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下雪,让她再打地铺,未免说不过去,我打地铺,她又坚决不同意,妥协的结果是两人同睡一床,自然,被铺是各管各的。临睡前,孩子进来跟我们道安,她拍拍我的被窝说:“你睡着爸的被窝呢!你这个样子,真成我的爸爸了啊。”受宠中长大的孩子,说话就是这样坦率,她无心地挑明了一个现实,他和她,是分被窝睡的。
她显然有点窘,她说:“放心,被套是新换上不久的。”我的身体一阵激动,下意识地用深呼吸寻找他的气味,我都听得到自己鼻翼抽动的声响。她忙又说:“如果你介意,我找个新被子。”我说:“不用费事了,这样很好。”我说的是实话,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我在他的被窝里。我的鼻孔里开始闻到他的体味,越来越浓,全身的毛孔贪婪地张开,妄图吸纳他残留在被窝里的那些碎屑。曾经,我保留了他嚼过的口香糖,实在不舍得作为垃圾扔掉,他发现之后,很是骇然,他说:“扔了吧?”我才扔了。
我关掉了床头灯。黑暗让我更自在。毕竟,她在身边,或许,她也感受到了我的激动。她会怎么理解呢?我把整个脸都埋进被窝,尽力地让四肢保持安静。他的气味,整个地裹住我了。她在黑暗中说话,声音里满是歉意:“你不介意就好,我做姑娘的时候,闻不得男人气味,觉得臭臭的。”我说:“现在呢?”她说:“自己的男人嘛,不觉得他臭,香嘛,倒也说不上。”她又再次道了歉,说实在是因为手指割破的关系,一动就痛,才这样简慢我的。我把被窝裹得更紧些,说:“天冷,孩子明天要早起,我们早点睡吧。”她扑哧笑了一声说:“也难怪孩子说你像她爸爸,你说话还真是像他。”这几年,他在我的体内蓬蓬勃勃地生长,根扎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枝繁叶茂。有时候,我觉得我是带着他在行走,他在体内替代了我所有的五脏六腑,我以皮毛包裹着他,我们合体活着。那么,我像他,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我睡不着。她也是。难怪,两个陌生女人睡一头。她的长发漫到我的枕上,我一翻身,鼻尖就感觉到了发丝的滑溜,还有护发素的香味。平常他就是这样枕着她的头发睡的吧?因为谨慎,也因为对“家庭”这个词的尊重,我从来没要他陪我过夜,他也从来不执意留下,或许,就是这些发丝在呼唤他吧?窗外北风呼啸。她先说的话:“真像小时候的冬天,有风,有雪。”我附和了一声,快速地做了个加减法,她的小时候和我的小时候相差10年,当他们正轰轰烈烈恋爱结婚的时候,我也在憧憬我的白马王子了,少年时的我会想到吗,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我睡在我爱着的男人的妻子身边?
“看样子雪不会马上停,听说好多机场都关闭了……”她说。
“还有三四天呢,到那时候也许雪就停了呢。”我安慰她,也是在安慰我自己。
“我想看会儿书,那样可能更容易睡着。”她客气地征求了我的意见,坐起身看她的枕边书。我看了一下书名,《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我读过,觉得好,跟他推荐过。此刻,我觉得我也是时间旅行者,一下子撞进了10年后自己的世界,我和他的家,我坐在床头读书,担心出门的他,10年后,也许我也养长了头发。
她觉察到了我的张望,依旧客气地说:“很有意思一个小说,丈夫老是出去旅行,妻子就不得不等着。”
“我喜欢开篇的一句话:缺席总让爱意更浓。”
“你……读过?”
“哦,不过是本畅销书嘛。”解释以后,我的面目似乎更加可疑了,她放下书,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他也是这样评价这本书的,用的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口气。不过是什么什么嘛,好像你们是站在云端说话一样。”她渐渐说得有些激愤。她把我和他称做了“你们”。我裹紧了他的被窝,反问自己,我们是生活在云端吗?
她平静下来,问我:“你喜欢读谁的书呢?”
我略略思索了一下,报了个最安全的名字:张爱玲,果然,她鄙夷地扯了下嘴角,言下之意大概就是:这不更是畅销书吗?她不依不饶地追问:“喜欢哪一篇?”
“《五四遗事》。”
“哦,三妻四妾的,关起门来一桌麻将搭子。”显然,她对张爱玲也很熟。她语带不屑的口气,倒非常的符合她的身份:正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