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几位院长专程来到北京,约集曾经在山大教过和读过书的十来位校友,就山大法学学科复办40周年的纪念活动进行沟通并发出约请。我是1983年调到山大教书,时值法律系刚刚组建,姑且也可以算作建系的元老,是人家约请的对象。席间在几杯白酒的刺激下有点兴奋,当场不仅答应一定届时参加活动,还承诺提交一份纪念文章。不想,紧接着就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北京和山东也都有了流行。似乎就把这个当成了借口和台阶,活动没有出席,文章也没有提供。细想来,君子一诺值千金,承诺的事情不去兑现,实在为人所不耻,心中很是不安。何况就法学学科复办的事,也还是有好些个话应该说的。于是凑成此文,聊作为纪念,虽然已迟到,终究还是表达了心愿。
请隐士,举逸民
这个表述出自《论语》,但不是原文。原文是“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意思大致可以理解为,恢复被灭亡了的国家,接续已经断绝了的家族,举荐提拔被遗落的人才。颇有些任人唯贤的思想内涵和人文主义精神。这个思想经过历代的实践和演变,尤其是到了魏晋南北朝,典籍中就变成了“请隐士,举逸民”的表述,足见那年代社会动荡,隐士和逸民比较多,要治国安邦不请不举是不行的。
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因为孔子被称呼为“孔老二”,他的思想也成了被批判对象,江青一伙就把这词给反着用了。周恩来为了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安排一些已经靠边站的老同志出来工作,于是就被江青等人批判为“请隐士,举逸民”,意在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妄图搞复辟。
我们援用这个词,是因为它刚好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山大法学复科前后的状况。
办教育的前提首先是师资,没有老师的学校那还能叫学校吗?可我们看看国家当时的现实,持续十年的动乱,公检法已经被砸烂了,取而代之的是群众专政指挥部。大学要不要办一度都是个问题。能维持下来不间断招生的高校没有招收几个学法律的,何况在校期间也主要是忙着闹革命,到毕业法律是个啥还是说不清、道不明。之前法律专业毕业的那批人,要么成了“右派”,要么成了“臭老九”,差不多都屈居为人下之人,散落在江湖的各个角落,日子不会好过到哪里去。几乎就没有谁真正从事法学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当年学的那点法律,历经十年的沧桑,大体上也都就着饭吃掉了。
恢复高考以后,除了北大、吉大法律系各自招收了一个班77级的本科生以外,其他综合大学还没有恢复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当时司法部管理的五个政法学院都还是1978年、1979年开始招生的。也就是说,到山东大学法律系挂牌的1983年,高考恢复以后学法律的才刚刚毕业和尚未毕业,而且人数以百计数,稀缺得很。当时是计划分配,教育部还真是对山大偏爱,1982年就有北大法律系的毕业生报到,以后吉大等高校每年都有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分到山大来教书,但人数极少,不足以支撑一个系的师资需求。
学生一入学就要开课,你不能对他说我们现在还没有老师,你得等一等。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请隐士,举逸民”。把之前学法律的老大学生寻找到,调进来,上讲台。当时也有一个流行的术语叫作“归队”。这可是个不小的工程。那时候可没有大数据,信息落后,连打个长途电话都是件奢侈的事。茫茫人海,大千世界,哪儿找这些人去!法科复办的筹建人员十分了得,上北京,入上海,进东北,下西南,海南岛也跑到了。皇天不负有心人,居然真就调来了20多位老法学。这些人有的是机关干部,有的是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还有工厂生产一线的工人,五花八门,干啥的都有。过去教过书的好像只有一位,还是教外语的,再就没听说谁过去干过教书的行当了。
人是归队了,岗位也是山大的教师了,可学问和学术成果也归队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撂了好多年的荒地再重新耕种并结出果实,总得需要个过程。萝卜快了不洗泥。那时系里给教师派课多半不怎么考量专长,因为没有几个教师能说出自己对哪个部门法更有研究。这门课你上,那门课他上,倒是安排的专业课都有了教师去教课。好在这些人有融入血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素养做底蕴,边讲课边学习,边学习边讲课,专长也就是你的了。经验告诉我们,学习和再学习的能力比什么都重要。
