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侦探文学以其富有意味的故事情节和立体饱满的人物形象成为被大众热爱的文学作品。爱伦·坡、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人对侦探小说的叙事方法进行不断的探索,将侦探小说提升至更加深刻的层面。
本文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作品作为法律与文学之间关系的研究范本,通过法律视角探讨侦探文学的价值。作品中有关人性的追问常体现在代表合法性的一方身上,他们本应遵守正当程序,但侦探小说的魅力在于反转,沃尔格雷担心临死前不能制裁犯罪,越过司法程序,杀死其他人。如果说《无人生还》留给读者的是更多的复仇快感,那么波洛身上体现的人性更为复杂,释放十二名凶手的转变留给读者是对正义程序的审视。
阿加莎作品中人性的罪恶是犯罪产生的根源,小说描述由人性罪恶造成的悲剧,进而引发一系列令人审视的问题思考——人性的善恶、程序的正义和复仇的正义。侦探文学为法律价值的讨论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正如波斯纳所说:“侦探小说可能艺术性地呈现一种超越法律的正义伦理,它还可能支持和延续当代普遍流行和影响深远的激进主义。”[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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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M].李国庆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