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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启蒙先生

时间:2023-10-09    来源:馨文居    作者:陈红胜  阅读:

  我六岁读私塾。那时还未解放,我们乡下没有学堂,更不像如今有什么幼儿园、小学、中学。我的启蒙先生是我的亲房叔辈,名叫英亨。因为他人生得高而清瘦,腰骨长长的,留着西式头发,半土半洋,学生称他师父,不少人背地里却称他为长腰英。我从来不叫他绰号,因为这是对先生的不恭,而且侄辈这样称呼叔辈也不合人伦道德——母亲这样教训我。

  英亨先生不知学问多深,但人却很严肃。他给我启蒙读的是《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他仅是一字一板教我认字,至于文字的意思,他并不开解,我也一点不明白,但必须背熟,那叫死记硬背。每天教过的功课,隔天就要背,不背出便要遭罚,或用戒尺打手板,或用竹鞭抽背脊,有的还要圈红眼,即在眼睛周围划红圈,像戴着一副红框眼镜,这种处罚比打手板打背脊更难受。记得有一个同窗小家伙,有一次背不出功课,先生问他想怎么处罚,他说,就抽我背脊吧!先生一怒之下,拿起一条竹鞭便往这小家伙的背上狠狠抽了两下,只听得咔嚓一声响,有什么东西从这小家伙的背上往屁股后掉下来。先生大吃一惊,以为是打断了小家伙的脊骨,一看却是瓦碎片。原来这小家伙怕挨打,是原先装了一块瓦板在背脊的。这场戏弄得全室十多个学生都笑了起来。我也笑了。先生瞪了那小家伙一眼,然后又扫了大家一眼,吼道:“以后谁再这样在背上装瓦板,不勤恳背书,我便罚他头顶水碗晒太阳。”庆幸的是,我没被先生处罚过,这倒不是因为我背书背得好,而是因为先生看我瘦小得可怜,不忍心打我。

  那时读书要模红字。即是先生用毛笔蘸红朱石磨的色料,在草纸上写字,让学生填写。写的是:“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人,可知礼也立君臣。”这本来是写孔夫子教化弟子及以此教导学子的文字,作为学习毛笔字,兼顾了普通常用的偏旁部首,既深入又浅出。但因为先生不作解,只顾写这样的字,学生大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甚至有人说这是母亲大人头壳穿了孔,还生了八九个孩子的事。后来我读鲁迅的小说,才知道到咸亨酒店要酒喝的孔乙己,名字就是从这里来的,对这文字的意思也明白了。那时这种僵化的教育,对开启学生的智力毫无益处,但这是一种打基础,练硬功,对于学生后来的学习,也并非全无作用。我如今写毛笔字颇有点腕力,不能不归功于童年的模红字。

  英亨先生爱作对联。那是乡下读书人的一种文化娱乐活动。即有人开设对馆,出上联或下联对子,征求应对。应对者要交钱,若对中了,被对师评上了,便可获奖。对上头名可得大奖。有时我见先生摇头晃脑咬文嚼字的,便知他又在应对了。那时,我不明白这玩艺是什么东西。有一次我斗胆问先生,应对是什么意思?他不作解释,只是一口气说:“春对夏,秋对冬,暮鼓对晨钟,观山对玩水,绿竹对苍松。”我听得一头雾水。先生说:“我出几个字你对。”我默不作声。先生说:“学生矮侄。”我答道:“师父高叔。”他笑道:“孺子可教也。”我第一次见他笑,笑得长腰前后颤动。

  我在英亨的书塾只读一年,除读《三字经》外还读过《千字文》。开始读孔孟时,我便转拜另一位塾师了。英亨先生早早的作了古,他的妻子——一个黄蜂腰的女人,还有他唯一的孩子——一个双腿残废儿童,也都不知所终了,就连他的家宅,也早已甄没了。恐怕在村子里早已没多少人记起英亨这么个名字了。但他作为我的启蒙先生,我始终忘不了他。“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恪守这句尊师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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