法学学科复办了,山东大学法律系的招牌也挂起来了,可队伍就是这么个队伍,师资就是这么个状况。耐人寻味的是,这以后尤其是复办那几年培养出来的学生并不比其他高校的差,甚至更优秀。有些学生步入工作岗位后所创造的业绩和形成的影响,足以让这些饱经磨砺、半路出家的教书匠沾沾自喜,偷着乐,骄傲得一塌糊涂。
与人一滴,自备一桶
这是山大法律系第一任系主任乔伟教授的教书理念。他是山大通过教育部从吉林大学挖来的学术带头人,是法学界的领军人物,国内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的泰斗。可以说,没有乔老师的加盟,山大法律系的成立不知要延缓多久。我是吉大法律系77级的毕业生,是乔老师的学生,和78、79级几位师弟调到山大来教书,都是慕乔伟之名,受他的感召,愿意在他的指导下教书做学问。
乔老师的经历有些传奇。他很小就参加了革命工作,解放后在黑龙江省政府做文员,后考入当时还叫东北人民大学的吉大,毕业留法律系做助教。赶上1957年的反右斗争,仁义豁达、光明磊落、敢做敢为的青年乔伟不忍眼见老实巴交的同事被打成右派,自告奋勇为组织完成了个右派指标。全国右派的命运大致是相同的,那就是悲惨。食不饱肚衣不蔽体是次要的,难以忍受的是精神上的摧残。可乔老师竟然戴着右派帽子还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活得洒脱自如,足见他胸中有一颗非常强大的心。
他被下放到伊通县的农村去劳动改造。在那儿看书学习肯定是不行的,等同于抗拒。他却一边改造一边学了一手精湛的木匠手艺,还给自己的新家打了套家具,榫卯结构,做工细致,光鲜亮丽。栽种葡萄是他的拿手绝活,经他手打理的葡萄不仅产量高,籽粒饱满,而且味道好。奥秘在于他自创的一套嫁接技术和自己配制的肥料。监督他改造的人大为疑惑,怎么法律老师还懂得植物学?在生活必需品匮乏的环境下,他还练就了堪比一级厨师的好厨艺,东北的招牌菜他样样精通,炒糖拔丝的技术他发挥到了极致,连冰棍也可以拔丝当菜品端上桌。
干什么就学什么,就研究什么,研究什么就研究透彻,这是乔老师异于常人的地方。
不知是因为改造得好还是出于不该把右派帽子戴在他头上的那份愧疚,乔老师后来被召回吉大,在校图书馆做了穿着蓝大褂的管理员。这个新岗位让他如鱼得水,编制图书目录的同时,他日复一日地查典籍、做卡片、写笔记、饱览群书,法史学研究有了厚厚的积淀。右派帽子一摘,诸如《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社会科学战线》等几家国内期刊,连篇累牍地出现他的文章。回到教学岗位,他的《秦汉律研究》《唐律研究》等专著也陆续出版。仅仅几年,他的学衔就从讲师到副教授再到教授。他在学术上的影响力当时学法律的无人不知。
对我们年轻教师,乔老师常说的话是:“当老师的要与人一滴,得自备一桶,厚积薄发。你明白了不行,你还得讲明白让人听明白,不管怎么问你都能回答明白。这才算有资格入教师的门。”
我教的那个海商法,在吉大读书时学校就没开过这个课,到山大是现学现卖,好歹把课讲了。系里在乔老师的授意下有组织地搞了几次答疑活动,这一问一答就有些露怯,自觉纯属误人子弟,好不羞愧。自那时起更加发奋钻研,总算是真弄明白了,好像也能讲明白了,捎带着还写了篇论文拿着它到北京参加了个全国第二届青年国际法学者研讨会。文章竟然被选中编入文集。乔老师的言传身教对我们影响很大。他的教诲让我获益终身。
像正规部队的军官需要有军衔一样,大学教员也应该有个职称,不能填个表格就写“教师”了事,别人得衡量你这个教师有几斤几两。山大法律系一股脑涌进了这么多老师,绝大多数都没有教学的职称。没有当然就要评定。面对这样一个群体,评定职称的学问比纯做学问可要复杂得多了。高、中级职称要受名额限制,还有学术成果和教学效果以及外语三个硬杠杠横在那里,连印成铅字的文章都没有,就算学生评价你教课还行,你想当讲师、当副教授,恐怕自己也不好意思申报,即使申报了也通过不了。我们这些青年教师还好说,本来也没教过几天课,给个助教就美滋滋的。可之前毕业的那批老法学就尴尬了。这些老师差不多都四十大几五十出了头,再从助教做起,这老脸往哪儿放。学术成果的确一时拿不出来,曾经写的大字报、小字报什么的也不能算呐。你山大按人才给人招来的,好不容易“归了队”,连个体面点的职称都不给评,除了沮丧哪里会有积极性。
面对如此局面,作为法律系主任,又身兼校、省学术委员会法学学科主任委员的乔伟教授应该是“压力山大”。他在会上总是讲:“我们办的是法律大学,不是法律小学。职称的评定,国家有标准,降低了标准就是砸我们自己的招牌。不能只看芝麻,看不见西瓜。只要自己不怨天尤人,肯继续努力,系里、学校不会辱没每一位教师。”
我们眼见了乔老师在处理这些复杂问题上表现出的远见卓识、实事求是和一般学者所不具备的高超艺术。他既坚持了原则和标准不动摇,同时考量历史的原因和眼前的实际,又放眼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准确把握政策。最后,这些老教师都陆续评上了相应的职称。系里的学术、科研气氛渐浓,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也明显提升。
乔伟老师做人、做事、做学问都是我们的楷模。他不愧为他那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杰出代表。我们永远怀念他!
