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喝的酒又是金六福,米卢的嘴脸再一次被人撕破。胡胖心情很微妙,这都反映在他脸上,他找于江拼酒。他看上去仿佛有两个于江那么胖,按体积算,负担酒精的能力肯定是要强一点,所以拼起酒来于江会吃亏。但于江就是更能喝,这也没什么道理。那一瓶酒被他两人喝去了,我想喝都没份。胡胖刚一喝完的时候还有几分清醒,指着我说,姚志,你不是诗人嘛,现场作一首诗,活跃活跃气氛。皎皎难得地把美丽的脸庞和脑袋一齐扭过来看了看我,说,哇,原来姚老师还是一个诗人。我蹙着眉头告诉他们,诗人?我是湿人,潮了吧唧湿了吧唧的那个湿。——在箕镇,潮和湿,都用来形容某某人有点白痴。
于江也督促地说,别给你脸不要脸,难得还有人喜欢听你淫湿。我想了想,确实不应该做给脸不要脸的事,于是捏了捏嗓子,告诉他们,我开始淫了啊。
他们连声说,淫吧淫吧。
我念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胡胖拱嘴一歪“嘁”地一声,说这首诗是你的吗?现作一首,这首诗是鲁迅大伯写的。别欺负我不是诗人就不知道。我就说,你看你看,打什么岔?听我念完再发表高见好不好?你这种不懂诗又自以为是的人我见多了。等他们安静下来,我才把这首诗念完:如果没有钱,自己打手枪。
我以为他们会笑起来。在别的一些场合,特别是在一些饭局上,我念出这首改装诗,总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会让别的饭客把一嘴饭菜齐刷刷喷向天花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群策群力消灭苍蝇。但今天我失算了,念完以后低头看一看,胡胖已经睡去了,并且鼾声如雷。只这一会的工夫,他就进入了无梦睡眠当中。看样子刚才他就醉得不行了,强撑着要我念诗。而于江和皎皎,他们彼此凑得很近,在小声地讲着话。皎皎的脸非常的细腻,在胡胖屋内昏暗的灯光下也呈现出半透明的质地。我忽然想起那些滥俗的武侠小说家惯用的一个词:吹弹得破。
我没喝酒,却像喝了很多酒一样,很寂寞,想发发人来风,以引起别人的注意。我说,我再给在座的各位唱唱歌吧,能不能给一点掌声?于江和皎皎一边说着话,一边给了些稀稀拉拉的掌声,像风吹瓦楞草,雨打苦艾叶。这至少说明他俩还留着半只耳朵听我发出来的声音,我就唱了起来。我也不晓得唱了什么,感觉自己不停地串歌,从《南泥湾》串到了《我爱北京天安门》。串这么远,我很快就串累了。胡胖还没有醒来,另两人还没有说完。他俩是相见恨晚的样子。我大概地听了听,现在他们说到了马大姐。于江告诉皎皎,自己的女朋友长得非常难看,但有什么办法呢,他不能因为人家难看就抛弃人家。皎皎不信,她说于老师你说笑话,要是你的女朋友不漂亮,天上落雷都会把她打死。于江微笑地说,小孩的口里有药,狠话可不能乱说哟。皎皎就撒娇似的说,于老师你看你看,人家早就不是小孩了嘛。于江故意把脸一扁,痛心疾首地说,可惜哟。皎皎就得意地笑了,抓起酒瓶往自己嘴里猛灌一口。于江仿佛是去抢瓶子,嘴里还啧啧有声仿佛心痛得不得了,却扶着瓶身把酒继续往皎皎的嘴里倾倒。
胡胖竟然打起了鼾,浑不知事。而于江和皎皎,他们像是把我彻底遗忘了。我坐下来吃了些柠檬味的猪肉柠檬味的茄子和柠檬味的腊舌炒蒜薹,心里还是不宁静。我悄悄地把脑袋伸到了桌子底下,想看看于江的鞋是不是搭在皎皎的脚上。于江的脚是那么巨大,而皎皎的脚又是那么的细小。他们的脚还有一定距离。于江的脚像是在打拍子,但他太用劲,看上去像虐疾患者在打冷摆子。
马大姐没来。马大姐平时一天来两趟,望眼欲穿的样子使她脸上的女人味一天天多起来。今天怎么偏偏没来?我真希望她从天而降——天上掉下个马大姐,把于江结结实实砸一个。
那天一早,我端着饭碗走出校门去吃饭。雾气蒙蒙,我看见于江像鬼一样从不远处那团雾里闪了过来。他昨晚肯定没睡,眼里布满血丝。同时,我突然看见一辆警车冒了出来,在他身边停下。我正以为来人是抓于江的,却看见下来那个人正是于江的同学。他脸上挤着微笑,于江却已吓得不行。看清了来人,于江才长长地吐了口气。他说,是你呀老曹。警察说,于江,又不是来抓你的,虽然我晓得,抓你也没什么不可以。警察的脸上似笑非笑。于江说,老曹,你长了个狗鼻子,昨晚我刚搞得点钱,今天你就撵脚过来了。警察说,找你还钱也不容易,今天有钱,我也就拿了。于江抹了一沓票子,数数张数把到警察手里。我赶紧挨近于江,说,于江你把我的钱也还了吧,都一年多了。但于江把剩下的钱迅速揣进裤兜,跟我说,姚志你就下次吧,这次的钱不够了,先还老曹。人家从城里老远跑过来,也不容易。警察就分辩说,狗日的于江,我来不是问你要这几个卵钱。是有正经事。于江问,是不是又死人了?警察就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