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窦娥冤》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优秀的悲剧作品,但是部分论者因其大团圆结局而否定其悲剧性质。本文将《窦娥冤》的四折一楔子,按照故事情节划分为“起因”“经过”“结果”三个部分来进行分析,认为《窦娥冤》并非大团圆结局,而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
【关键词】 《窦娥冤》;大团圆结局;悲剧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37-0014-02
《窦娥冤》是元代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品,全剧共四折。有部分论者认为,剧本结尾窦天章为女儿翻案的设计是一处败笔,因而《窦娥冤》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悲剧作品。胡适也曾对此类型的结尾形式进行批评:“这种‘团圆的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他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不肯老老实实写天下的颠倒惨苦,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这便是说谎的文学。”还有部分学者承认《窦娥冤》的悲剧的本质,但认为这一结尾削弱了悲剧对人心的震撼力量。本文态度与以上观点相异。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评论:“其最有悲剧之性质者,则如关汉卿《窦娥冤》……剧中虽有恶人交构其间,而其赴汤蹈火者,仍出于主人公之意志,则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这一评论十分贴切。《窦娥冤》实际上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所谓“大团圆”结局实则是悲剧色彩的进一步升华。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悲剧应该包括“情节”“性格”“言辞”“思想”“戏景”和“唱段”六个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情节。他强调,“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所谓完整性,是指一个故事有发生、发展和结局。亚里士多德认为:“情节既然是对行动的摹仿,就必须摹仿一个单一而完整的行动。事件的结合要严密到这样一种程度,以致挪动或删减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就会使整体松裂和脱节。”李渔在《闲情偶记》中评点传奇的语言也可供戏剧参考,在“立主脑”一节中说:“一本戏中有无数人名,究竟俱属陪宾,原其初心,止对一人而设;即此一人之身,自始至终,离合悲欢,中具无限情由,无穷关目,究竟俱属衍文,原其初心,又止为一事而设;此一人一事,即作传奇之主脑也。”
关汉卿在创作《窦娥冤》时,非常重视情节的整一性,整个故事围绕窦娥蒙冤的过程而展开。本文将《窦娥冤》的四折一楔子,按照情节划分为“起因”“经过”“结果”三个部分来分析其悲剧的彻底性。
一、悲剧的起因
穷书生窦天章欠了寡妇蔡婆婆的高利贷,无力偿还四十两银子的本利,加之要盘缠进京赶考,便答应蔡婆婆要求,将七岁的女儿窦娥抵给她做童养媳。他出卖了女儿的生存权、婚姻权和平等权,窦娥不得不寄人篱下,人生从此镀上悲哀底色。
本剧开端有一类容易被忽视,但不得不提的人物:已故的蔡家父子。蔡家父子之死作为故事开展的背景,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剧情预设。家庭中男主人公的缺失给全剧定下了灰暗的基调,是产生悲剧故事的大前提。蔡婆婆与窦娥对待亡夫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蔡婆婆不念旧情,而窦娥认定“我一马难将两鞍鞴,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改嫁别人,其实做不得”,坚持“烈女不更二夫”,由此可以推测,她对早逝的丈夫是有感情的,至少是不反感的。正因二人在对故人态度上有着分歧,导致在面对张驴儿父子问题上作出不同的选择,一个要嫁,一个要守。蔡婆婆半推半就,引狼入室,甚至与张父做起夫妻,还为张驴儿当说客,企图说服窦娥。窦娥义正词严,反劝说蔡婆婆:“婆婆也,你岂不知羞!俺公公撞府冲州,的铜斗儿家缘百事有,想着俺公公置就,怎忍教张驴儿情受?”面对张驴儿的逼婚,抵死不从,最终激起张驴儿下毒歹心,造成巨大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