷的时候,我遵守诺言,保留了那只小兔子。应该是那小男孩的手笔吧,线条颇有表现力,除了兔子之外,我还保留了另外两处白描,一只猴子和一只老虎,这给粉刷师傅添了许多麻烦。在每一道工序之前,他都必得将这三处遮挡严实才可动手,为此,他向我多算了些工钱。我也无所谓。一个人过日子就那样,高兴就好,斤斤计较,何必?
好了。扯远了。你看,我对自己的状况是基本满意的,与身边的现实也还算相处和谐,如果没有这第三窟,在你的视野里,我的眉目肯定清楚可辨,就像你身边的谁谁谁。为什么要有隐秘的第三窟呢?对此,连我自己也不能回答得让自己满意,甚至,我对自己起了怀疑,是不是把虚幻变实在的把戏做得太多,混淆了两者之间的界限呢?在烦琐的买房交易过程中,我清醒而又迷糊,时不时就要停顿下来问问自己。
太阳底下无新事。一句挺让人泄气的话。你想说的话想做的事,别人都帮你想了说了也做了,轮到你这个存在的时候,你不过是千万人的翻版克隆复制拷贝,随便你怎么说,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包括我神秘兮兮正说着的事,说穿了,也是俗到不能再俗,老套到不能再老套:我爱上了一个有家有室的男人。现在,处心积虑地搬到他家对面的楼房来住着,可算是这个老套故事里的一个新异之处——我也不敢肯定在我之前就没人这么干过。我很想活得有个性有创意些,我安身立命的职业也这样要求我,一个注册建筑设计师岂能没有创意?搬到他家对面来住着,这毋宁是我的创意,如果被你批作老土的话,我也无话可说,唯一能为自己争辩的是,我对这个家庭全无恶意,既无去瓦解它的决心,也无去离间它的行为,我这样做只是为了离他更近些。自己的这个动机,我也不敢深究,当初决定这样做的时候,支持我的全是恋爱中光明的一面——无论我们处境多么尴尬,我们是恋人这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