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东大街的汪家大院曾是一处宽敞的院落,汪曾祺在《我的家》中回忆道:
十年前我回了一次家乡,一天闲走,去看了看老家的旧址,发现我们那个家原来是不算小的。……临街是铺面。从科甲巷口到竺家巷口,计有这么几家店铺:一家豆腐店,一家南货店,一家烧饼店,一家棉席店,一家药店,一家烟店,一家糕店,一家剃头店,一家布店。我们家在这些店铺的后面,占地多少平米我不知道,但总是不小的,住起来是相当宽敞的。
房子只是房子:有了人才是家,没有人就只是房子。生活在市井里的汪曾祺,过的是“惯宝宝”的生活,士绅品格是他精神的基本来源和特质,但并不因为环境和机缘如此,汪曾祺就与乡土无关。就当时的情形来看,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并非绝对的分割,乡土是纯粹的乡土,而当时的城市也更多地包含着乡土的成分,没有成为完全典型的城市——即便在今天的高邮城,依旧还有形制和氛围如村庄而被称为城中村的地方。汪家所在的东大街,本就是城市与乡村的接口处,乡土以其强大的“侵入性”影响着城市本身——这是因为,乡土几乎是城市生活的来处,供养着城市所有故事的成立和延续。延续到汪家的内部,这个有着书香传统的家族,他们除了需要乡土所提供的生活资料外,汪家大院依旧是有乡土质地的。这里有乡人,从家中佣人到药店雇工到门口见到的农人,特别是从乡下来的太太们,让这个家族有了太多与乡土融合的机会。
这样说来,即便是没有战火纷飞的时局变化让汪家偶然有了避祸乡土的机会,汪曾祺仍然有可能用优美的笔调写出类似于《受戒》《大淖记事》这样的名作。他的文学世界里对于乡土的理解和介入,如今看来绝不仅仅是庵赵庄或者其他村庄这种地理空间的接口,而更多的是人心与人情的接口——庵赵庄的故事,岂不是因为人美,因为乡土之美么?
一
士绅阶层的汪家除了药铺营生之外,也颇有些田产,这也并非是这座城或这户人家的先例。在城市格局尚未完全现代化的时候,城市与乡土之间的相互依赖和慰藉才让生活有所为继。乡土对于城市的供养和支撑是由来已久且持续不断的,但城市对于乡村的反哺并未显得那么充分和必要,至于乡下人进了城,这是乡土对于城市建设的支援,而并非是受到了城市的帮助。因此,乡土与市井关系在中国更多的是乡土对于城市的哺育。这不仅是鱼水共存的关系,更是父母养育儿女的关系,是一种充满温情的关系。
对于汪曾祺祖上所有的产业,这位被称为“黑少”的“惯宝宝”也并没有什么准确的认识,他的同辈以及后人对此也知之甚少。在《我的祖父祖母》中,他回忆道:
创业不外两途:置田地,开店铺。
祖父手里有多少田,我一直不清楚。印象中大概在两千多亩,这是个不小的数目。但他的田好田不多,一部分在北乡。北乡田瘦,有的只能长草,谓之“草田”。年轻时他是亲自管田的,常常下乡。后来请人代管,田地上的事就不再过问。我们那里有一种人,专替大户人家管田产,叫做“田禾先生”。看青(估产)、收租、完粮、文地……这也是一套学问。田禾先生大都是世代相传的。我们家的田禾先生姓龙,我们叫他龙先生。他给我留下颇深的印象,是因为他骑驴。我们那里的驴一般都是牵磨用,极少用来乘骑。龙先生的家不在城里,在五里坝。他每逢进城办事或到别的乡下去,都是骑驴。他的驴拴在檐下,我爱喂它吃粽子叶。龙先生总是关照我把包粽子的麻筋拣干净,说是驴吃了会把肠子缠住。
汪家的田产在北乡,年轻的时候由汪家人管,后来由充当职业经理人角色的“田禾先生”管理。本来这个家庭通过土地的经营与乡土是有直接关联的,由田禾先生代理之后,汪家与土地的关系就成了一种资本概念上的联系,脱离了人与土地本来的原始依存。但作为家族生活的一项来源,“两千多亩”的土地在物质和精神上也是颇为重要的。汪曾祺记得的北乡只是一个位置的概念,因为在高邮当地,其时有“西北乡”的闵塔地区(今金湖县境内),又有东北乡的临泽等地,正北的界首等地,都是有名的古镇。汪曾祺说的北乡并非指这些有名的地方。作为老街上的孩子,他甚至连这些地方都去得很少。这自然是因为交通阻碍,也因为亲缘的关系——如果有亲人居住在那里,距离也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