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还有一件事让我既害怕又受宠若惊的事:队长把队里粮食仓库的钥匙交给了我,让我保管。对这件事,我可坚决不敢接受。我在天津农村呆了十多年,深知我头上那顶帽子的厉害,那是孙悟空脑壳上的金箍咒,一旦须要,即或是鸡毛蒜皮,念将起来,就会要我的小命。队里仓库这样的重地,像我这种人,平时就是走路也要离得越远越好,深怕出了事,吃不了兜着走。现在要让我管仓库钥匙,岂不是要把我放在火上去烤?因此我坚决不干。后来队长才说出了他的一大堆苦衷:“大家都缺粮,队里有人愿意干的,但都不被人信任。你是外来户,这两年来,你的为人,都在大家眼里。这是公推的,以后上头问下来,我负责!”我真是受命于危难之中啊!
有一次公社开斗争会,全公社的“阶级敌人”都要去陪斗。公社让我也去。队长对来人说:“母猪养猪娃子了,离不开人!”
我明白队长之所以能理直气壮,其潜台词是:我身为一队之长,对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养猪,是多么重视!贯彻执行得多好!猪,不但养得好,母猪还在生娃了!这么重要的工作,给耽误了,有谁能担待得起?
这话还真灵。来人一听,二话没说,扭头就走。
也不知道来人是和队长心照不宣呢,还是真的认为养猪这个“政治任务”,此时此刻,的确比“让阶级敌人受教育”的另一个“政治任务”还重要。反正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我是躲过了一次“经风雨,见世面”的机会,也许还少受了一次皮肉之苦……在那些年,多少事,不就是这样微妙而不可捉摸,而又是那样生动而有趣地永存在彼此的记忆中吗?以后有机会能见到这位聪明的队长,我们一定会哈哈大笑一场!1972年1月24日至2月12日,周恩来总理委托李先念、华国锋副总理在北京召开了宁夏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中央严肃批评了宁夏违反民族政策,纠正了强迫回族群众养猪的错误。落实政策,回民可以不养猪了,白崖、沙沟等回民地区真是欣喜若狂,奔走相告,纷纷把猪处理了。
说实话,在老回回堆里生活的那些日日夜夜,他们还真没把我当外人,更不用说把我当阶级敌人来欺侮了。每逢节日什么的,他们不但不背我,有好吃的如油香之类,还有人送给我。林彪事件发生后,各地各级分期分批传达。五类分子自然不能听。可是大队刚传达完,就有人跑到我的小屋,向我一五一十来了个“竹筒子倒豆子”,一点也没剩。
有个情况,让人既费解也不难理解:和当地老回回比,有些外地来宁夏的人,倒是“左”得出奇。有一个年轻医生,为了表现其进步(后来才知道她父亲也是右派,所以才这样干),拿我们的处境做垫脚石,和一个从北京来的先是小学教师后来造反当上了公社副书记的人相配合,打算整我们夫妇。后来公社书记(本地人)出来加以制止,我们才幸免于难。这也可以算是我们在宁夏唯一的一次有惊无险吧。
有幸是没留天津 要不然壮烈牺牲
几年后,我回天津探亲访友有一个老战友对我说:“你呀,幸好去了宁夏,要是留在天津,不死也得掉层皮。”
在天津,和我“问题”差不多,甚至差得多的人,许多不是“壮烈牺牲”,就是“缺胳臂少了腿”。这样说来,当年我们决定到宁夏安家落户,还真是英明之举。这自然应该感谢宁夏的老回回了。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老回回对你这样“阶级阵线”模糊,就没把你当敌人整?和我一块务园子的老汉一句大实话道出了缘由来:“你们汉民闹事,叫‘造反’,是革命;一样的事,我们就叫‘叛乱’。”
70年代初,说西吉“回民造反”,县上戒备森严,如临大敌。我一个人身居回民聚居之乡,却一点动静也没觉出来。老回回跟平时一样种地,过日子,和我交往如故。当时我心想,这岂不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吗?极左把人都搞成傻子、疯子了。
在一切法律、社会公道都荡然无存的“文革”年代,我所在的回民地区自然也出了一些宵小之徒,趁火打劫,干了一些坏事,但和大城市,甚至和外地农村比,毕竟都是小打小闹。一般说来,社会秩序未曾大乱,他们对于极左是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着抵制。我曾深深思考过这一问题。究其原因,是否应该归功于那里淳朴的民风,归攻于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规范,此外还要加上重要的一条,回民本身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回民特殊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