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有人担心文学边缘化。作家格拉斯说,文学正在从公众生活中撤退。人们之所以有这样的议论,跟小说从故事“撤退”有关。一些作家认为“讲故事的小说”已经落后了,因而有意打碎故事,甚至摒弃故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写到哪儿算哪儿。他们的尝试不能说没有探索价值,但以此为时髦跟随其后的不少作品变得“魂不守舍”,行文芜杂模糊,有的靠聪明劲儿写一个“点子”,小情小趣,鸡零狗碎,甚至以夸张、怪诞、出位表现深刻,却组织不起一篇完整的具有“致命诱惑力”的故事。这样的小说连读几篇,让人恍恍惚惚不知此夕何夕,不仅没有意思,更谈不上有意义,以致读者大量流失。
几十年过去了,故事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更加受到重视,更加丰富和多样,创作者动用各种艺术形式和艺术手段,千方百计把人们带进故事王国,那些放弃故事的创作却越来越无人问津。事实证明,小说不能没有故事,小说魅力就在于故事,不是小说边缘化,而是放弃讲故事的小说边缘化了。
人类迷恋故事,故事养育人类。人类的诞生、社会的变化,农耕、狩猎、营造,迁徙、征伐、兴衰,生老病死、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统统保存在故事里。繁衍至今,人类留下多少世世代代念念不忘的故事。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抟土造人、后羿弯弓射日,在讲好故事上,先人已经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经典是故事,神话是故事,历史是故事,人类总是在热切地渴慕故事,对故事的需求永不满足。地球上每一天不知有多少故事在创生、在流传,书籍报刊、音乐戏剧、电视电影、网络小说都盛满故事,每个人一生都要花大量时间在故事中度过。难怪有人说,故事艺术是文化的主要力量,一种文化的进化离不开诚实而强有力的故事。
什么是艺术?艺术就是沉湎于故事的仪式之中,在故事中释放生命情感,寻思生活秩序,思悟人生真谛,由此达到一种认识、情感、意义的满足。对故事的喜好,是人类深层次需求,更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刚需”。尤其社会发展瞬息万变,紧张工作生活之余,人们需要在故事中放飞心情、安顿思绪,这就是文学艺术的用武之地。创作者最大本事就是讲好故事,最大困境就是缺少好故事。没有好故事而强行写作,怎能不令人厌倦,门庭冷落。
想想托尔斯泰的豪言壮语:活着就是为了讲故事!编剧罗伯特·麦基说,一个作家75%精力要放在写故事上。昆德拉将小说分成三类——叙事的、描绘的、思索的,哪一种小说里没有故事?无非是故事表述方式和结构方法不同。中国四大名著自诞生之后,先后被改编成数百种戏曲作品,在戏曲界有“三国戏”“水浒戏”“红楼戏”之分,经典中故事之密度、叙事之结实,令人惊叹。即便另类如《变形记》,主人公格里高尔早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大甲虫,不也是故事吗?这部小说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和这个故事的冲击力脱不开关系。并不是只有叙事的小说才需要故事,所谓思索的小说,也要有一个血脉和框架,才能把这一堆东西框住,不能漫无边界,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这个血脉和框架,实际上就是故事。故事是小说叙事的架构,是思想的载体,为描述提供支撑。没有故事这个筐,没法往里面放人物、放情节、放精神,就不成其为小说。
前些年流行的网络段子,其实某种程度上是以最经济的方式回应人们对故事的需求。智能手机出现之后,人们读故事或者看新闻就更方便了。故事不仅可以化身小说、电影、戏剧,形式多样,让人们百看不厌;故事还具有形象、生动、润物无声的优势,比新闻更耐人寻味。小说家的使命就是把今天的新闻和过去的历史升华成故事。问题是,在资讯海量的今天,作家如何找到自己的故事?怎样抓住社会的脉搏?
的确,时代生活多样庞杂,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现实生活在丰富性上永远大于文学创作,但不管它多么丰富、怎么变化,也不能代替文学,不能代替心与心的交流。越是在资讯海量的今天,越需要创作者诚实面对自己,在感知生活、感知社会过程中感知和捕捉自己的心跳,如此才能将心比心,跟读者、跟整个社会的心连在一起。过去一位老编辑跟我讲,写作时千万不能忘了身后有读者站着,你自己感动还不算,得让读者也感动,这才算把个人感悟跟社会神经搭上线了。我年轻时也写过戏,导演要求我写台词时,一定要面对观众,摸准观众喜怒哀乐,观众才会沉浸其中,随剧情发展有哭有笑。
因此,有经验的作家写作时,一定把自己分裂成两半,一半是演员,另一半是观众。
大家都有年轻时读小说着魔的感受,故事就像“魔咒”一样将受众的心和创作者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古人认为音乐、舞蹈有沟通天地的神奇力量,仓颉造字的时候电闪雷鸣,文字之所以成为“神来之笔”,就因为通过文字,人类本质力量得以对象化,栽培出灵魂的花朵,文字能超越现实生活,超越人与人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的隔阂,在心灵上实现共鸣。好故事走遍天下,好的文学通过故事穿透不同人群,形成公共阅读,改变社会生活。与此同时,艺术创作也有个严酷规律:“一声不响地大规模淘汰。”大量作品缺乏故事“硬核”,虽然看上去很热闹,研讨会上好话一大堆,热闹一结束生命也就到头了。只有讲好故事,小说才能走出小圈子,成为人们共享的精神财富。
故事写作是有路可循的。金圣叹用两个字来概括写作才华:“材”与“裁”。“材”是你自己是什么材质,掌握的素材是什么性质;“裁”是剪裁,是结构故事的能力。要我说,“材”和“裁”都重要,但很多作家缺的不是这两种准备和能力,而是一种“笨”的天赋。
对创作者来说,“笨”有时也是一种天赋,必须得有一种“活着就是为了讲故事”的信念和坚持,才能不断走出生活舒适圈,向广阔现实不断开掘,永远在发现的路上、在创造的路上。司马迁在写《史记》前,差不多把自己要写到的重要地方都走过了。苏东坡说自己平生成就在黄州、惠州、儋州,他最好的作品都是被贬到这三个地方时写的。李白、杜甫、柳宗元、刘禹锡、王昌龄、王阳明更是行走派,或是躲避战乱、远谪他乡,或是主动走遍大山大川,行走成全了他们的文学世界。白俄罗斯作家阿列克谢耶维奇为写作采访了30 多个国家的数百人,故事根基深厚,这些故事在她的笔下以纪实文学的形式影响世界各国许许多多读者。美国作家爱默生有言,谁能走遍世界,世界就是谁的。这一招很笨,却颠扑不破。
在写作低门槛的今天,经历往往就是财富,差异往往就是优势,行走是防止灵魂麻木的灵丹妙药。行走会有奇遇,遇奇人,遇奇事,李渔说“有奇事方有奇文”,奇不是奇怪,而是新鲜、独一无二、绝知此事要躬行的体验和心得。行走另一个好处,是激励和保持对世界的好奇心、对生活的新鲜感。在行走中,保持灵魂活力,故事才能在人心里生长,才能别具“新材”和“心裁”,为读者提供独一无二的文学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