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我1983年到山大报到,当时没有腾出教工宿舍,只能临时安排住在老校的招待所,房间很小,卫生间只有个小面盆和一个蹲坑。那是一个由四排平房围成的很规整的院落。房子半边是接待外来的客人,另外半边住的是外教和留学生,也许还有叫作访问学者的,但那时我脑袋里没这概念。
一路乘汽车、挤火车,旅途劳顿,弄得很脏。从服务员那儿借了个洗衣板,把里外的衣服都换洗了之后我才发现,没地方晾。观察整个院子,只有外国人住的那半边门前架着铁线,应该是晾衣服的。可那是人家的地盘,晾在那会不会不礼貌、不绅士?正踌躇间,走出一瘦高的、鼻子大得莫名其妙的外籍女人。我用很蹩脚的英语问她是不是可以把衣服晾在这里。她很诧异地看着我回答:“当然可以。”地道的济南口音。她会说汉语,这就好交流。后来知道她是南斯拉夫人,贝尔格莱德大学的助教,到山大进修几个月了。东欧妇女会吸烟,我们互相一敬烟,就算是有了友谊。不过她那烟我抽不了,细长带过滤嘴的摩尔,太清淡。我的烟她也抽不惯,没过滤嘴,太呛。
熟了以后,她时不时地来找我瞎聊。我夸奖她中国话很好但山东口音很重,她居然也很吃惊,很认真地强调她讲的就是标准的中国话,跟电视台里说的一模一样,弄得我啼笑皆非。还说她在她的国内汉语就学得很好了,我估计也是山东人教的。她的名字挺长很难记,偷工减料地叫她迪吉娜,也没有不高兴。
招待所院子里住的所有人都在一个食堂用餐。到了饭点迪吉娜经常喊我一道去吃饭,排队时也不给我个当绅士的机会,总让我站她前边。一次,食堂的服务员叫我到一边悄悄说:“你可别再跟那个留学生一块打饭了,俺那红烧狮子头卖给他们是6毛,咱自己人买是3毛,怕她看到就得也给你高价,你不亏呀?”没想到,我沾迪吉娜的光,享受了外国人的待遇,多花了不少的饭钱。很是冤枉。
那时候,我们确实很穷。国人误以为外国人都是有钱人,卖给他们高价很公平。南斯拉夫虽然曾经是社会主义的天堂,铁托走了以后,经济情况比我们也未必好多少。一个食堂吃饭,还是应该给人家一个“最惠国待遇”。
那日,系里通知说请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法学教授来搞学术交流,安排一场专题演讲,要求全体教师着正装参加。这可是法律系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外交流活动,大家都很欣喜。我们没正装的几个也穿戴得板板正正、有模有样,老早就在会议室等候。
这个教授讲的主题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学说。光是介绍卢梭、孟德斯鸠、伏尔泰仨人的生平差不多就占了半个下午,加上学校给搭的那位翻译不懂专业术语,语言转换得磕磕绊绊、词不达意。情急之下,我们搞过外语教学的刘老师和学外语又教国际法的一个年轻教师直接上去翻译,这才算是能够正常交流。生平介绍完了,这美国教授似乎就没什么嗑可唠了,讲的那点玩意儿毫无思想性可言,都是我们比他还知道的常识问题。轮到提问互动,他比先前那翻译还词不达意。倒是我们临时充当翻译的两位老师,替他演绎了很多他没有讲也可能根本就讲不出来的内容,总算是把启蒙思想家的学说给涉及了。
不可思议,普林斯顿大学,那可是爱因斯坦待的地方,还法学教授,就这本事,也敢出来混。那时候,美国教授看中国学者,可能认为你愚昧不堪,啥也不懂,无需认真准备,像逗幼儿园小孩似的随便胡诌一通就可以把你打发了。无厘头的傲慢导致他不想去知道中国有更深厚的文化,还有无数比他们有信念、更聪明的人。
不过,这场名不符实的学术交流倒产生了让人更加自信的正面意义。美国名校的教授不过如此,我们系里随便拎出个老师,对西方法律思想的认知,未必落西方学者之后。妄自菲薄和夜郎自大都是会闹笑话的。